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即揚旗走馬,擊鼓破之,立出。
  六,自身遠行,經過山草,恐有蛇獸劫賊來害,及恐有諸凶毒
  註:凶是人,毒是蛇獸之物。
  相害者。但覓無草地,步中上下部三將軍禹步,各三遍。訖,捻生人喉頭目,及刀支,并蛇目虎目等。訖,身出九天之上,
  註:九天之上,是筭孤虛也。一不逢眾凶毒眾凶毒,忽逢且以孤擊虛,一女子打九丈夫不畏。
  永不逢賊獸等。忽相遇,彼自驚走而去,永不相干。祝曰:
  亭亭白奸,汝死我還。我按三元,閉水封山。賊獸遠走,不須路間。路間地軸,縛汝不難。不肯去,急縛急縛急縛。急急如律令。
  註:按此法未發之時,在家中步綱作法了,行無有賊獸之物敢干人,干人賊獸自死也。
  七,自有親族在他方州縣疾病,及無圍隔者
  註:按此說父母伯叔兄弟表外之親皆得,非親道友弟子亦得,外人非義者,切不得救之。
  從中部起。
  註:綱為人在中部,次上元下部,各三遍訖。
  後聖君告天師曰:亦須躡天關地紀各一遍,
  一云:順倒返三遍。
  即存中元上部唐將軍一人,長八十一丈,赤幘,通天大冠,帶劍,把戟,領兵千萬眾,前往彼宅,放火燒鬼飛走,把刀入門,大叫三五聲,獅子龍蛇入彼人屋內,牀上牀下,屋上屋下,屋前屋後,屋左屋右,凶殃毒殺患者,皆誅斬之。令砂崩瓦碎,鹿走千里,誅斬清盪。事訖,令其病速差,其賊某兵速敗。訖報者云云。
  註:作辭,捻上元訣。
  次中元中部葛將軍一人,身長七十二丈,赤幘,通天大冠,帶劍,執節,領兵三千萬眾,往某州縣鄉里某家宅中某身染患云云。
  註:須依疾病,各恐被某鬼神妄祟所害。
  與放火水燒,流鬼賊眾,把劍入門,大叫三五聲,師子云云。
  同前之言。
  次中元下部周將軍一人,身長九十六丈,赤幘,通天大冠,帶劍,執節,把符,領兵三千萬衆,往某州縣云云。
  同前言辭。
  即捻訣。
  註:訣在左手第一指第一節,急捻之,將三將軍陣飛天而去,滿天蔽日,到彼,殺毒行病鬼賊。如《金鎖流珠》中篇三元三將軍法圖,行用思存之。
  八,自身及六親道友,被人作口舌讒謗,妄行謀害者。以步天綱地紀各一遍,訖即散步出,存地闊各十五跡,中元將軍禹步三遍,訖捻彼人刀支。
  註:刀支捻少間,不損前人。若久久捻之,十日五日彼人即困至死。須看云就,不得便妄損人,慎之慎之。
  一月半月間,
  具前注。
  即云:為某事被某人作某口舌讒佞,某身不安。今請中部將軍一人,集上部下部將軍各一人,兵士各三千萬人,為臣則玄解除凶人要妄,作口舌相謀之事,鎮厭勿令有發動之時,急令彼人自伏匿,自受災害。口舌之事,永去我身,反自作害彼人某之身。急急如律令。即誦《金鎖流珠》躡地紀十八遍咒。咒曰:吾受天炁,當為天地使,云云。
  十八遍咒,總在地紀經中,一一誦之。
  訖捻訣。
  註:訣在左手第五指第三節文上從而上右邊。捻口舌訣,在第一指第二節及指甲下捻之。
  九,常自去身中三尸蟲,令無妄白日過失,及作身中疾病,永得長生者。可取中元、庚申日,步中元三將軍禹步三遍,訖即誦十八篇咒,咒訖服符。
  符在一百五十將軍靈書中有之。
  十,則每年取中元、甲子日,步中元將軍禹步三遍,訖服制魂魄符三道。
  註:一符上元,一符中元,一符下元。
  訖誦飛步天綱五行咒。咒是金木水火土,五行相推,七星煥煥,天綱最威是也。又誦地紀五行咒,五行相推,金木相伐,水火相滅,銅口鐵舌是也。畢一日素食。
  十一,常以一年之中,取中元日,排鏡七面,可為一尺八寸闊,照身中神,看有七魄以否。若欠一鏡中神,即謂之神不足,即吞安魂鎮魄符。訖履中元將軍禹步三遍,訖誦地紀祝父母篇一遍。
  註:五生於父母,長在俗間,云云。
  安魂、鎮魄符二道。
  安魂符
  鎮魄符
  十二,取中元、甲子旬中,取自身本命日,書三符以帶之,度九厄八難,上中下等三元符。
  上元符
  中元符
  下元符
  右五符並朱書。
  書此符訖,勑之曰:天之所育,地之所成。某甲佩符,符與身并,仙人輔己,玉女衛形。五色變化,黃白赤黑青,二十八宿,合升紫庭。神符卻禍,蒙福長生。急急如律令。
  註:符并帶之用後,男左女右。
  十三,常護身保家者。以朝修行後,存中上下三將軍,出巡家及身。訖存入心腎之中,常以衛護,謂之衛身。濟人有時,即存往某州縣鄉里,圍繞某家宅舍,驅除凶惡之衆,鎮守某親之身。
  此後聖君告天師十三條,謂常存法也。十四,入山水火,渡江河用法,常未離家之前,三日或兩日,步中上下三元禹步,各三遍。訖即言臣則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