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剛者,高嚴壯健;氣之柔者,仁慈敦篤。所以君子行正氣,小人行邪氣。
  萬善之要者,道德孝慈功能也。萬惡之要者,反道背德,凶逆賊殺也。若乃強然之善者,天亦福之。自然之善者,即可知也。若乃強然之惡者,天亦禍之。自然之惡者,即可知也。但有為小善者,勿為無福;為小惡者,勿為無禍。小善者,如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起於足下,為一善以至於萬善,一一而皆有福應。既萬善功滿,乃為九天大帝。為小惡者,如積小以成大,從微至著,為一惡以至於萬惡,一一而皆有禍應。既萬惡業滿,乃為薜荔獄囚眾,永無原放之期也。
  形者,氣之聚也,氣虛則形羸。神者,精之成也,精虛則神悴。形者人也,為萬物之最靈;神者生也,是天地之大德。最靈者是萬物之首,大德者為天地之宗。萬物以停育為先,天地以清净是務。故君子養其形而愛其神,敬其身而重其生。莫不稟於自然,從於自在,不過勞其形,不妄役其神。
  形者,生之具。神者,生之本。形不得神,不能自生;神不得形,不能自成。形神更相生,更相成。形神合同,可以長久。形者,神之舍也,神之主也。主人安靜,神即居之;主人躁動,神即去之。神之無形,難以自固;形之無神,難以自駐。若是形神相親,則表裏俱濟。
  夫人只知養形,不知養神;不知愛神,只知愛身。殊不知形者,載神之車也。神去即人死,車敗則馬奔,自然之至理也。
  若乃養其身,愛其神,自合於至真。除其好,去其躁,自合於大道。則有神有餘而形不足者,亦有形有餘而神不足者。神有餘者,貴也;形有餘者,賤也。假如石韞玉而山輝,水有珠而川媚,乃知形有神而遂靈,神有靈而乃聖。是以庖犧、女媧、神農、夏後,蛇身人面,牛頭虎足,雖非有人之狀,而有大聖之德也。
  陰陽粹靈,胎化而成,乃成乃生,乃性乃情。所以性者陽也,情者陰也;性者靜也,情者動也。性有愚智,情有利欲。性者,仁義禮智信也;情者,喜怒哀懼好惡欲也。
  夫清净恬和,人之性也;恩寵愛惡,人之情也。凡人不能愛其性,不能惡其情,不知濁亂躁競多傷其性,悲哀離別多傷其情。故聖人云:順物者物亦順之,逆物者物亦逆之。不失物之性情,乃自然性情之道者也。
  理好憎之情,則愛弗近也;和喜怒之性,則怨弗犯也。故喜怒亂氣,嗜欲傷性。性之相近,習以之遠。如水性欲清,泥沙污之。人性欲平,嗜欲害之。與性相害,不可兩立。一起一廢,不可俱興,故聖人損慾而從其性也。性同者相善,情同者相成。扶其情者,害其神;為其賢者,困其性。若是無其能者,無所求也。無其能者,唯聖人耳。
  夫生死之道,弘之在人。生死常也,確乎在天。但稟以自然,則生死之道,無可而無不可也。或未生而已死,或已死而重生;或不可以生而生,或不可以死而死;或可以?死而不死,或可以生而不生;或有生而不如無生,或惜死而所以致死。是以致死之地則生,致生之地則死。或為知而不可以死,或為時而不可以生。或云勞我以生,生者好物也,不可惡其生。或云休我以死,死者惡物也,不可好其死。人心非不好其生,不能全其生;非不惡其死,不能遠其死。
  草木反者,帶甲而生;鳥獸馴者,守節而死。,經冬之草,覆而不死;在稟之粟,積而不生。一溉之苗,死必在後;有蠹之木,死必在前。卵生者輕清,生必在前;胎生者重濁,生必在後。草生在英,木生在心。及草木之死也,乃英心而無異。鳥生乃在天,獸生乃在地。及鳥獸之死也,乃天地以同歸。
  晴空之中有蠔蚋者,因雨而生,見陽而死;朽壤之上有菌芝者,生於朝,死於夜。則知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
  天之道利而不害,聖人之道為而不争。故與時争者昌,與人爭者亡。是以雖有甲兵,無所陳之者,以其不爭也。
  夫不祥者,人所不争;垢辱者,人所不欲。能受人所不欲者則足矣,得人之所不争者則寧矣。制生殺者,天也;順性命者,人也。非逆天者,勿殺也;非逆人者,勿伐也。故王法當殺而不殺,縱天賊;當活而不活,殺天德。為政如是,使後世攸長。
  君子之立身,以玄德為父,以神明為母,清净為師,太和為友。為虎為龍,與天地同終;為玄為默,與道窮極。非時不動,非和不言。圖難為易治之於根本,絕之於末也。
  為善者自賞,造惡者自刑。故不争無不勝,不言無不應者也。
  尚争貴武,威勢流行,名蓋天下,殘委忠信,伐紀滅理,與善為怨,與鬼為仇,與惡為友,飲食重味,多積珍寶。此為揚禍之人,危亡之大數。故名在青雲之上,身居黃泉之下矣。
  執道德之要,固存亡之機。無為事主,無為事師。寂若無人,至於無為。定安危之始,明去就之理,是可全身,去危離咎,終不起殆也。
  口舌者,禍患之宮,危亡之府;語言者,大命之所屬,刑禍之所部也。言出患入,言失身亡。故聖入當言而懼,發言而憂,常如臨危履冰,以大居小,以富居貧,處盛卑之谷,遊大賤之淵,微為之本,寡為之根,恐懼為之宅,憂畏為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