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二:闈觀,利女貞。
  《象》曰:閥觀女貞,亦可醜也。
  六三:觀我生,進退。
  《象》曰: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六四: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象》曰:觀國之光,尚賓也。
  九五:觀我生,君子无咎。
  《象》曰:觀我生,觀民也。
  上九:觀其生,君子无咎。
  《象》曰:觀其生,志未平也。
  風地觀
  此卦四陰在下,臣民之象,下觀者也。二陽在上,君子之象,觀天下者也。唯其有以觀天下,故自能為天下之觀。然則上之二陽,雖同為大觀在上,同為以坤承巽而居中得正,獨能以中正觀之者,九五而已。此所以名為觀也。夫子#1曰:觀則聲臭俱元,一如其天。天何言哉,而四時行焉。觀者,自以為神而何教之可設,何化之可服乎?元教可設,故日神道設教;元化可服,故日神道而天下服。今觀觀者,方盥手于未見賓之前,不待其體薦也,而下觀者,自化于有孚之顯,若則已儼然如大賓之見矣。然則九五真神道哉。觀九五者,真同觀于天哉。但下之觀五者,以天。而五之所觀者,即我。下之觀五者如神,而五之觀我者即民。我生,民生,元二元別。是謂天下之平民固不識不知,五亦元聲元臭,宜其不言而喻,而下觀自化。與而觀者,不一化者,不一則各隨淺深,自不能一也。是故六四為巽之主,親比九五則進而得以觀國之光,而利為王者之上賓矣。此其觀之,而即化所謂下觀而化者非邪?其次三亦能觀我生矣,而猶未敢遽進以觀國之光,則三之未失道也。其下則但知觀五而已,閥觀而但見其似,不見其真。童觀而但見其小,不見其大,又惡足以知君子之无咎哉。然雖未足以語化,而謂其不心服于五焉,不可也。故必合四陰之所觀,然後知九五真神道也。未易以測識也。若上九則志未平而我生,猶,別非大觀之道矣。雖同為无咎之君子,而實遠于九五之中正,故必六四而後能為化之主,必九五而後能為觀之主。
  附錄
  坡公解曰:元器而民趨,不言而物喻者,觀之道也。聖人以神道設教,則賞爵刑罰有設而不用者矣。
  熊過曰:鄭玄曰:諸侯貢士于天子,大夫貢士于君,以禮賓之。唯主盥而獻賓,賓盥而醉主,設薦則弟子也。今觀六爻皆元祭義,只有觀國賓王之文顯。《說文》云:大頭六二,陰柔在內,雖與五應而隔于三、四,猶女在門內而闖觀門外也。
  吳幼清曰:初居陽,象男童。二居陰,象女子。我者三,自謂也。天地之大德日生。六三居下卦之上而近于巽。巽為進退,故六三自觀我生。以審所學,猶日吾斯之未信也。
  楊簡曰:子夏好論精微,及孔子沒,以知君似聖人,欲以所事孔子事之強#2曾子。曾子獨不可。獨曾子可以免闖觀之醜耳。又曰:六三居下卦之極,將升上卦,進退之際也。六三有進退之象,則六四進而觀國之光矣。
  王畿白:風行地上,遍觸萬類,周觀之象,先王思有以風天下,于是制為巡狩之典。或一歲分巡,或五載蒞會,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價以觀民之好惡,省察其俗,有不同者,設教以訓之,以禮,別奢如曹,示之以儉儉如魏,示之以禮,所以一道德而同風俗也。
  #3震下離上
  噬嗑:亨。利用獄。
  《象》曰:蹟中有物,日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勃法。
  初九:屨校滅趾,无咎。
  《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六二:噬膚滅鼻,无咎。
  《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六三:噬臘肉,遇毒;小吝,无咎。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九四:噬乾肺,得金矢,利艱貞,吉。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六五:噬乾肉,得黃金,貞厲,無咎。
  《象》曰:貞厲无咎,得當也。
  上九:何校滅耳,凶。
  《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火雷噬嗑
  程正叔曰:噬齧也,嗑合也,口中有物,問之齧而後合也。卦上下二爻皆剛,而中獨柔,頤口之象。又一剛爻問于其內,為頤中有物,不得嗑,必齧之乃得。嗑之象故為噬嗑。楊中立曰:噬嗑,除問之卦也。獄者所以治問而求其情,治而得其情,則天下服矣。李子思曰:天地生物,有為物之梗者,必用雷電擊搏之。聖人治天下,有為民之梗者,必用獄斷制之。故噬嗑以去頤之梗,雷電以去群生之梗,刑獄以去天下之梗。朱仲晦曰:噬乾肉難于膚而易于臘。肺,黃中色金,斷物。劉濬伯曰:何,負也。校,木械也。滅耳者,校加于項,沒其耳也。熊過曰:《周禮》臘人,鄭註云:小物全乾日謄?謄之言夕也。朝暴于夕乃乾。《昏禮》臘必用鮮是也。劉用相曰:四之乾肺難于臘肉,然四以金矢之才助發其間,初元難者,猶必戒以艱貞乃可獲吉。縱然獲吉,亦未為光。曾子所謂如得其情,則哀矜而勿喜,方哀矜之不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