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也。陽者,汞也,其性飛者也;陰者,鉛也,其性伏者也。聖人伏陽汞,以煉其魄;飛陰鉛,以拘其魂。陽不得而溢,陰不得而盛,於是客邪消而尸魄喪矣。蓋有毫髮之陽未盡者不能死矣,有毫髮之陰未消者不能仙矣。
  夫耳耽淫聲,目好美色,口嗜滋味,則五臟搖動而不定,血氣流蕩而不安,精神飛馳而不守,於是正氣散而濕邪之氣乘之以生疾矣。是以人之三要者:曰耳,日目,日口。故耳目者,神之窗牖也;口者,氣液之門戶也。若夫六識皆空,湛然虛寂,遺形忘物,慧照通神者,至靜也。吐納以煉五臟,導引以開百關,誦持寶章以怡神,吸引二景以集明,煉金精以固形,餐玉英以保身者,至動也。太上日:靜者,性也;動者,氣也。動靜如一,內外和順,非至人安能至於斯哉?
  夫榮名富貴者,學道之塵垢也;爭競忿躁者,修真之荊棘也;旨酒珍撰者,伐性之戈矛也;淫聲美色者,破骨之、斧鋸也。故修真煉氣,抱元守一者,謂之聖人;煉形成氣者,謂之真人;煉氣成神者,謂之神人;煉神成真者,謂之至人。
  天地者,盜萬物使有衰朽者也。萬物盜人,使有老死者也。人盜萬物,使不常存而有用者也。故不善盜者,盜其形不盜其精,反為萬物所盜焉。善盜者,盜其精,所以能盜萬物而長生矣。吾食其時,非嗜其酒骰也,蓋盜萬物之精氣者也。何也?形以食味,神以食氣,若以時而食其形,動其機,以盜其精,則百體順理矣。吾之身有精光之神、形影之神、毛孔之神,各萬有二千。五臟六腑,三元九宮,亦皆有神焉。惟吾不見其神,則不知其能下福禍焉。故不務敬畏,至於狠躁、凶虐、貪淫、陰險,是日賊其神矣。妄言綺語,以為人不知不見,是日昧其神矣。吾之神上通於天,賊其神者,犯於天者也,昧其神者,欺於天者也。犯天欺天,所以取夭折者歟。如是者陰邪日勝,神氣日衰,尸魄日恣矣。夫能守中抱一,以陽煉陰,則尸亡魄喪而神明王矣。神明既王,則策轡八晨,飛輿五嶽,升九玄,斬玉關,可與天地等年矣。
  老君日:氣中有氣,是我之神者也;神中有神,是自然之道也。
  天以一陽降於九泉而生復,此十有一月陽之始也,二陽降而生臨,三陽降而生泰,四陽降而生大壯,五陽降而生夫,六陽降而生乾。五月夏至,陽極而生陰。故一陰升而生遘,二陰升而生遲,三陰升而生否,四陰升而生觀,五陰升而生剝,六陰升而生坤。陰陽消息升降,斯道之樞也。故聖人收採天地之氣而成二體,曰鉛曰汞。鉛也,汞也,其重各八兩,而合於三百八十有四銖之數,以應乎卦爻而定大小之法焉。上揆卦氣,下推漏刻,以均乎火之候而奪乎一千八十年之功,於是脫其凡胎矣。至於三千二百四十年而聖胎成矣,於是與造化相符,陰陽同運,聖功生焉,神明出焉。
  瞽者目無所見,故神專在於耳;聾者耳無所聞,故神專在於目。神專則事無不精矣。利能動人者也,絕利之源則神有所專,可以制精邪#6,亡尸滅魄有千倍之功焉。老子曰: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此之謂歟!
  夫九還七返者何也?自子而至於申,自寅而至於戌者也。斯皆一陰一陽,一升一降,一沉一伏,晝夜居之而不失者也。水火水火,卦氣已盡,則還丹成矣。於是制精攝邪,亡尸滅魄,有萬倍之功焉。魏伯陽曰:屯用申子,蒙用寅戌,六十四卦各自有日,斯三反晝夜之理也。
  心者,萬神之主也;目者,萬神之戶牖也。人之神入則藏於心,出則見於目,故心安則神安,目動則心動,心動則神動,生死之機其在斯二者矣。夫能使其神出入於戶牖以自照焉,居息於宅舍以自安焉,此則生之機也。塞戶牖而不明焉,廢宅舍而不居焉,此則死之機也。
  魏伯陽日:五行相受以生,故火性爍金,金伐木榮,三五與天地之至精也。何也?陰陽相勝,五行相制,所以克伐衰謝焉。然反本歸根則萬物乃因此而生矣。陰陽激而為風雷,風雷作則萬物動而滋生矣。夫煉陰陽之氣,如風之行,如雷之嗚,通流其百脈,淘去其積滯之五毒,於是五臟生津,百骸調暢,真一存乎其中矣。
  夫不恥貧賤,不貪富貴,不嗜聲色,不耽名利,不懼患'難,不作黜辱,外無所求,內無所惑,惟見於空;空無所空,湛然常寂,然後晝無想也,夜無夢也,於是棲神於至樂,則天真之性有餘,濁亂之情不作矣。趨邊於至靜則貪求不生而心無所往矣。飛烏制其身游於空虛者,憑其氣也。死夫修煉其形而成至陽,其能入金石而不閡,行日月而無影,固其理也。世之人須飲食以養其形,不知絕飲食而形乃固焉;須尸魄以養其神,不知去尸魄而神乃全焉;須陽與陰并相濟以生,不知陰盡陽純則長生焉。
  道樞卷之三竟
  #1 是:輯要本作『未』。
  #2加:輯要本作『踟』。
  #3之:原作『日』,據輯要本改。
  #4包:輯要本作『內』。
  #5遇:輯要本作『娠』。
  #6可以制精邪:輯要本作『 可制精攝邪』 。
  二十八太清養生上篇 太清養生下篇卷四 西昇篇 內德篇 玄綱篇 玉芝篇
  道樞卷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