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某指本,王注以端為本者,非也。詳手三陽之井穴,盡出手某指之端,爪甲下際,此言本者,是逐指爪甲之本也,又安得以端為本哉。
  手陽明脈氣所發者二十二穴:鼻空外廉,項上各二,
  謂迎香、扶突各二穴也。迎香在鼻下孔傍,手足陽明二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扶突在曲頰下同身寸之二#9寸人迎後,手陽明脈氣所四發,仰而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大迎骨空各一,
  大迎,穴名也。在曲頜前同身寸之一寸三分,骨陷者中動脈,足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七呼,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詳大迎穴已見前足陽明經中,今又見於此,王氏不注所以,當如顧髏穴,兩出之義。
  柱骨之會各一,
  謂天鼎二穴也。在頸缺盆上,直扶突,氣舍後同身寸之半寸,手陽明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作一寸半。
  髁骨之會各一,
  謂肩髑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髑骨《氣穴》注中無,《刺熱》注、《水熱穴》注、《骨空論》注中有之。
  肘以下至手大指次指本各六俞。
  謂三里、陽谿、合谷、三問、二閒、商陽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新校正云:按《氣穴論》注有曲池而無三里。曲池手陽明之合也,此誤出三里而遺曲池也。
  手少陽脈氣所發三十二穴:鼾骨下各一#10,
  謂觀髏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手少.陽脈同法。此穴中手少陽太陽脈氣俱會於中,等無優劣,故重說於此,下有者同。
  眉後各一,
  謂絲竹空二穴也。在眉後陷者中,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留六呼,不可灸,灸之不幸使人目小及盲。○新校正云:按《甲乙經》手少陽作足少陽,留六呼作三呼。
  角上各一,
  謂懸釐二穴也。此與足少陽脈中同,以是二脈之會也。○新校正云:按足少陽脈中言角下,此云角上,疑此誤。
  下完骨後各一,
  謂天牖二穴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12。
  項中足太陽之前各一,
  謂風池二穴也。在耳後陷者中,按之引於耳中,手足少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在顯馭後髮際,足少陽陽維之會,刺可入三分。
  俠扶突各一,
  謂天窗二穴也。在曲頰下扶突後動脈應手陷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六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肩貞各一,
  肩貞,穴名也。在肩曲胛下兩骨解問,肩髑後陪者中,手太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八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肩貞下三寸分問各一,
  謂肩髏、燸會、消爍各二穴也。其穴各在肉分問也。肩髏在肩端燸上,斜舉臂取之,手少陽脈氣所發,刺可入同身寸之七分,若灸者可灸三壯。懦會在臂前康,去肩端同身寸之三寸,手陽明少陽二絡氣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灸者可灸五壯。消灤在肩下臂外關掖斜肘分下行問,手少陽脈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五分,若灸者可灸三壯。
  肘以下至手小指次指本各六俞。
  謂天井、支溝、陽池、中渚、液門、關衝六穴也。左右言之,則十二俞也。所在刺灸分壯,與《氣穴》同法。
  督脈氣所發者二十八穴:
  今少一穴。○新校正云:按會陽二穴,為二十九穴,乃剩一穴,非少也。少當作剩字。
  項中央二,
  是謂風府、瘠門二穴也。悉在項中,餘一#13穴今亡。風府在項上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大筋內宛宛中,督脈陽維之會,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留三呼,不可妄灸,灸之不幸令人□。□門在項髮際宛宛中,去風府同身寸之一寸,督脈陽維二經之會,仰頭取之,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禁不可灸,灸之令人瘠。○新校正云:按王氏云風府、瘠門悉在項中,餘一穴今亡者,非謂此二十八穴中亡一穴也,王氏蓋見《氣穴論》大椎上兩傍各一穴,亦在項之穴也,今亡,故云餘一穴今亡也。
  髮際後中八,
  謂神庭、上星、自會、前頂、百會、後頂、強問、腦戶八穴也。其正髮際之中也。神庭在髮際直鼻,督脈足太陽陽明脈三經之會,禁不可刺,若刺之令人癲疾,目失睛,若灸者可灸三壯。上星在顱上直鼻中央入髮際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容豆。自會在上星後同身寸之一寸陷者中。前頂在自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骨問陷者中。百會在前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頂中央旋毛中陷容指,督脈足太陽之交會。後頂在百會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強閒在後頂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腦戶在強問後同身寸之一寸五分,督脈足太陽之會,不可灸。此八者并督脈氣所發也,上星、百會、強間、腦戶各刺可入同身寸之三分,上星留六呼,腦戶留三呼,餘并刺可入同身寸之四分,若灸者可灸五壯。○新校正云:按《甲乙經》腦戶不可灸,《骨空論》注云不可妄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