向是漸。此乃縮也。若以大破小。是漸頓並陳。若帶小明大。是漸頓相資。此乃盈也。

論[璅-土+上]析
  [璅-土+上]。玉篇不出。或是盪字耳。左傳云。王河盪析。更詳之。

義兼大小
  如觀無量壽佛經是圓。而頻婆娑羅先證阿那含之類。

時節
  如金光明屬方等部。而在般若前。

因果
  如法華經說文殊昔劫為釋尊九代祖。今日釋尊為文殊師兩處師資。孰前孰後。

一義多名
  如中道理。華嚴名法界。方等名法性。乃至涅槃名佛師。

多義一名
  如涅槃一名有百句解脫之義。如真俗二諦有七二諦之義。

或離或合
  離者。如實相生二法三道四果。無量義也。又如圓覺經大陀羅尼中流出一切真如涅槃等。合者。又云此經唯顯諸佛境界。亦攝漸修。又麤言及軟語皆歸第一義之類。

言義相乖
  如阿含有中道之言。大乘有無常之說。皆相乖。

一多違諍
  說一則違多。談多則違一。

破立不同
  如華嚴立二而破二。又云。此經不入二乘之手等。方等立四而破二三。般若立三而破通別等。


  音尾。

法華徧破立
  施則徧立一切法權。開則徧破一切法實。

橫竪並沓
  且如十妙從因至果。後起用是竪也。又如境妙則有七科諦境。智則二十番不同。乃至利益妙十番各別。是橫也。又境境從因至果攝無不徧。是並沓也。

總別離合
  如總至一念。離為四諦。三諦。二諦。一諦。無諦。

須附次第
  橫竪之義。更宜引文作證。令人生信。

將釋般若持鉢之名。終不可也
  未審本宗如何釋耶。疏云。有二意。若佛意表者。持鉢示受分段身。乞食求可化機。若觀行表者。持鉢即受法之器。乞食求涅槃味。洗足忘定慧之用。

觀心銷經隨經部
  若隨法華觀心銷經。須取開權意。若隨般若。須取三般若即空假中意。

占察不須更加發願。以其四悔皆是願故
  經四悔之中皆有願字。如云。願我及一切眾生。速得除滅無量劫來十惡四重等罪。願十方一切成正覺者。常住在世。轉正法輪。不入涅槃。願我及一切眾生。畢竟永捨嫉妬之心。三世一切剎土所有修學功德。皆悉隨喜。願我所修一切功德。資益一切諸眾生等。同趣佛智至涅槃城。

若如是等長悔之文。亦五悔義足。初如是下。即懺悔也
  兩撿十住婆沙除業品第十。有五悔文甚詳。亦生起前後次第不亂。即不見今文所指。未知記主指何處文耶。

徒勞讚者
  或勞有音盲者。唱懺悔文。使悔罪人聽之而心中改過。或讚字誤。恐是懺字耳。更詳。

不見不得
  一切法空不可見。以不可見故無所得。

發十大願
  一孝順父母師僧。二願得好師。三願得勝友同學。四願教我大乘經律。五願解十發趣。六願解十長養。七願解十金剛。八願解十地。九願如法修行。十願堅持佛戒。

無智遠處
  論中不見文。今詳無智遠處是二義耳。論云。新發意菩薩先教取相隨喜。後乃能行無相隨喜。譬如鳥子羽翼未成。未能遠飛。羽翼備則能遠飛也。無智有相。遠處無相。或可以無所得故至於寂滅。故云遠處。

婆沙四悔
  懺悔者偈云。十方無量佛。所知無不盡。我今悉於前。發露諸黑惡。三三合九種(身口意惡。現生後報。自作教他。見作隨喜)。從三煩惱起(欲色無色界繫助貪助嗔助癡之三)。今身若先身。是罪悉懺悔。於三惡道中。若應受業報。願得今身償。不入惡道受○勸請者偈云。十方一切佛。現在成道者。我請轉法輪。安樂諸眾生。十方一切佛。若欲捨壽命。我今頭面禮。勸請令久住○隨喜者偈云。所有布施福。持戒修禪行。從身口意生。未來今所有。習行三乘人。具足三乘者。一切凡夫福。皆隨而歡喜○回向者偈云。我所有福德。一切皆和合。為諸眾生故。正迴向佛道。

願文在大涅槃
  偈云。願諸眾生等。悉發菩提心。繫心常思念。十方一切佛。復願諸眾生。永破諸煩惱。了了見佛性。猶如文殊等。

正行儀中注解
  三卷成文。永徽二年季夏製。今人未見。或有指方等懺者是。

兩處隨喜文義大同。故今互引
  釋論滅後五品。而引現在四信文來。以初品初信文義同故。搜要云。雖現未不同。二處義等。

四念處中以此五品擬五停心
  隨喜是慈停心。讀誦是數息停心。說法是因緣停心。兼行六度是不淨停心。正行六度是念佛停心。如備檢和會。

除於事相
  相應作障。搜要云。除於事障。以四品事理未融。至五品中事不妨理。故云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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