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須出鉛。單服汞丹,亦當有理。若是九轉鉛花,即堪久服。若一轉花牙為種理,然須出除鉛,恐鉛使人出鉛法成砂,伏火後水團。藥為團,用黃丹水波其砂,坐骯上四邊,著火以鼓之,其鉛自化。漏出其汞,獨坐零瓏,而坐出鉛了;又入合中養六十日成丹,經紫色即休。又在合中,時以急火逼之,上安水盤,其藥獨坐中央,或吐出鉛上,成鉛餅,名日鉛脫胎法。故云:用鉛精為種。其汞伏化成丹後,自透出其鉛,鉛久乃為灰;或火太盛,其花牙化為鉛裹汞,於中而自成丹也。亦止出鉛灰上,罕見今人略得其法。云用七返硃砂,和九鍊鉛粉,入鼎而燒。不測其理,不曉陰陽,運火度數,汞即飛走。唯鉛得在,色似黃丹,即云用汞伏火成丹矣。故令人服者,腰重體沈,瘦人衰陰,鈴元長生之理。伏火試之即知。若鉛火燒,即有汁硃生,玲之即軟白而重。若伏火燒之,即與火同歸本色,紅紫如粉,指楷之入,故知所服非伏火汞不可服。夫大丹但從鉛起,鉛盡汞伏,即可服之。若不從鉛,叉元得理。其鉛須九轉精花,非白鉛也。若能七返,亦妙也。
  冠婚氣相紐,
  言汞得鉛伏,如夫妻。汞為夫,鉛為妻,故為冠婚。氣者,火也。得火即相合和,紐結如夫妻。會陰陽之氣,乃得相交結。
  元年乃芽滋。
  元者,周年也。布六十日為一元。《逐甲經》云:六十甲子為一太元。其汞經一年火氣,即陰陽交媾,因肇立形,萌芽乃生,滋茂成丹,赤索美理,謂汞從十一月起首,漸漸滋生也。夫運卦定元氣者,五日一行旬,至十五旬,甲子是六旬六甲,訖一日又六十時。一日運行,亦須取一元氣足也。
  聖人不虛生,
  聖人,言太上真人變化大丹,令人長生羽化。唯汞靈變,非聖人不能知,故立此法不虛生。
  上觀顯天符。
  言符者,直符也。徐真人仰觀卦象,以定陰陽。言上釜底玄黑如天,下釜如地,中居日月,以表三才,故託顯於天地、日月、星辰。故以□汞象日,以鉛象月,以器象星,上下二釜以為天地。故大丹象日月之精,通自然變化,如符若契。故顯天符。符者,天之信。故立《易》卦象焉。
  天符有進退,
  進退者,直符也。定陰陽,加喊炭數。十一月一陽爻生進,一陰爻退;至五月.一陰爻追,一陽爻退。退時喊炭,過一斤半。進時加炭,不過三斤。
  屈伸#37以應時。
  言朔至望伸,從望至晦屈。屈時陰消,伸時陽息。息時加炭,消時喊炭。火訣具明之。
  故《易》統天心。
  易者,日月也,是鉛汞也。在於器中,器如天,故居天心。所以《易》統論天地之事,故立象以盡言,立言以盡意,此已前論。丹意從此以後,論火至喪其朋。
  《復》卦建始萌#38。
  《復》卦以明初起火,十一月坤卦一陽爻化為震《復》卦。始者,初也。初從《復》卦而起,漸立萌芽,而既生長,終於《乾》。
  長子繼父體,
  既震卦以明其變。震,是乾之長子。謂坤一爻化為震,至四月成乾卦,故繼父體也。
  因母立兆基。
  既坤卦以明其化。坤為震母,所以因母立兆基,而化為震。
  消息應鍾律,
  黃鍾,是十一月之律管名也,故黃鍾是十一月一陽爻生之律息。至五月,應於蘿賓之律消也。十二月二陽爻生,律大呂,《臨》卦也。正月三陽爻生,律太簇,《泰》卦。二月四陽爻生,律夾鍾,《大壯》卦。三月五陽爻生,律名姑洗,《央》卦。四月六陽爻生,陽欲絕,陰氣興,律仲呂,《乾》卦;是《坤》一爻生陽息也。至五月變《乾》陽爻,一陰爻生,律奠賓,《遘》卦。六月二陰爻生,律林鍾,《逐》卦。七月三陰爻生,律夷則,《否》卦。八月四陰爻生,律南呂,《觀》卦。九月五陰爻生,律元射,《剝》卦。十月陰氣滅,陽氣興,應鍾之律,《坤》卦。故陰為消,陽為息,輪環不息。運此二卦,寒爻看火,所以真人殷動屬在於火,其火是陰陽之氣也。故火急即藥蝶而失,火緩又恐不伏,所以令消息應律候,則炭數,其藥不失色而滋潤。故一年用乾、坤二卦,二卦有十二爻,一爻主一月。又一月用二卦,主二日半,乾、坤各主十五日。又一日用二卦,一卦主一時。是故須消息年月,及日加喊炭數,應於鍾律不失之也。
  昇降據斗樞。
  從子至巳陽降,午至亥陰昇。昇之時鼎p向上,降之時鼎口向下。只論反輪鼎器,又是爐上安斗柄。隨月建而順轉亦然,此月建及十二時著火。
  三日出為爽,震受庚西方。
  既震卦以明言月。初三日,月出西方庚地。爽,明也。庚屬震,為坤一爻化為震,是一陽爻生,故震以明。初一日發火,陽火陽爻當得火氣,汞一兩變困。二日陰又起,汞又欲飛。三日陽爻又伏,汞又歌伏。十五.日內,汞一飛一伏。至十五日外,汞半伏,狀如月圓滿。稍乾,未全伏火。
  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
  既兌卦以明其中。兌是西方金,其卦一陰爻在上,二陽爻在下。以二陽爻,故月八日月出於丁。丁者,兌也。言汞得八日火氣,金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