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民害物。一蛇恐再,况於恣人行暴乎。
  將馬服君奢之妻,括之母也。秦攻趙,孝成王使括為將,其母言於王曰:括不可使。王曰:何以。曰:始妾事其父,父時為將,身所奉飯者以十數,所友者以百數,大王及宗室所賜幣帛,盡以與軍,吏士、大夫受命之曰,不問家事。今括為將,束向而朝,軍吏無敢仰視之者。所賜金帛,歸盡藏之,乃曰視便利田宅可買者,王以為若其父乎。父子不同,執心各異,願勿遣。王曰:吾計已决矣。母曰:王終遣之,即有不稱,妾得無隨坐。括既行,趙兵果敗,括死軍覆。以母先言,故卒不加誅。
  錄曰:括之不可使將也,其父知之,其母亦知之,所不知者君耳。是時六國以其游魂殘喘,自取覆亡。故先失其是非之本心,且不勝欲速,無暇反而顧之耳。此孟子所以深嘆於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也。
  《漢書》:棠邑侯陳嬰之母。始嬰為東陽令,史居縣素有恩人,稱為長者。秦二世時,東陽少年殺縣令,相聚數千人,欲立長帥,乃請嬰。嬰謝不能,強立之,欲以為王。其母曰:我為子家婦,聞其先故不甚貴。今暴得大名不祥,不如以兵屬人,事苟成,猶得封侯,敗則易以亡,可無為人所指名也。嬰從其言,以兵屬項梁,梁以為上柱國。項氏敗,嬰後歸漢,果以功封棠邑侯。丞相安國侯王陵之母。陵始為縣邑豪,高祖微時凡事之。及起沛,陵亦聚黨數千,逮封漢王,遂以兵屬之。時項羽與漢為敵,計得陵母,輒置軍中。陵使至,則束嚮坐其母,欲以招陵。既而,陵母松送使者,泣曰:為妾語陵,善事漢王。漢王長者,無以老妾故,懷二心。言畢,伏劍而死。陵後與高祖定天下,位至丞相,封侯,傳爵五世。
  錄曰:范增於是乎,可愧矣。夫項羽之不可輔,婦人女子皆知之矣。悲夫七十餘年之老,其生也餒於陳母,而亡也惡於王娘乎。使增能勸羽踐入關之約,存鴻溝之界,則不絕項氏之祀;明天亡之意,迴舞劍之戈,則亦不失項伯之封。二者胥失之,豈其智弗若歟。雖然二母之見,順而易;范增之事,逆而難。君子丁艱難亢會之際,其亦幸而為二子用,成賢母之名;不幸而為范增,徒歸天下之惡哉。
  《史記》:最錯為人哨直刻深。文帝時以上便宜,擢為太子家令,以其辨,得幸太子,號曰智囊,數上書,言削諸侯事,及法令可更定者。文帝不聽,然奇其材,遷中大夫。太子善錯計策,及既位,以為內史,數請間言,事輒聽,寵幸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丞相申屠嘉不便,常以計欲誅錯,不遂,以此愈益貴,遷為御史大夫,悉求請諸'侯之罪過,收其支郡,所更令三十章,諸侯皆誼譁。錯父聞之,從穎川來,謂曰:上初即位,爾為疏用事,侵削諸侯。疏人骨肉,人口議多怨。何也。錯曰:固也。不如此,天子不尊,宗廟不安。父曰:嗟乎,劉氏安,而最氏安矣。遂飲藥死,曰:吾不忍見禍及其身。死十餘曰,昊楚七國果反。
  錄曰:愚觀《史記》所稱智囊有二,然各有所蔽。檸里子蔽於胡清,晁錯蔽於袁盎,豈其好智不好學歟。雖然錯之欲削諸侯,庶幾國爾忘身之義,翻身受戮,為天下笑。疾之親重,卒能全軀以歸於渭南章臺之中,漢景帝反不及秦昭王,亦明矣。若乃錯父之見,其將晚乎。
  河南太守嚴延年之母,生五男,皆至二千石,人曰:萬石嚴嫗。延年為太守,所在名為嚴能。冬月,傳屬縣囚論府下,流血數里,號曰屠任。其母常從東海來到洛陽,適見大驚,止都亭,不肯入府,因責數延年曰:幸備郡守,不聞仁義教化,有以全安愚民。顧乘刑罰,多殺人,欲以致威,豈為民父母之意哉。天道神明,人不可獨殺。我不自意,當見壯子被刑戮也。行矣,去汝東歸,掃除墓地耳。後歲餘,太府丞所章結延年罪十餘事,下御史案驗,遂得棄市。東海莫不賢智其母。
  錄曰:嗟嘆嚴母之不古若也。夫胎教之與三遷,乃古之賢母所以預養是心,而廣為仁之衛也。嚴#1母果能密察延年之所存,養其不中,抑其大,過,必使童而習之,長者之風純如也;壯而行之,哀矜之情咸若也。苟心之無忍,雖賞之不殘,烏有號稱屠伯而可全身者哉。實受除墓之慘,虛傳賢智之名,嚴#2母之不古若也。悲夫。
  京兆尹隽不疑之母慈明善教。不疑為京尹,行縣錄囚徒還,其母輒問所平反,活幾何人。即不疑言多所平反,母喜笑、飲食、言語異於他時。或言無所出,母怒為之不食。故不疑為使,嚴而不殘。君子謂是母也,可謂永錫爾類者矣。
  錄曰:愚觀不疑之母,異於延年之母也。夫教貴乎豫也。不疑不辯亡金,固非屠伯之比;母慈明善教,亦無除墓之憂。子善其名,母貽其慶,豈非既明且哲乎。
  《後漢書》:昊祐父恢為南海太守,祐年十二從父到官,恢欲殺青簡,以寫經書。祐諫曰:今大人踰越五嶺,遠在海濱,其俗誠陋。然舊有珍怪,上為國家所疑,下為權戚所望。此書若成,載之兼兩。昔馬援以蒼繭興謗,王陽以衣囊徹名嫌疑之間,誠先賢所慎也。恢乃止,撫其首曰:昊氏世不乏季子矣。及長,有知人之明,舉孝廉,為膠東相,以身率物,吏不忍欺。嗇夫孫性私賦民財,市衣以進其父,父得而怒,促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