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脈小急,肝脈小急,心脈小急,不鼓皆為瘕。
  小急為寒甚,不鼓則血不流,血不流而寒薄,故血內凝而為瘕也。
  腎肝并沉為石水,
  肝脈入陰內,貫少腹,腎脈貫脊中,絡膀胱。兩藏并,藏氣需衝脈,自腎下絡於胞,令水不行化,故堅而結。然腎主水,水冬冰,水宗於腎,腎象水而況,故氣并而沉,名為石水。○新校正云:詳腎肝并沉至下并小弦欲驚,全元起本在《厥論》中,王氏移於此。
  并浮為風水,
  脈浮為風,下焦主水,風薄於下,故名風水。
  并虛為死,
  腎為五藏之根,肝為發生之主,二者不足,是生主俱微,故死。
  并小弦欲驚。
  脈小弦為肝腎俱不足故爾。
  腎脈大急沉,肝脈大急沉,皆為疝。
  疝者,寒氣結聚之所為也。夫脈況為實,詠急為痛,氣實寒薄聚,故為絞痛為疝。
  心脈搏滑急為心疝,肺脈沉搏為肺疝。
  皆寒薄於藏故也。
  三陽急為瘕,三陰急為疝,
  太陽受寒,血凝為痕。太陰受寒,氣聚為疝。
  二陰急為癮厥,二陽急為驚。
  二陰,少陰也。二陽,陽明也。○新校正云:詳三陽急為痕至此,全元起本在《厥論》,王氏移於此。
  脾脈外鼓沉,為腸僻,久自已。
  外鼓,謂鼓動於臂外也。
  肝脈小緩為腸僻,易治。
  肝脈小緩為脾乘肝,故易治。
  腎脈小搏沉,為腸僻下血,
  小為陰氣不足,搏為陽氣乘之,熱在下焦,故下血也。
  血溫身熱者死。
  血溫身熱,是陰氣喪敗,故死。
  心肝僻亦下血,
  肝藏血,心養血,故僻皆下血也。
  二藏同病者可治,
  心火肝木,木火相生,故可治之
  其脈小沉澀為腸澼,
  心肝脈小而沉澀者,澼也。
  其身熱者死,熱見七日死。
  腸澼下血而身熱者,是火氣內絕,去心而歸於外也。故死。火成數七,故七日死。
  胃脈沉鼓澀,胃外鼓大,心脈小堅急,皆鬲偏枯,
  外鼓,謂不當尺寸而鼓擊於臂外側也。
  男子發左,女子發右,
  陽主左陰主右故爾。《陰陽應象大論》日:左右者陰陽之道路。此其義也。
  不□舌轉,可治,三十日起。
  偏枯之病,□不能言,腎與胞脈內絕也。胞脈繫於腎,腎之脈從腎上貫肝鬲入肺中,循喉嚨,俠舌本,故氣內絕,則□不能言也。
  其從者瘡,三歲起。
  從,謂男子發左,女子發右也。病順左右而瘠不能言,三歲治之乃能起。
  年不滿二十者,三歲死。
  以其五藏始定,血氣方剛,藏始定則易傷,氣方剛則甚費,易傷甚費,故三歲死。脈至而搏,血鈕身熱者死,血鈕為虛,脈不應搏,今反脈搏,是氣極乃然,故死。
  脈來懸鉤浮為常脈。
  以其為血鈕者之常脈也。
  脈至如喘,名曰暴厥,
  喘,謂卒來盛急,去而便衰,如人之喘狀也。
  暴厥者不知與人言。
  所謂暴厥之候如此。
  脈至如數,使人暴驚,
  脈數為熱,熱則內動肝心,故驚。
  三四日自已。
  數為心脈,木被火干,病非肝生,不與邪合,故三日後四日自除。所以爾者,木生數三也。
  脈至浮合,
  如浮波之合,後至者凌前,速疾而動,無常候也。
  浮合如數,一息十至以上,是經氣予不足也,微見九十日死。脉至如火薪然,是心精之予奪也,草乾而死。
  薪#2然之火焰,瞥瞥不定其形,而便絕也。焰,戈念切。
  脉至如散葉,是肝氣予虛也,木葉落而脉死。
  如散葉之隨風,不常其狀。新校正雲:按《甲乙經》散葉作叢棘。
  脉至如省客,省客者脉塞而鼓,是腎氣予不足也,懸去棗華而死。
  脉塞而鼓,謂纔見不行,旋復去也。懸,謂如懸物,物動而絕去也。
  脉至如橫格,是膽氣予不足也,禾熟而死。
  脉長而堅,如橫木之在指下也。
  脉至如弦縷,是胞精予不足也。病善言,下霜而死;不言可治。
  胞之脉繫於腎,腎之脉俠舌本,今氣不足者,則當不能言,今反善言,是真氣內絕,去腎外歸於舌也,故死。
  脉至如交漆,交漆者左右傍也,微見三十日死。
  左右傍至,言如歷漆之交,左右反戾。新教正雲:按《甲乙經》交漆作交即。
  脉至如涌泉,浮鼓肌中,太陽氣予不足也,少氣味,韭英而死。
  如水泉之動,但出而不入。
  脉至如頹土之狀,按之不得,是肌氣予不足也,五色先見黑,白壘發死。
  頹土之狀,謂浮之大而虛耍頹土之狀,按之則無。新教正雲:按《甲乙經》頹土作委土。
  脉至如懸雍,懸雍者浮揣切之益大,是十二俞之予不足也,水凝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