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樂,乃與公卿共議,定南北郊冠冕車服制度,乃光武廟登歌八佾舞數。帝每巡侍,常留鎮侍衛。皇太后在朝數載,多所隆益,而自以至親輔政,聲望日重,意不自安,上疏歸職,乞上印綬,退就藩國。優韶不許,復辭懇切,五年許還國,而不聽上將軍印綬,以驃騎長史為束平木,傳緣為中大夫,令史為王家郎,加賜錢二十萬,布十萬匹。
  錄曰:夫自周室既往,姬召亦衰。漢興以來,宗室子弟無得在公卿位者,顧乃率任外戚。然則母之親屬,俞於久之同氣乎。凡此皆之,其所親愛好樂而辟焉者。由是身不脩而家不齊,國不可得而治,天下不可得而平,而禍亂交作矣。聖人戒之於前,西漢蹈之於後。僅而改弦易轍,章和以後漸如昔矣。
  李固之女文姬,同郡趙伯英妻也,賢而有智。固既策罷,文姬知不兔禍,悲曰:李氏滅矣。直太公己來,積德累仁,何以遇此。固有少子燮,乃密謀藏之。頃之難作,二兄受害,文姬告父門生王成曰:先公有古人之節。因君執義,今委以六尺之孤,李氏存滅其在君矣。成感其義,遂將燮乘江束下,入徐州界,變姓名為酒家傭,而成賣卜於市,各為異人,陰相往來。燮從受學,酒家異之,以女妻燮,專精經學十餘年問。梁冀既誅,災青屢見,史官上言,宜有赦令,當存錄大臣冤死者子孫。於是大赦天下,並求固後,燮乃以本末告酒家,得還鄉里。姊弟相見,悲感傍人。既而戒燮曰:先公正直,為漢忠臣。而今朝廷傾亂,梁冀肆虐,令吾祖宗血食將絕。今弟幸而得濟,豈非天邪。宜杜絕眾人,勿妄往來,慎無一言加於梁氏,唯引咎而已。燮謹從其誨。
  錄曰:愚觀李文姬之智,與蔡文姬之惹,可同曰語哉。哲以自固曰智,聰以悅人曰慧,二姬之頓異,人已之攸分也。雖然固之質禍不為不深,
  姬之慮禍不為不切,卒奈何。父既不肯立帝,子復不肯立王,何物不懲,乃至於此。若燮者,豈惟世載弦直,可謂載錫之光者乎。
  弘道錄卷之四十四竟
  弘道錄卷之四十五
  信
  君臣之信
  路史:堯在位七十載,民不作武,鷓鵲逃於絕域,麒麟遊於藪澤,則能信於人也。
  錄曰:所以謂體信達順,蓋順者天之所助,信者人之所助也。堯之為君,以言天之所助,則二儀效順,韋生遂育,氣無不和,四靈畢至,以言人之所助,則聰明睿智足以有臨,寬裕溫柔足以有容。是故以天地為本,故物可舉以陰陽為端,故情可緒以四時為柄,故勞可勸以曰星為紀,故事可列而功有藝;鬼神以為徒,故事可守而行有考,人情以為田,是以民不作武,四靈以為畜;是以鴉鵲逃於野,而麒麟在郊也。《中庸》曰: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此上古聖神所以配天饗帝為三才之主,而萬世人君者所當取法也。
  《中庸》:王天下有三重焉,其寡過矣乎。上焉者,雖善無徵,垂徵不信,不信民弗從。下焉者,雖善不尊,不尊不信,不信民弗從。故君子之道,本諸身,徵諸庶民,考諸三王而不繆,建諸天地而不悖,質諸鬼神而無疑,'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是故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行而世為天下法,言而世為天下則,遠之則有望,所之則不厭。《詩》云:在彼無惡,在此無射。庶幾夙夜,以永終譽。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譽於天下者也。
  錄曰:以三重言者,舜脩五禮,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贊如五器,所以議禮也;協時月,正日同,律度量衡,所以制度也;敷奏以言,明試以功,所以考文也。以仲尼祖迷堯舜,故有是懼,而有德無位。又以六事之言,垂之萬世,雖不能取信於一時,而實有譽於天下。至今動而萬世為道,言而萬世為法,行而萬世為則,又不但一世而已。厥後若綿蕞之禮,希闊之制,武臺之字,新經之文,其與六事不相干攝,一時雖能愚人耳目,瞽人心志,實未能譽於天下,故不旋踵併與俱亡。然則六事之言,果可信乎,不可信乎。苟有制作之權,則不得不任其責矣。
  《論語》: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1。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錄曰:此論超出今古。蓋兵與食,古今論者多矣,孰云敢去之乎,至夫子與子貢直窮到底。其為是言也,豈無微而不信□哉。觀於秦隋之世,蓋可驗矣。秦自商鞅以來,滅棄信義,專務富強,始皇更為不拔之基,安所不得已而去哉。然而匹夫一呼,有死而已,何能立也。隋承六朝之後,自誇強盛過於前代,又安所不得已哉。其貯洛口食,聽民自取,可謂足食,亦徒然也。直至三章約法,□民始獲其更生;獄囚來歸,民始不知進死,信之不可以已也。如是,雖然兵與食所共賴之,生與死所共知也。信-則不相賴,不相知,故他日喫緊。又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大車無親,小車無軏,其何以行之哉。嗚呼,知夫人之不可以行,則民之不可以立者,在是矣。
  《外記》:禹出,見罪人,下車問而泣之。左右曰:罪人不頃道,君王何為痛之。禹曰:堯舜之民,皆以堯舜之心為心。寡人為君,百姓各自以其而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