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取金銅符,用印紙上作術,用殺害鬼神,及幻惑人物變化之事,甚多也。地府奏天曹,天曹啟太上後聖,大惡之,退仙二階,但與不死之道。為使道不真,無功於人,實虛害鬼。後學者慎勿為此也。
  出引用符治病護身鎮厭除害卻禍消怪等事
  諸法用事,皆須為之。
  老君曰:夫有行道法之人,世號曰道士尊師,須得消其尊師二字。學與官人百姓書符,不給符引,妄書妄給,都不言其指歸社廟神官,亦不知人受佩符信。如此符檄,為精祆反欺,為社廟總不聞知。若為令朱墨及故紙耳,豈能治得其疾病。如此之人,妄稱道士,亦甚可嗟可歎,痛哉耳。
  前三五句,是老君言,後是羅天師所說。
  符引,言符若干道,往某乙家治病,限若干差。訖,報右仰社稷直符,隨人送往。訖,報年月日時,引考召某官法師某乙。羅天師曰:吾受老君口訣,若與人符,須有過止,印署如法。
  過止,今之引是。
  給訖,即捻禁鬼訣,躡地紀二遍,咒三遍。咒曰:
  太上老君,先天地生。被照九炁,罷廢群精。社公等祟,生無其形。世人死者,假易姓名。不上鬼錄,合被誅刑。聞我符牒到,即變真形。但以汝是山鬼,不得枉害疾病,中傷道民某甲、三魂七魄,催遣急還,佩其真形,形如太上。急急如律令。誦此咒訖,其符甚驗。疾病若是有鬼為祟,應口差愈。即為通靈道士,方可求仙。
  羅天師言。
  見世有道士,自身不能救治其疾病,而猶服其藥,何況更欲救治他人。如此之流,猶尚望覓其仙道,笑痛之甚,笑痛之甚。
  治救病疾禁止鬼神追捉妖祟出牒等法
  《太上老君金口科玉條正律》曰:律,正邪制鬼,伏神祐人。
  金科有三百六十科,正條有玉律三十卷,一萬五千條。制止神人龍鬼,精魅妖邪之氣,不正之鬼。各條律科罰罪誅斬行禁不輕。
  本玉條有一萬五千,分為六十卷。今於六十卷中,略出要行用者,三十六要咒法,於第九條中書出,行用救人制鬼伏神出牒符。
  條中出牒帖,於三官中天神地衹等制止,收捉勘問,決斷罪善惡輕重之事以著功,安祐生人,制止鬼神,不為祟害。
  第一,術法為國除凶惡,
  凶人惡鬼也。
  以發正牒某地界神,頭首第一行石:考召法師,牒某嶽某神官,
  云云,須得兵神姓名號。
  牒得某郡國地主某人狀,有某賊姓名等,作某事於某,云云。
  一依陽官公事文牒相似,唯後件即言:依法事須牒某社廟,不言依檢事須云云,且太上老君行法,唯言法字也。
  第二者,收鬼神為祟病人法,此小鬼神,即帖社廟及此人宅神,禁之永斷。即云考召法師,帖某縣杜稷,
  今李天師先言添城隍神官。
  右得百姓
  若官人等,即云某官某乙。
  狀云:男女妻
  但病人姓名號某乙。
  去某年月日得某病,稍似有邪氣在身,纏結不差,某乙以百方治救差損,今無處依投,以虔誠切心,歸依大道,救治禁止鬼賊之病差損,伏乞處分者。考召法師
  今封奏上玉皇上帝,請改考召法師號,為考召正使,天下鬼神具以知伏。
  判云云。判語盡,即云:依法事須差直日符官,把帖追捉為祟鬼賊,科決云云。
  罪重即言誅斬,罪輕即言央杖,收禁令病限若干日差。訖報上者後云。
  某年某月日時典趙芮帖。
  趙芮,是漢安帝時張天師弟子趙昇之子,學道成,能禁術萬端,不以道用殺人,常以將法,於人中戲弄之用。閑追鬼神誅斬,雖溥救人疾病,不以為功。常行誅害鬼神,閑禁蛇竭蟲蛟虎豹,死者成群。能禁河斷流,桔樹生花葉,履水如地,結蘆葉為船,過江以載數十人而已。其人在水中看船似船,及人上涯側,是蘆草之葉。至宣帝、成帝三朝重之,封為碩侯,以咸陽公主嫁之,轉加雄、用。如此七十餘年,天下鬼神被役使不停,鬼神怨怒聞天,太上後聖君大嗔,追責退仙二階,賜與不死之命,罰一千五百年為考召法師下書史。風奏請為典者名目,因此風再奏,賜身歸中嶽修行,名為考召使,使行法救人疾病急難災厄,以補其殺物命之過,後必得大仙。今且被責年數未滿,代代傳,後學得道力,勿妄行用,慎之慎之。風以常欺,以上仙葛玄之流,皆不免有此之過、失也。
  第三,天下久而不雨,百姓種植田農枯損,實有燃旱死者。潜行法,劫龍牒社廟,遣行雨救之,甚有功德。老君曰:天下久不雨,實有損傷者,可以夜靜,室中躡地紀三遍,順、倒、反。飛天綱三遍,順、倒、反。即散為三步九跡禹步。訖,咒曰:太上李老君,在九重天上,萬重綵雲之中,騎麒麟。有勑令下界大真王喬出帖,帖龍王差直月直具直時三龍吏等,行雨。咒訖,即配衣歸,右手為天關,指有龍溪潭中。指訖,使人將帖牒
  有近潭大廟,即牒。無大廟,即作帖發遣龍行雨。
  潭中龍,應時下雨,速於水火之相滅。
  有認在掌訣中,細看檢取,本師口受。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