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註】從五六歲至十三歲。因六塵。觸六根。即領納前境。於三受違順中庸境上。已能了別。然未能起淫貪之心。故名受也。
  【■記】妙玄云。能分別苦樂。避危害事。能生貪愛。不起淫欲。於一切相。不生染着。是時名受。此上識等五。以三世因果言之。同是現果。即現在五支果也。
  八愛(愛色男女金銀錢物等事)。
  【□註】從十四五歲。至十八九歲。貪於種種勝妙資具。及淫欲等境。然猶未能廣遍追求。不名為取。皆是愛支所攝。
  【■記】此釋愛名用也。先明業用。謂貪勝妙資具。乃愛資生塵境。及貪淫欲。乃愛男女情境。法界云。從受中心著。名愛。謂於領受中心心渴愛也。然未能廣遍追求。如衝虎穴。過龍津。不顧危亡。唯以欲求。乃名為取。今既未能。故是愛攝。
  九取(凡見一切境。皆生取著心。此二未來因。皆屬煩惱。如過去無明)。
  【□註】即從二十歲已後。貪欲轉盛。於五塵境。四方馳求。名之為取。
  【■記】以釋取名也。謂二十已後。正當強壯。血氣方剛。較前淫欲。愈覺轉盛是以戴月披星。梯山航海。適越投楚。走北奔南。深染塵欲。名之為取。妙玄云。以貪境故。四方追求。是時名取也。此取與愛。以三世因果言之。同是未來生死因。以三障三道言之。如過去無明同煩惱障。煩惱道。即無明愛取三煩惱也。惟無明發業。愛取潤生。有殊耳。
  十有(業已成就。是未來因。屬業道。如過去行)。
  【□註】體即是業。謂馳求諸境。起善惡業。積集牽引。當生三有果。故名為有。注云是未來因者。雖屬現在。却為未來苦果之因也。
  【■記】此釋有名體也。初指體次釋名。取為能起。善惡業為所起。即此所起善惡業為牽引因。成三有之異熟果。是則有因有果。因果不忘。名有。法界云。從取。則後世業因成。名有。又因能有果。故名為有。注指儀文原解。業已成就是未來因者。雖云現在三支因。實為未來苦果之因也。又以三道言之。而此有支。與過去行支。同是業道。即行有二支屬業道也。然有少別。以行惟善惡二性。有。通善無覆無記也。
  十一生(未來受生事)。
  【□註】從有還受後世五眾之身。是名生。所謂四生六道中受生也。
  【■記】此釋生名也。初正釋名。謂由現在有支為正感生死之因。故受未來生身之果。五眾。即五蘊也。所謂下。示生處。先德云鑽馬腹。入驢胎。塗炭經曾幾度回。適從帝釋殿前過。又向閻君鍋裏來。是也。四生六道。乃善惡者。受生之處也。
  十二老死。
  【□註】從五眾之身熟壞。是名老死。
  【■記】此釋老死名也。如唯識云。老死。猶云衰變敗壞。住世衰變。總為老名。身毀命終。最後敗壞。乃得死名也。而老死同一支者。唯識又云。老非定有。附死立支也。此老死支。與上生支。同為未來苦果。即未來二支果也。又此未來二果。及現在五果。於三道。即苦道。於三障。即報障也。
  此是所滅之境。
  【□註】以能滅之觀。順推此境。故此十二。即所滅境也。
  【■記】此釋結名也。言所滅之境者。如法界云。若正觀諸法實相清淨。則無明盡。無明盡。故行盡。乃至眾苦和合皆盡。是為以觀順推。此境滅盡。名所滅境。
  【□註】不立病支者。妙玄二(十六)云。問。何不說病為支。答。一切時。一切處。盡有者立支。自有人從生無病。如薄拘羅生來不識頭痛。況餘病也。是故不立。問。憂悲是支否。答。非也。以終顯始耳。如老死。必憂悲(文)。
  【■記】此節料簡有二。先明病不立支。問以生老病死為四大山。皆能逼害於人。既三種立支。何獨病不立支耶。答中不徧時處。故不立支。如瑜伽論云。十二有支。一切一分。上二界有。而病不遍一切處。不定一切時。故不立支。又唯識論云。薄拘羅。年百六十歲。無病無夭。由昔持不殺戒。九十一劫命不中夭。昔施僧一訶黎勒果。故身常無病。欲界眾生尚有如薄拘羅者。況色無色。故不以病為支也。次明憂悲不立支。如有老死。必有憂悲。故婆沙云。老死有果。謂憂悲。老死為憂悲因。名始。憂悲為老死果名終。憂悲既苦。老死亦苦。故云以終顯始耳。
  【□註】釋籤三(三)云。問。愛取何別。答。愛增廣。名取。(文)然上一往似論三世。在支佛逆順兩緣。百千萬世觀因緣等。
  【■記】因緣有三世。二世。一念。三種。隨修一種。即證緣覺果故。今但論三世也。支佛逆順兩緣。百千萬世等觀。已記前。
  △二諦緣開合殊異三。初標顯殊異。
  與前四諦開合之異耳。
  【□註】止觀一(十二)云。總說名四諦。別說名十二因緣。
  △二徵釋開合。
  云何開合。謂無明。行。愛。取。有。此之五支。合為集諦。餘七支。為苦諦也。
  【□註】苦。是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集。是無明。行。愛。取。有。五支。道。是對治因緣方便。滅。是無明滅。乃至老死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