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合令勸人早化早生,如此之見,以重休廢不虛。即不似重生成之義而為大。
  陽神之教以重生成,生成屬陽。
  註:陽者,古謂之天教。本無別名。三皇之世,衆尊無名,平等之教,強名名之大強。乃至黃帝之時,帝重大強,其名似不合大道之教律,改名曰天道。近禹代之時,而取正名,曰太上大道也。
  陰與月為喻,喻命不用久長。
  註:月即為三十日,十五日喻圓,十五日喻漸闕,以稱陰之主。
  陽以日為言,言長生久視。故陰陽二時,行木火好生成。是一二義。行金水好休廢,是一義。又一行順吉凶。
  註:故土行順吉,亦順凶。是故云吉王順吉凶,或順凶。
  我此之教,雖喻陰陽始生而作,迴出陰陽炁,去吉凶之道,履斗步星,登上仙闕。後聖君告尹喜真人曰:太上虛皇,傳此五行符於火者。火屬夏熱,能育成萬物,又能火鍊去塵災,
  註:金銀鍊去塵之染以出光,火鍊去災厄以出疾,是以火鍊百功,故書火行。所傳於火行也。
  太上道君告老君曰:卿何命人也。老君對曰:臣木命人也。道君曰:吾火命人也。與卿俱已出於水火,已無憂
  註:此二上真尊以身出於五行,身無敗壞之期,故言者。所以憂下真上仙,難離於水火,身雖有延駐,不過千歲,水火輪迴,衰苦相臨,自當敗壞,所生所殺,非道不救。故以師弟二尊,論於水火。後聖君告天師曰:吾聞至真二大天尊,論於水火,何也。緣其五行之中,水火相刑,甚多病疾敗力,崩壞天地。何況人身,有不敗壞之身難。且其火星精熒惑之星,頓散於陽炁,為火敗毒。大風吹水,水之精辰星,頓散炁陰,為雷雨二物,並行相攻相伐,故為天病。受此狂風暴兩,天被之崩石落星,地被之折樹崩山,人被之敗藏亡身。為此能病三才,所以上真高尊論意,欲得下真上仙之人,受聽此言,以受法於內心。心須不受水火之災敗,兼身心令以得度,以得度出五行之路,求三清之心。水火之性,自然無憂,不被水火之災厄。是故前聖三尊,將水火之喻,以誡下真上仙。令得度水火之災,入無為之性,自然成真,道身堅體,凈天地也。
  於身,
  具前注。
  有憂於人。
  亦具前注。
  卿為人天之師,可傳水火之符,度下真入上仙,令出水火之病。
  註:夫志人修道,皆無水火之性,棲宿山林,精誠懇志,香火誦經,不休之者。或有燒鍊金石服餌之者,或復絕殼服炁之者,數等之人,學道積有,歲年虔若,皆不出於水火,病衰老死,而無所得至多。太上道君令老君,教度志心之人,出於身中水火病,及過度天地五行水火病,致祝訣注解《流珠》中五星法要,故出此書,并後聖君傳天師法,三五《流珠》之經,制太上三五正一符籙,八十一階,護衛身家,出水火之災也。
  第一水符。
  註:符在《 靈寶五符》中。大者云:是北帝符,墨筆書之,珮於背上。其五行總有符,老君授與黃帝者是真本,禹於荊山及再修行者小本,非老君親手書本。即稍似,不如大本驗靈。
  第二火符。
  註:此二符同在《五符》中,此不具書出。老君告南極真公曰:卿年多少。真公曰:年已一百一十七歲,須行即行,須走即走,炁力不退,鬚髮白不再黑。君曰:髮白是閑,卿身未離水火。云初不識,後自思量良久,方知。頓首再拜求請,伏望太上大慈,恩濟枯朽之骨,得見長生之道。且崎常蒙師言,汝身未出水火之災,豈得神仙之任。不知將何出於水火,其水火皆稱壞劫之年,復是何年即到。老君笑良久,而言水火之劫,汝身也。身若不出水火,即皆敗壞,故謂之劫壞。豈天地有壞崩之期。乃告水火之義符訣,此卷與之。行九年,道成,至今為南極真公。鄭子崎,字仁安。《本行經》云:南方赤帝鄭仁安是也。至今猶佩此二符,并五符帶佩。
  第三金、木、土符。
  註:此三符,志修行人,隨季帶佩服朝禮,月三為之。又本命、庚申、甲子日為之。餘日不用帶佩,謂之五行符。其水火行者,常戴之頭上,永不除,二年一換。書皆本師親署名,書皆有日。後聖君告尹先生曰:五年,靈寶五符書各有日。東方青符,以立春日,請本師書,帶之於肘後。南方赤符,以立夏日書。西方白符,以立秋日書。北方黑符,以立冬日書。中央黃符,以冬至日書。及春用清明日,夏以端午日書。各以依節候正氣日書。不能依節修正炁日書,即五月五、九月九、十月十。此三月書之,亦得。夫書此符,本師書,清淨,設齋素,方以日中時,授與弟子,應帶佩是。木符左肘後,火符戴頭上,金符右肘後,水符扶肚中,土符佩於背上。其五符上,須各以錦袋盛之。一書五年換。如無本師、老弱不解書者,即保舉師書。如無,即衆中法籙高三五足者,代書。得此人名,出五行之訣。不可妄行,令不禀靈炁之人書,及知之,五星五帝不伏也。
  各以本師,傳五法五符之日書之,與籙同,各授唱弟子,唱授明度法。如師不知五法是出五行之要訣,度大劫小劫之靈文,即應不別書符同度。即以立春日起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