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骨。
  視背俞陷者灸之,
  背胛#8骨際有陷處也。
  舉臂肩上陷者灸之,
  肩偶穴也。在肩端兩骨問,手陽明踏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也。
  兩季脅之問灸之,
  京門穴,腎募也。在骼骨與腰中季脅本俠脊,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外踝上絕骨之端灸之,
  陽輔穴也。在足外踝上輔骨前絕骨之端,如前同身寸之三分所,去丘虛七寸,足少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云:在外踝上四寸。
  足小指次指問灸之,
  俠谿穴也。在足小指次指歧骨問本節前陷者中,足少陽脈之所流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三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流當作留字。
  踹下陷脈灸之,
  承筋穴也。在瑞中央陷者中,足太陽脈氣所發也,禁不可刺,可#9灸三壯。○新校正云:按《刺腰痛篇》注云:踹中央如外陷者中。
  外踝後灸之,
  崑崙穴也。在足外踝後跟骨上陷者中,細脈動應手,足太陽脈之所行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缺盆骨上切之堅動#10如筋者灸之,
  經闕其名,當隨其所有而灸之。
  膺中陷骨問灸之,
  天突穴也。所在灸刺分壯,與前缺盆中者同法。
  掌束骨下灸之,
  陽池穴也。在手表腕上陷者中,手少陽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分,留六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臍下關元三寸灸之,
  正在臍下同身寸之三寸,足三陰任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二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七壯。○新校正云:按《氣府》注云刺可入一寸二分者非。
  毛際動脈灸之,
  以脈動應手為處,即氣街穴也。
  膝下三寸分問灸之,
  三里穴也。在膝下同身寸之三寸,腑骨外康兩筋肉分問,足陽明脈之所入也,刺可入身寸之一寸,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
  足陽明駙上動脈灸之,
  衝陽穴也。在足咐上同身寸之五寸骨問動脈,足陽明脈之所過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十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及全元起本足陽明下有灸之二字,并附上動脈是二穴,今王氏去灸之二字,則見#11二穴,今於注中卻存灸之二字,以闕疑耳。
  巔上一灸之,
  百會穴也。在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脈之交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若灸者可灸五壯。
  犬所噙之處灸之三壯,即以犬傷病法灸之,
  犬傷而發寒熱者,即以犬傷法三壯灸之。(噙,古結切。)
  凡當灸二十九處,傷食灸之。
  傷食為病,亦發寒熱,故灸。○新校正云:詳足陽明不別灸,則有二十八處,疑王氏去上文灸之二字者非。
  不已者,必視其經之過於陽者,數刺其俞而藥之。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四竟
  #1外:顧本作『穴』。.非:原作『熱』,據頗本改。
  #2乃:顧本作『衝脈』。
  #3海:原作『每』,據顧本改。
  #4踝:原脫,據文義補。
  #5五:顧本作『三』
  #6上:顧本作『此』。
  #7胛:原作『脾』,據顧本改。
  #8可:顧本『可』上有『若灸者』三字。
  #9動:顧本作『痛』。
  #10見:顧本作『是』。
  黃帝內經素問補注釋文卷之三十五
  唐太僕令啟玄子王冰次注宋光祿卿直秘閣林億等校正宋守尚書屯田郎孫兆重改誤
  水熱穴論篇
  黃帝問曰:少陰何以主腎?腎何以主水?岐伯對曰:腎者至陰也,至陰者盛水也;肺者太陰也,少陰者冬脈也。故其本在腎,其末在肺,皆積水也。
  陰者,謂寒也。冬月至寒,腎氣合應,故云腎者至陰也。水王於冬,故云至陰者盛水也。腎少陰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故云其本在腎,其末在肺也。腎氣上逆,則水氣客於肺中,故云皆積水也。
  帝曰:腎何以能聚水而生病?岐伯曰:腎者胃之關也,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關者,所以司出入也,腎主下焦,膀胱為府,主其分注,關竅二陰,故腎氣化則二陰通,二陰閥則胃填滿,故云腎者胃之關也。關閉則水積,水積則氣停,氣停則水生,水生則氣溢,氣水同類,故云關閉不利,聚水而從其類也。《靈樞經》曰:下焦溢為水。此之謂也。(閥;音祕。)
  上下溢於皮膚,故為駙腫。駙腫者,聚水而生病也。
  上,謂肺。下,謂腎。肺腎俱溢,故聚水於腹中而生病也。
  帝曰:諸水皆生於腎乎?岐伯曰:腎者牝藏也,
  牝,陰也。亦主陰位,故云牝藏。
  地氣上者屬於腎,而生水液也,故日至陰。勇而勞甚則腎汗出,腎汗出逢於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