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亦以言旨衰。而為之謠者,雖曰出於偶然,其殆莫之為而為也歟。
  時天下名士為之稱號,上曰三君,次曰八俊,次曰八顧,次曰八及,次曰八廚,猶古之八元八凱也。竇武、劉淑、陳蕃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昱、杜密、王暢、劉佑、魏朗、趙典、朱寓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蕭、夏馥、范滂、尹勳、蔡衍、羊陸為八顧。顧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張儉、岑睡、劉表、陳翔、孔昱、范康、檀敷、翟超為八及。及者,言其能導人追宗者也。度尚、張邈、王考、劉儒、胡母班、秦周、蕃嚮、王章為八廚。廚者,言能以財救人者也。
  錄曰:八元八凱,身尊道高,顧廚使及,身詛道喪,何懸絕之若此乎。蓋三代以上,政出於一,而賢能為實用;季世,政出於二,而才藝為忌端。《周禮□冢宰》以八柄詔王馭群臣,奚容岐而二之哉。若使彼予而此奪,彼廢而此置,彼生而此殺,雖堯舜不可一日居,況桓靈之世乎。學校者,禮義之所出,非威辟之所關也。孔門弟子記顏淵等十人,而并目其所長分為四科,當時不以為異,後世不以為嫌,未聞其招禍也。苟不在其位,不謀其政,惟以禮義康恥互相維持,則顧廚使及之名豈可少哉,豈可少哉。
  李膺性簡亢,無所交接,唯以同郡荀淑、陳皇為師友。荀爽嘗就謁,膺因為其御。既還喜曰:今日得御李君矣。其見慕如此。時張讓弟朔為野王令,貪殘無道,至乃殺孕婦,聞膺厲威嚴,懼罪逃還京師,匿讓第,藏於合柱中。膺知其狀,率吏卒破柱取朔,付洛陽獄,受辭畢,即殺之。讓訴冤於帝,詔詰以不先請,便加誅辟之意。膺對曰:昔仲尼為魯司寇,七日而誅少正卯。今臣到官已積一旬,私懼以稽留為愆,不意獲速疾之罪。帝顧謂讓曰:此汝弟之罪,司隸何愆。乃遣出之。自此諸黃門常侍皆鞠躬屏氣,休沐不敢復出宮省。帝怪問其故,並叩頭泣曰:畏李校尉。是時朝廷日亂,綱紀頹弛,膺獨持風裁,以聲名自高,士有被其容接者名為登龍門。
  錄曰:愚觀膺之破柱成獄,臨軒正詞,至今凜凜猶有生氣。蚓一時闊豎寧不練然屏氣乎。然不知維辟作福,維辟作威。威福之柄,自上而下,吾從而執之,所威者天下之威,所福者天下之福,由朝廷達於天下,夫誰曰不然。時皇德不綱,宦濁同軌,而膺獨持風釆,其所予奪廢置與朝廷曾不相及,則是威福之柄自我,而將非自上而下也。故小人得以指而為辭謂,更相技舉,迭為唇齒,有不合者,見則排斥。嗚呼。彼不合者,正耶,邪耶;拔舉者,是耶,非耶。彼之非,帝初不覺,而我之是,上莫與知。於是正者反以為邪,而邪者得以害正矣。然則坐視而不救,可乎。《否》之九四曰:有命無咎,疇離祉。象曰:有命無咎,志行也。故君子寧正辭直言以誅姦雄,討亂賊,無寧專殺擅誅以枸同儔,殃善類歟。
  范滂少厲清節,為州里所服,舉孝廉。光祿四行,時冀州饑荒,盜賊群起,乃以滂為清詔使案察之。滂登車攬轡,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及至州境,守令自知臧汙,望風解印綬去,其所舉奏莫不厭塞眾議。及黨獄起,桓帝使中常侍王甫辯請以次。及滂,滂曰:臣聞仲尼之言,見善如不及,見惡如探湯。將欲使善善同其清,惡惡同其汙。謂王政之所願聞,不悟更以為黨。古之循善,自求多福;今之循善,身蹈大戮。身死之日,願埋滂於首陽山側,上不負皇天,下不愧夷齊。甫愍然為之改容。
  錄曰:愚觀孟博之對,未嘗不潸然流涕也。禹之言曰:堯舜之民,皆以堯舜之心為心。方是時也,九官十二牧,濟濟相讓,充滿于廷,天下未嘗不同以為清也。四凶之罪,投竄誅拯,曾不少貸,天下未嘗不同以為汙也。如使善而不清,何貴於善;惡而不汙,何賤於惡。以至於春秋之時,雖曰人心不古,然而三都之墮,少正之戮,不遺餘力。故又曰: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斯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嗚呼。何不幸而生於孟博之世耶。不旋踵問,外兵內亂,重釁疊禍,危亡無日,此豈天之降喪哉。人之責亂,寧為荼毒其實,蓋不可追也已。
  弘道錄卷之二十五竟
  大明萬曆三十五年二月十五曰奉旨績刊印施
  正一嗣教大真人臣賬國祥校
  #1『居」原作『君」,據《十三經注疏》改。
  #2『王」原作『三」,據《十三經注疏》改。
  弘道錄卷之二十六
  義
  朋友之義
  《晉書》:王裒家貧躬耕,諸生有為割麥者,遂至棄之,知舊致遺,皆不受。門人為本縣所役,告裒求囑令,裒曰:卿學不足以庇身,吾德薄不足以蔭卿。囑之何益。且吾不執筆,已四十年矣。乃步檐乾飯,兒負鹽豉,草屠送所役生到縣。安丘令以為詣己也,整衣出迎。裒至,磬折而立云:門生為縣所役,故來送別。因執手涕泣而去,令即放之,一縣以為恥。鄉人管彥少有才而未知名,裒獨以為必當自達,拔而友之。北海酈春少立志操,寒苦自居,負岌遊學,鄉邑會以為酈原復出。裒以春性險狹慕名,終必不成。其後春果無行,學業不終。有識以此歸之。
  錄曰:哀之不受門人囑也,由其不受門人之獲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