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不禁。
  三會三日,應言功,其日有事故不得上者,後日追上,不闕也。
  籙生自拜章,口啟有所說者,受恩自言,功德物輸送本師,莫留也。本師遠,輸送常為所近者。
  上章之師,不得食葷飲酒,口臭入靖。犯者奪功三千筭,吏兵還天曹百日,治曹空奏,御不達聞。
  上章之師,不得於病家飲食。百鬼藏入人身,救治不癢,拜奏不御。
  上章之師,見人疾病,當救濟其命,先與挾恨,苟願其死,反受其殃,弟子為師奏上,章頭皆建言臣所奉法師某甲也。
  弟子為師奏章,家有疾病急疾者,當退席,請乞,勿頃耳便止。無有急疾不爾也。
  書章清淨筆硯,以章案擎儀,然後可治。勿以離身,及放著床上,章奏不聞。齋主皆當燒香入齋堂,禮拜請乞自陳,不得逕持章入靖,無所關啟,如投水也。
  上露星章法,不問大小,皆作露靜,開天門地戶人門鬼路,北向安,師從天門入,地戶出。舊法如此,勿誤也。
  上露章扶,皆先燒香入靖,請香官侍爐出庭,不得便逕取出,無所關啟真官,所在靖中空持香爐出,永無侍衛,魔鬼干章,萬神勞損。徒失紙筆,別有請迎儀也。
  上露星章,有燈,燈皆有斗並有魁罡,交罡時,謹當罡頭,破軍星不當之。不易教人,始學者謹之。
  齋主對章,皆北向,有急疾者,徒步散髮自傳。無者不用也。
  玄都皆有官曹,宮曹各有典者。道士亂章奏有違闕,而所作錯越,迷失道真,領次謬誤,不合天科,則為曹典所卻,事不上御,空心委言。已達。事敗之後,謂道之無靈,不言所失在於道士也。真為痛哉。
  若合科令不犯之人者,所治無不愈,所無不治也。
  上清玄都一十條。
  若急事上章,當用朱筆題署,謂卒有暴病及禍難憂懼,上章乞獲救治者,當以朱書泰玄都及臣姓祭酒,又後太清細字,並太歲月日。三天曹得此朱書,即便聞奏。猶如今陽官赤標才符為急事也。
  若欲上逐鬼章,當朱書祭酒姓名。若欲上治邪章,用青紙,三官主邪吏君為青色。謂人有邪淫之氣及諸廟邪鬼為患,上章請制之,當以朱書青紙。亦可別青紙,隨人意多寡用也。若注鬼炁病,當作擊鬼章,拜上畢,頓服之。謂家有五墓考訟死喪逆注之鬼來為病害,上章宜攻、擊消散也。上章了,用真珠二分,即古稱一兩也,合章密紙潰於臼中,搗和之,分作細丸、平旦入靖,北向再拜,頓服之。垂死者皆活。勿令人知合搗時也。他病亦可為之,分三兩服,清水送,亦可頓服勿歇,作三二次用也。
  書章,北向燒香書之。凡用皆浄,謂別用好紙筆,巾案諸物皆使浄潔,束帶謹恭,正坐書治,疏概墨色皆令勻淨,調好緬糊封函,依法奏上。事事精嚴為美。
  若人家有疾病死喪衰厄,光怪夢寐,錢財减耗,可上分解冢訟墓注章。
  上章出官,只得出所佩小靈籙上功曹吏兵,及使土地真官,正一章法。謂世人用黃赤內籙等將吏相混雜,不越科職為也。
  章後細字,無太上道君,又不北向,只是太清中官,不得云恩惟太上,可以云大道。如有太上,及北向,可以用之。
  章云恩惟,分別可全。說恩惟大道,分別哀原。不得節略。上章事效,及三八言功,若大事言功,可三四百,救治垂死,言坊可五百,小小只可一二等耳。多財正炁囂浮,吏兵厭事。謂上章及口啟請諸官君將吏,及我身中功曹,以救治事效,應為言功。請三天典者,依科進秩若干首。初口啟言功上章後亦上章。
  章法二十二條。此條乃宗師垂訓,非一人所言,今集為此條也。
  章科與副本,年終焚納上天曹章繳進。
  天色大風晦暝,驟雨迅雷,電雹虹霓,並不得上章。如法封函,以桃栢香焚於烈焰中。如遇六戊日,不得上章。急切,告夜半前上之。惟戊辰戊戌天禁罰筭,救病章亦不上御,勞而無功。
  非受都功治正一祭酒九等大籙,飛步章奏天官金籙白簡之真階,不得上章。
  法中若上大章,並中章,並稱上詣某曹治某宮。若其次事,只詣三天金闕門下奏對。
  上章分三等,一曰拜章,凡用星斗,謂之九靈飛步斗印,用飛符演炁之章合同印。二曰存章,用交乾斗,即用九老仙都總攝印,此印只可上章,並降魔怪凶邪等用。三曰遣章,法中合用七星斗印,用本院職印。若三印未能全備,只院印亦可。
  若其次事小,並謝罪,可上南斗北斗日宮月府,並無祖師等處,只稱謹上詣三天門下,伏須告報。即不得上詣曹治某宮。此章謂之小章,可召飛天神王,付神王資去,步七星斗,一召一遣,更無存想。
  大章云:臣某謹遣二官直使,正一功曹,左右官使者,陰陽神决吏,科車赤符吏,罡風騎置吏,驛馬上章吏,並年直某從官符吏幾人。此係大章,亦係靈官章法。若請四直使,當請君,如不用四直,亦不請君,謂之中章。其次小章。亦不用前件官吏,只云:臣謹遣二官直使,或云二官使者上送,伏地拜上謝罪某章某表一通,上詣三天門下,伏須告報。
  大章,稱:某誠惶誠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