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空也。
  【■記】文句云。雖復得聞大乘。謂是菩薩事。非己智分。不肯回小向大。猶居羅漢。不言未來當得作佛。故猶在本處。
  △二徵起。
  此領何義。
  △二答釋所領。
  答三藏之後。次說方等。已得道果。心相體信。聞罵不嗔。內懷慚愧。心漸淳淑。
  【□註】已得道果。真空滅寂之道。小乘羅漢果也。
  【■記】真空寂滅。揀非第一義寂滅。小乘羅漢。揀非菩薩大羅漢果。
  【□註】聞罵不嗔。妙玄十(十八)云。恣殃掘之譏。任淨名之折。
  【■記】妙玄云殃掘之經。彈斥非常。分明餘教。釋梵四王。及佛弟子。乃至文殊。皆被訶斥。釋籤引殃掘偈云。云何名為一。謂一切眾生。皆以如來藏。畢竟恒安住。云何名為二。所謂名與色。此是聲聞宗。斯非摩訶衍。云何名為四。所謂四聖諦。是則聲聞宗。斯非摩訶衍。一切諸如來。第一畢竟常。是則大乘諦。非苦是真諦。云何名為五。所謂彼五根。是則聲聞宗。斯非摩訶衍。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等。具如止觀七引。乃至增十。亦復如是。如是等文。彈訶聲聞。明於常住。最為顯著。餘如彼經。任淨名折者。如述昔訶。當座訶。驗知二乘。已盡結使故不嗔也。
  【□註】內懷慚愧。釋籤云。謂受彈斥。令歎大自鄙。即其(益相)。
  【■記】領受彈訶。是愧己。歎大自鄙。是慚人。
  【□註】心漸淳淑。密得通益也。
  △三般若五。初約部判。
  次說般若。轉教付財。融通淘汰。
  【□註】次說般若等。明部意也。轉教融通。約法。付財淘汰。約喻。所以令其轉教菩薩。意在二乘領知法門。故曰付財。二乘本所不知。但謂加被令說。故曰轉教。妙樂七(二十)云。於佛即是付財。二乘自謂加說。故般若中云。豈聲聞人。敢有所說。有所說者。皆是佛力。由機未轉。且言被加(文)。
  【■記】此約部教也。以須菩提解空。舍利弗智慧。佛於般若會。以不共般若空慧。加被二人。教大菩薩。意在二乘。領知眾物。貫統法門。名為付財。其如二乘。不會佛意。無希取一飱之念。但言佛被。令我說耳。故曰轉教也。如大品言。佛告須菩提。汝當教諸菩薩般若波羅密。時諸菩薩等念。須菩提自以智慧說般若耶。為是佛力。須菩提知諸摩訶薩大弟子諸天心念。語舍利弗。敢佛弟子有所說。有所說法教授。皆是佛力。佛所說法。法相不相違背。是善男子。學是法。得證是法。佛說如燈。舍利弗。一切聲聞辟支佛。實無力能為菩薩說般若波羅密是也。
  【□註】般若會一切法皆摩訶衍。故曰融通。以空慧水。蕩其執情。故曰淘汰。
  【■記】般若示知八十一科諸法無非摩訶衍。故曰融通。然執法之情。二乘未盡。即以摩訶空慧之水。滌蕩之。故曰淘汰。八十一科見下。
  【■補】籤曰。以圓斥三。及圓斥藏。即圓融為融。以三教斥藏。即融通為融。今乃三教融通之融也。
  △二約教判。
  此般若中。不說藏教。帶通別二。正說圓教。
  【□註】此般若中等。部中用教也。不說藏教。光明記四(三)云。諸部般若。廣示衍中三教空慧。復以三藏為助道觀。又仁王般若。說四無常偈。恐其恡國。正助合行。
  【■記】空慧之機。有聞持義持。若義持利。聞持鈍者。則不廣談四種空相。唯說即邊一種空慧。若聞持利。義持鈍者。則為廣談空相。既以三藏為助道觀。則非正談。故可言不說也。仁王下。約正助合行證釋。普明王為班足所獲。王言。願聽七日。飲食沙門。許之。法師為說四偈。第一無常偈云。劫燒終訖。乾坤洞然。須彌巨海。都為灰颺。天龍福盡。於中凋喪。二儀尚殞。國有何常。二苦偈云。生老病死。輪轉無際。事與願違。憂悲為害。欲深禍重。瘡疣無外。三界皆苦。國有何賴。三空偈云。有本自無。因緣成諸。盛者必衰。實者必虗。眾生蠢蠢。都如幻居。聲響皆空。國土亦如。四無我偈云。識神無形。假乘四蛇。無明保養。以為樂車。形無常主。神無常家。形神尚離。豈有(國耶)。
  【□註】帶通別二。正說圓教。此約圓實部主而說。蓋一代教。主意在圓。若輔行十(二十四)云。般若傍用通教。正用別圓。加於二乘。密成別益。(文)釋籤三(二十三)云。前於方等。義已成通。故至般若。唯須此二。明不共者。說部意也(即不共般若意也。正用別圓)。
  【□註】意雖不共。猶有方等新受小者。至此須通。亦有衍門傍得小者。是故兼用。(文旁用通教)此皆部中用教意也。
  【■備】若輔行下。玉師引釋。以杜後難。謂般若帶通別。正說圓者。輔行傍用通教。正用別圓等文。如何消釋耶。釋籤下。證釋。謂輔行所說。即釋籤已有方等成通之義。正用別圓。以有新受傍得之機。故須傍用通教。是輔行釋籤之文。皆部中用教之意。諦觀師正用圓教之語。約圓實部主而說。意各有在。兩不相妨也。集註問答云。方等橫來之機。是藏教小乘。衍門傍得小者。乃是通教。以通教正化菩薩。傍化二乘。故云衍門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