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者。明也。斷也。明斷義理呼之為決。如大師禪門口決。又儒書有鈎命決。

濟行之教有宗
  此釋輔行二字也。記文即能濟之教。止觀即所濟之行。濟亦輔也。變其文耳。謂此記文。津濟輔成止觀之行。有宗者。凡引諸經俱使歸宗。一家所談觀法。心具性具。如不思議境。引華嚴三無差別。證心具百界之類。

信教堪輔行
  廣引經論。一一宗歸寂照妙理。使後學信受此記文可以輔止觀之行。

顯教之行符理
  此釋傳弘二字也。止觀即能顯之行。記文即所顯之教。蓋荊溪自言。依此止觀而求旨趣。別顯諸經圓頓三之教下所詮。即止觀所顯不思議理。

行何所弘
  徵問傳弘也。能弘既立於行。所弘為是何法。

非眾教不立
  此答釋也。眾教即記文也。今引眾教建立此記。

教何所輔
  徵問輔行也。能輔既是於教。行輔為是何法。

非妙行莫詮
  此答釋也。眾教建立。唯詮妙行也。

乃澌以三聞
  澌與賜同。悉漬反。賜。盡也。三聞者下。序云。聞深不怖。聞廣不疑。聞非深非廣意而有勇。法智大師云。三聞語出付法藏傳。即再三之三耳。傳云。三聞說法悉能受持。故荊溪云。數聞師談。眾教頻覽。佛示群經。

全教行一轍
  教之與行同歸三諦。如千車共轍。

若咨稟口決
  如下文云。甞於聽次。咨決所聞。

若審理要決
  如釋色香中道。用十義評無情有佛性等。

若設徵決疑
  如釋不思議境中問云。但觀於心。何須觀具等文。皆為決文下之疑及釋文後設問等。

若取類決擇
  如釋發大心四諦文云。道亦應四。且據能斷。界內苦集。故但云二。此即以道諦類例滅諦之義也。

若引廣決略
  五略修大行中無十乘。若決略文。須引十乘廣文以決之。令四三昧一一皆修十乘也。

若攝廣決正
  止觀正明入道行門。示於十界百界依正色心三千性相之廣博在乎一念而已。

若決疏文勢
  如釋不思議境中問云。前引諸文廣明境竟。此中只應明能觀觀。何故復云明不思議。答。此是決通觀道。又如釋十乘竟。例餘陰入十界皆修十乘等。

若決通觀道
  如四種三昧各別。何名為同。記主自云。此等並約所歷事別。若能觀觀無非一心。所觀之境無非三諦。

若案文判失
  如此記下文云。有人云。無漏總中三者即三觀也。無漏空也。總假中中自濫參。聽眾有逾一紀未曾聞有斯異釋。中即實相。實有是同。如何數為不同之限。共有七不可。

若準部斷謬
  如釋略指在三大。意在一頓。及諸文後。三一止觀結破異解。三外別立一頓。又他人云三外別傳心要等謬。

聊伸所傳
  傳左溪之旨。非不廣也。言聊者。謙辭耳。

不遺先見
  推功於師。

知有師承非任胸臆
  傳通師訓。謙非臆說。

而棄根本隨末見故
  如下判三種止觀云。大意在一頓。迷者謂三外別立一頓。而與三不同。又以法華為漸頓。華嚴為頓頓。義例云。此所學宗同而稟一師。文理相承終無異解。如何得云三種止觀。圓頓止觀是何頓。答。是漸頓。廣如彼文破。

後代展轉隨生異見
  如下漸次止觀中有無漏總中之一句。論中只是二乘開合之意。人不見之。便以無漏是空。總是假中。又安心中論結一向根性又相資。并回轉三番根性。共有三百八十四番安心。此外又云。一心止觀復有六十四。記中云。一心者。依前重舉耳。人見三番之外更云一心。便謂頓等三止觀外更立一心等。又如知次位初。論中有十意融通佛法。謂一道理。二教門。三經論。是談一代化意。後人不曉。繆用以對十乘。

信宗好習。餘方無師可承稟
  方。法也。如鼻隔禪師并一向止一向觀。無四悉益。乘壞驢車。

點示關節。廣略起盡
  五略與十乘互論廣略。若十乘中無四三昧。則下文成略。五略之中十乘未周。則五略成略。

尚對三學
  疏云。約己心論戒定慧為三分修行。以戒初定中慧後。若約法門。以慧為本。定戒為迹。

釋比丘位
  彼屬約教。故疏云。大亦言多。亦言勝。器量尊重。為天王等大人所敬。故言大。升出九十五種外道。故言勝。徧知內外典籍。故言多。又四教中迭論大多勝。

三止
  如下釋名中有相待絕待三止三觀。相待三止者。謂息止。停止。不止止。三觀者。觀穿。觀達。不觀觀。絕待者。三止即一止。一觀即三觀。

餘八是別
  八應作九。此科判耳。

該乎長短。攝彼精麤
  長短者。如釋論云。迦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