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日五七二五#10,積而乘之,則終一歲之數三百六十日,故云治七十二日也。夫四時之氣,以春為始,五藏之應,肝藏合之,公故以其藏為最貴。藏或為道,非也。
  帝曰:卻念上下經,陰陽從容,子所言貴,最其下也。
  從容,謂安緩比類也。帝念《脈經》上下篇,陰陽比類形氣,不以肝藏為貴。故謂公之所貴,最其下也。
  雷公致齋七日,日一復侍坐。
  悟非,致齊以洗心。願益,故坐而復請。
  帝曰:三陽為經,二陽為維,一陽為游部。
  經,謂經綸,所以濟成務。維,謂維持,所以繫天真。游,謂游行。部,謂身形部分也。故生#11氣者濟成務,化谷者繫天真,主色者散布精微,游行諸部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三陽,足太陽脈也,從#12目內毗上頭,分為四道,下項,亦正別脈上下六道,以行於背,與身為經。二陽,足陽明脈也,從鼻而起,下咽,分為四道,亦正別脈六道,上下行腹,綱維於身。一陽,足少陽脈也,起目外毗,絡頭,分為四道,下缺盆,并正別脈六道,上下主經營百節,流氣三部,故日游部。
  此知五藏終始。
  觀其經綸維繫游部之義,則五藏之終始可謂知矣。
  三陽為表,二陰為裹,
  三陽,太陽。二陰,少陰也。少陰與太陽為表裹,故日三陽為表,二陰為裹。
  一陰至絕作朔晦,卻具合以正其理。
  一陰,厥陰也。厥,猶盡也。《靈樞經》曰:亥為左足之厥陰,戌為右足之厥陰,兩陰俱盡,故日厥陰。夫陰盡為晦,陰生為朔。厥陰者,以陰盡為義也,徵其氣王則朔,適言其氣盡則晦,既見其朔,又當其晦,故日一陰至絕作朔晦也。然徵彼俱盡之陰,合此發生之木,以正應五行之理,而無替循環,故云卻具合以正其理也。○新校正云:按注言陰盡為晦,陰生為朔,疑是陽生為朔。
  雷公曰:受業未能明。
  言未明氣候之應見。
  帝曰:所謂三陽者,太陽為經,
  陽氣盛大,故日太陽。
  三陽脈至手太陰,而弦浮而不沉,央以度,察以心,合之陰陽之論。
  太陰為寸口也。寸口者,手太陰也,脈氣之所行。故脈皆至於寸口也。太陽之脈,洪大以長,今弦浮不沈,則當約以四時高下之度而斷次之,察以五藏異同之侯而參合之,以應陰陽之論,知其藏否耳。
  所謂二陽者,陽明也,
  《靈樞經》曰:辰為左足之陽明,巳為右足之陽明。兩陽合明,故日二陽者陽明也。
  至手太陰,弦而沉急不鼓,艮至以病皆死。
  鼓,謂鼓動。貝,熱也。陽明之脈,浮大而短,今弦而急沉不鼓者,是陰氣勝陽,木來乘土也。然陰氣勝陽,木來乘土,而反熱病至者,是陽氣之衰敗也,猶燈之焰欲滅反明,故皆死也。
  一陽者,少陽也,
  陽氣未大,故日少陽。
  至手太陰,上連人迎,弦急懸不絕,此少陽之病也,
  人迎,謂結喉兩傍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脈動應手者也。弦為少陽之脈,今急懸不絕,是經氣不足,故日少陽之病也。懸者,謂如懸物動搖者也。
  專陰則死。
  專,獨也。言其獨有陰氣而無陽氣,則死。
  三陰者,六經之所主也,
  三陰者,太陰也。言所以諸脈皆至手太陰者何耶?以是六經之主故也。六經,謂三陰三陽之經脈也。所以至手太陰者何?以肺朝於百脈之氣,皆交會於氣。也。故下文曰:
  交於太陰,
  此正發明肺朝百脈之義也。《經脈別論》云:肺朝百脈。
  伏鼓不浮,上空志心。
  脈伏鼓繫#13而不上浮者,是心氣不足,故上控引於心而為病也。志心,謂小心也。《刺禁論》曰:七節之傍,中有小心。此之謂也。○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肺脈浮澀,此為平也。今見伏鼓,是腎脈也。足少陰脈貫脊屬腎,上入肺中,從肺出絡心。肺氣下入腎志,上入心神也。王氏謂志心為小心,義未通。
  二陰至肺,其氣歸膀胱,外連脾胃。
  二陰,謂足少陰腎之脈。少陰之脈,別行者,入跟中,以上至股內後康,貫脊屬腎絡膀胱;其直行者,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上至於肺,其氣歸於膀胱,外連於脾胃。
  一陰獨至,經絕,氣浮不鼓,鉤而滑。
  若一陰獨至肺,經氣內絕則氣浮不鼓於手,若經不內絕則鈞而滑。○新校正云:按楊上善云:一陰,厥陰也。
  此六脈者,乍陰乍陽,交屬相并,繆通五藏,合於陰陽,
  或陰見陽脈,陽見陰脈,故云乍陰乍陽也。所以然者,以氣交會故爾,當審比類,以知陰陽也。
  先至為主,後至為客。
  脈氣乍陰見陽,乍陽見陰,何以別之?當以先至為主,後至為客也。至,謂至寸口也。
  雷公曰:臣悉盡意,受傳經脈,頌得從容之道,以合《從容》,不知陰陽,不知雌雄。
  頌,謂今誦也。公言臣所頌誦今從容之妙道,欲#14合上古《從容》,而比類形名,猶不知陰陽尊卑之次,不知雌雄殊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