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法奏狀符牒用印,合依神霄奏狀,連黃一印,真司年月共一印,三印如品字。關引剖子一印,奏狀封皮用印頭亟臣字,申狀封皮印謹字。奏章設醮不得燒沉檀香。
  凡上真天職,乃上帝所賜,非人間封勑也,中下界鬼神乃受之。不許增减字。世人妄加稱號,添為真人,真人為真君,及呼為菩薩,不知輕重,上瀆穹天,招大譴也。
  諸稱泰山東嶽是二所,不想于今多稱泰山東嶽為一局,靈官功曹不敢領去。凡奏五嶽五帝,法官當依式書奏。經云:在天為五帝,在地為五嶽。正義曰:此正指言五方帝。按今嶽帝皇宋方進帝號,恐非古五帝。又按路真官儀,或云天心正法舊儀五嶽皆以公侯,自宋朝加封帝號之後,法官相承,改用申狀。則五嶽不奏,古已有文,當俟高識之士詳攷。
  上天無考召院及考照院,止有考鬼神一司。後人誤稱考照事,又撰造考召印。如此行移,安能靈驗。正義曰:《金鎖流珠三五斬邪引》稱考召推官。
  法官道士籙官、過齋素日,不得用乳酪及砂糖入食。地官紏錄有罪無赦。
  經云:一切上真天仙神將,不附生人之體。若輒附人語者,央是邪魔外道,不正之鬼。多是土地及司命能作此怪。行法之士當審察之。
  諸提舉城隍司社令有過者,具奏北極取旨,三官斜察,關驅邪院施行。
  天蓬元帥諸法,主帥有神尺天書符印,行雷法能參同其法,甚靈。
  凡治疫,須仔細辨認。若上界使者,天瘟也,宜設醮奏章謝過。若東嶽使者,當奏五帝醮謝。若是客殟流毒之鬼,即用法驅之。神霄雷部,自有斬邪之法。
  凡古年伏屍精怪,亦能食人妊孕,可用太乙符斬其怪,差六甲童子保之,即復成胎。又有伏屍久,能姦人婦女,招引五廟惡鬼,盜財物。衣服飲食及造酒醋有壞,皆此物也。
  凡民有事告訴,法官受接不行,雖行而苟簡,及妄入鬼神罪者,杖。不候告而別指事故行遣者非。
  戊日不得燒香行法判狀開印。正義曰:雷法多用戊日,而禹步雷光印又以戊日刻之。天師指迷歌曰:法印卻於戊日雕,天雷尤禁不教燒香,蓋此法家之所宜詳攷,高識之士,固不待疏。
  紫微真人曰:印有六一天樞院印,管轄三界,總攝萬天。天尊上帝凡有宴遊等,符命劫平章代判,勑下萬天三界,均召萬天天主,關聞神靈,同會玉京擁駕護輦。凡使持符飛命、則使三元考召君,飛符聖帝,常使三官五嶽,十一曜、二十八宿,三元將軍,四聖天帥,諸天天主,四府三君,十大天王,五方星斗。此乃是萬天都總之印,不在人間之行也。
  一、北楓騷邪院印,乃驅邪院所行章表封印等。
  一、都天大法主印,乃院中行印符牒關劄等,與考召主管印通用。
  一、考召主管印,兼在正法中行使。
  一、黃神越章印,乃修真之士出入佩帶,守護其身,別是一法。
  已上六印,祖法有之。其餘皆是後來得道聖賢撰篆,分派流通行使。
  法印後不得刊上下等字,及花押姓名日月等事。須求上天所降天篆刻于印背。無背文法不成。如用柄不用柄,合依元降印格,不得重緣花角。仍須用橫木板雕。世間朱記,亦不宜直造,皆係逆法也。
  凡諸印文,須是天篆,或雷文,龍章鳳篆,與凡篆不同字。雷匣印文字,速達上天,中下界鬼神見之即時奉行。世人不曾經師傳受,只聞印文,便以凡篆刊造,不惟招譴,且無靈驗。
  天部霆司印,其印八角,按八卦。用七寶鑄得此印者;可召丁神雷將。此印乃漢天師有,世人罕得之。
  黃神越章有二印,各有天篆背文。世人只有黃神背文,便為越章背文,非也。二印默誦其背文,即拜章之始。
  諸拜章,頭出陽神,帶式於中,左佩越章,右佩黃神,腰懸天部霆司印,頭戴太一真符,懷六神印,佩天童經,指引魂魄,方可拜奏。不然,過罡風世界,魂為鬼食。仍擇無忌之日,世人存陰章,道經不載,亦無報應,亦無所忌。
  諸家鍊度,必有朱陵火府印。欲逕達章表,須得玉清通章印。發醮牒,用太玄都省印。籙壇,用元始萬神印。雷法,用天部霆司印、都管雷公印。玄靈式,北斗玄靈印。太乙法,神機院印。元老法,上清仙都印。天樞法,須得火鈴童子印。玉笥法,玉寶都司印。大統兵法、用飛捷使者印。已上諸法無各印,法不成。宜訪道求之。
  法印自裂成文,法官主有大災。印或作聲,主盜賊水火非常之事。宜急避之,則吉。
  欲修真,先逐三尸九蟲,若不除之,功行不成,心神散亂。若行內丹玄門火候燒丹者同。
  海南多檳榔,以蜆殼灰樣葉合食之,名曰雷厭,佩籙行法之士不可食之。服之法不靈。醮會中有食者,天神不降,大招瘟疫,損五臟。石榴名三尸漿,檳榔日三尸果。二物病人,食之引鬼入腹。
  諸供養果子,須用時新,仍須圓者,不得截破。供果不用石榴、紅蕉、土瓜,花不用鷄冠花、石榴花、佛桑、長春葵、妖艷有刺者。
  祭斗祭雷供養之物,不得與他人食之,神怒。如自食不盡,投流水中,或埋巽方。同壇法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