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藏經 止觀記中異義
 唐 道邃說 乾淑集

  

  謹錄邃和尚止觀記中異義

    天台弟子 乾淑 集
  序中云。無漏總中三者。記家意易知。和尚云。將三界為三。即所止。無漏為。一即能止。從前次修無漏。止三界獄中來。故用三界為三。無漏為一。合為四也。
  次云。一經一說如此者。記指前常啼等是。師意。常啼等但是成華嚴之一意。故言一說如此。
  言餘經亦然者。記云。諸經未引者尚多。師意不爾。但指下所引諸經是也。
  疑者云者。猶聞上餘經。亦然語。故請引云。願聞誠證也。
  次簡非中。記云。先心次道。師意云。但是雙標心道章門。何以得知。據後釋十心中。皆云發心行道。以此驗之。知無別也。
  次或先起是心後起非心者。記云。是即菩提。非即十非。
  師意云。是即二乘。非即九非也。何以知之。據後云是非並簡。驗知也。
  次[口*(千/山)]中兩番者。記意。前番約是非相對。是即菩提。非即十非。後番約內外。謂二乘外謂九。非為二邊。雖一往分折。猶恐前單約內心。後約心境也。師意云。前一但就十為內外並等。後番[揉-矛+ㄆ]用。後是心對十非簡是。謂菩提非。
  結二十五法中立名者。記將令且下結。師意亦將不無觀下結。據引經意。但至則及內外觀經。又則盡故知。將此亦不無觀為立名。由合為一段也。
  生起十章末。結云。終至聖人方便。記獨將二乘菩薩三境對圓方便方。師意但是當教方便。但是當未證前。又約發時未論入位。故通名方便。圓教通用十境為方便。不局二乘菩薩為方便也。言方便者。但是二乘菩薩未證真前為方便。證真了。不名方便亦不論發。
  又私料簡中云。無漏陰轉成法性陰者。記云。滅後界外受法性身。呼為法性陰。師意。但即身得便是法性。不待滅後也。
  又云。常見之人異念斷者。記將內外凡為異念。經自釋異念者八也。忍人也。人即忍也。即因也。
  又次言先尼小信尚不可得者記云小乘信師意云但是少信心也。
  又矢石者。記云可知。有言兩人共戰他。一用石。一用矢。戰勝時各言有功。故二人諍其矢石有功。又有言。六因時。鶽銜矢長一尺八寸墮魏王殿。王命前朝臣共議。有言矢者。有言石者。故言名與矢石也。時有智人後來。言。不須此諍。此從衛國來。衛人長大。以用石為矢也。今不用此意。但取前諍意也。
  又安心中法行安心中言。我觀法相。觀睡不除。當為說止。有大功能。記不別釋。師云。以五停心觀。止是譬定。似數息觀。止是淨水。似不淨觀。止是大慈。似慈悲觀。止是大明呪。似十二因緣觀。止是佛。似念佛觀。師意如此對也。記不釋。
  又大經後料簡中言四四十六門者。記不說。師意云。生門破一切法。生門立一切法。生門亦破亦立。生門非破非立。餘門乃至滅門亦如是。故有三十十門也。
  又會三聶提中言五眾和合故名眾生者。記將證前法波羅聶提。師意。正是受波羅聶提。五眾是法。既屬法攝。眾生假名。故屬受也。
  又相待假中自作三假云無生法塵者。記云。因成相續中用觀推之。已得無生之解。對此無解。故言無生法塵。師意不爾。但相待中自有三假。言無生法塵者。即三無為之法是無生法塵也。
  又思假中。從若下界貪輕至非貪耶。記云。彼有多並但引一。故云一並。師意。一並下是止觀家救毗曇意云。雖如是難。恐失佛意。故云。但佛有時對緣別說。不應言毗曇全非。故云假名何定。
  又破思假中云次第斷及超斷者。記意不引。師意。但得名處。別言次第者。初用無漏智先斷見。次斷思惟五品便入滅者。得受斯陀含向名。言超者。初用世智斷欲界五品思竟。後斷見時即是斷五品思也。故言超。以世智斷惑弱故。只同次第。斷第一二品後。由受多家生。故言家家。後例然。
  又料簡超不超後瓔珞下。師意是證圓四句。記不說。
  又五種不淨後觀心無常中云籠破繫斷去不還者。記云。無學方名繫斷不還。師意。但是一期命終名繫斷不還。故云印壞文成也。
  又攝十八不共法中。餘五不出。但總結而已。記但云。攝在慧及解脫無減中。但粗略對當。
  師意。推法界次第意。將常照三世為三眾生心。不須臾觀而為說法為無異想。不失先念為慧無減也。餘如文。
  言作宗朝義者。記意。諸論但約當教。未若止觀通有四教。師意不然。但是經共論約宗多少也。此本緣欲還本國。草草出。不委悉。慮不周施權。與記少乖。亦各有眉目。後人覽者詳而鏡諸也。
  指要鈔(卷上)曰。又云。日本傳來別行十門。題云國清止觀。和尚錄出。亦云體同等者。未審止觀和尚又是誰耶。此人深諳一家教不。始錄之本全不錯不。豈以先死之人遵之為右。所立之事皆可依耶。如乾淑所錄邃和尚止觀中異義。乃以三界為無漏。總中之三可盡遵不。況諸異義。特違輔行。自立己見。故皆云記文易見。和尚(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