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位相得而各有合,類相況也。火候文武,物終始也。
  右第七十章
  五行相剋,更為父母。母含滋液,父主察與。凝精流形,金石不朽。審專不泄,得為#59成道。立竿見影,呼谷傳響。豈不靈哉,天地至象。若以野葛一寸、巴豆一兩,入喉輒僵,不得悅仰#60。當此之時,雖周文碟曹,孔子占象,扁鵲操緘,巫咸扣鼓,安能令蘇,復起馳走?
  五行推相制伏,則不飛走。不飛走,故能相生。且立竿鈴見影,呼谷鈴傳響,五行相聚,而叉成丹可知矣。
  右第七十一章
  河上女,靈而最神。得火則飛,不見埃塵。鬼隱龍匿,莫知所存。將欲制之,黃芽為根。
  媳女,離中五華之氣也。《經》中常言閉。者,恐其散於外也。此又非呼吸所求之氣也。惟此氣中有真一之水,乃氣為水母也。黃芽者,即坎金之所化也。二者雌雄相求,故不能以相拾。
  右第七十二章
  物無陰陽,違天背元#61。牝雞自卵,其雛不全。夫何故乎?配合未連,三五不交,剛柔離分。施化之精#62天地自然。猶火動而炎上,水流而潤下。非有師導,使其然也#63。資始統政,不可復改。觀夫雌雄,交媾之時。剛柔相結,而不可解。得其節符,非有工巧,以制御之。若男生而伏,女偃其軀。稟乎胞胎,受氣元初#64。非徒生時,著而見之。及其死也,亦復效之。此非父母,教令其然。本在交媾,定制始先。
  男生而伏,喻坎為男,叉伏而收之。《黃庭經》日後卑是也。女偃其軀,喻離為女,爻仰而收之。《黃庭經》日前昂是也。如是,而後得交媾之義,故後七八篇日子南午北。
  右第七十三章
  坎男為月,離女為日。日以施德,月以舒光。月受日化#65,體不虧傷。陽失其契,陰侵其明。晦朔薄蝕,掩冒相傾#66。陽消其形,陰凌災生#67。男女相須,含吐以滋。雌雄錯雜,以類相求。
  施德、舒光,乃男女相須,以類相求也。惟日魂加月魄,謂行火也。至晦朔之交,月魄或時掩日;若到朔旦,則宜施微陽,勿令陰氣侵陽太甚,恐有所損。
  右第七十四章
  金化為水,水性周章。火化為土,水不得行。故男動外施,女靜內藏。淫度#68過節,為女所拘。魄以鈴魂,不得淫奢。不寒不暑,進退合時。各得其和,俱吐證符。
  男動外施,女靜內藏,與二十二篇上德下德同意。
  右第七十五章
  丹砂木精,得金乃并。金水合處,木火為倡。四者混沌,列為龍虎。龍陽數奇,虎陰數偶。肝青為父,肺白為母。腎黑為子,脾黃為祖#69。子五行始,三物一家,都歸戊己。
  丹砂,心中氣也。肝屬木,故能生火。金,肺液也,常與肝液為一。然金本以水為子,故與之合木;以火為子,故與為倡。肝為龍,三數也,為火之父。肺為虎,四數也,為水之母。腎為金之子,脾乃腎之祖。三物者,木火一也,金水二也,土三也。一家者,皆吾身.之所有也。離管己,坎管戊,功實歸之。
  右第七十六章
  剛柔迭興,更歷分部。龍西虎束,建緯卯酉。刑德並會,相見歡喜。刑主伏殺#70德主生起。二月偷落#71魁臨於卯。八月麥生,天呈據酉。子南午北,互為綱紀。一九之數,終而復始。含元虛危,播精於子。
  束,震,肝也,龍也。西,兌,肺也,虎也。南,離,心也。北,坎,腎也。當上弦之日以至十五日,則飛坎官之金,自北而南;當十六至下弦之日,則探離官之藥,自南而北,故日子南午北。然龍常隨火,虎常隨水,故坎離交媾。而金木不得以間隔,故龍交乎虎,虎交乎龍,遂日龍西虎束。大抵金丹專以坎金為主,復終之以含元虛危,播精於子。
  右第七十七章
  關關維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述。雄不獨處,雌不孤居。玄武龜蛇,蟠蚪#72相扶。以明牝牡,竟當相須。假使二女共室,顏色甚妹。令蘇秦通言,張儀結媒。發辯利舌,奮舒美辭。推心調諧,合為夫妻。弊髮腐齒,終不相知。若藥物非種,名類不同。分劑參差,失其紀綱。雖黃帝臨爐,太一執火,八公檮煉,淮南調合,立宇崇壇,玉為階陛,麟脯鳳臘,托籍#73長跪,檮祝神祇,請哀諸鬼,沐浴齋戒,冀有所望,亦猶和膠補釜,以碉#74塗瘡,去玲加水,除熱用湯,飛龜舞蛇,愈見乖張。
  自開闢以來,有天地而後有陰陽,有男女而後有夫婦,有日月而後有魂魄,有心腎而後有氣液,要在上下相交,雌雄相媾,而後有生生不窮之理,豈孤立所能獨存哉?
  周易參同契註卷中竟
  #1『須』,《發揮》本作『偕』。
  #2『徑』原作『徑』,據《發揮》本改。後文相同處徑改不注。
  #3『周』,《發揮》本作『用』。
  #4『出令』,《發揮》本『出』字作『施』。
  #5『俟時』,《發揮》本『俟』字作『待』。
  #6『卦月』,《發揮》本『月』字作『日』。
  #7『餘六十卦』,《發揮》本作『六十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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