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角 菟絲子為使。
  鹿茸 麻勃為使。
  鹿角 杜仲為使。
  獸下部
  麋脂 畏大黃,惡甘草。
  蟲魚上部
  蜜蠟 惡芫花、齊蛤。
  蜂子 畏黃苓、芍藥、牡蠣。
  牡蠣 貝母為使,得#10甘草、牛膝、遠志、蛇床良,惡麻黃、吳茱萸、辛夷。
  桑螵蛸 畏旋復花。
  海蛤 蜀漆為使,畏狗膽、甘遂、芫花。
  龜甲 惡沙參、蜚蠊。
  蟲魚中部
  伏翼 莧實、雲實為使。
  猬皮 得酒良,畏桔梗、麥門冬。
  蜥蜴 惡硫黃、斑貓、蕪萸。
  露蜂房 惡乾薑、丹參、黃苓、芍藥、牡蠣。
  □蟲 畏皂莢、菖蒲。
  臍蟾 蜚蠊為使,惡附子。
  鮀魚甲 蜀漆為使,畏狗膽、甘遂、芫花。
  鱉甲 惡礬石。
  烏賊魚骨 惡白斂、白芨。
  蟹 殺茛菪毒、漆毒。
  天鼠糞 惡白斂、白薇。
  蟲魚下部
  蛇蛻 畏磁石及酒。
  蜣螂 畏羊角、石膏。
  斑貓 馬刀為使,畏巴豆、丹參、空青,惡膚青。
  地膽 惡甘草。
  馬刀 得水良。
  果上部
  大棗 殺烏頭毒。
  果下部
  杏仁 得火良,惡黃耆、黃苓、葛根及解錫、胡粉毒,畏莽草。
  菜上部
  冬葵子 黃苓為使。
  菜中部
  葱實 解藜蘆毒。
  米上部
  麻蕡、麻子畏牡蠣、白薇,惡茯苓。
  米中部
  大豆及黃卷 惡五參、龍膽,得前胡、烏喙、杏仁、牡蠣良,殺烏頭毒。
  大麥 食蜜為使。
  醬 殺藥毒、火毒。
  右一百九十七種有相制使,其餘皆無,故不備錄。
  或曰:古人用藥至少,分兩亦輕,瘥病極多。觀君處方,非不煩重,分兩亦多,而瘥病不及古人者,何也?答曰:古者日月長遠,藥在土中自養經久,氣味真實,百姓少欲,禀氣中和,感病輕微,易為醫療。今時日月短促,藥力輕虛,人多巧詐,感病厚重,難以為醫。病輕用藥須少,重用藥即多,此則醫之一隅,何足怪也。又古之醫者,自將採取,陰乾、曝乾,皆悉如法,用藥必依土地,所以治十得九。今之醫者,但知診脈處方,不委採藥時節,至於出處土地、新陳虛實,一皆不悉,所以治十不得五六者,實由於此。夫處方者,常須加意,重復用藥,藥乃有力,若學古人,徒自誤耳。方來學者,須詳而熟之。
  凡紫石英、白石英、朱砂、雄黃、硫呈黃等,皆須光明映徹、色理鮮凈者為佳。不然令人身體乾燥,發熱口乾而死。
  凡草石藥,皆須土地堅實,氣味濃烈,不爾治病不愈。
  凡狼毒、枳實、橘皮、半夏、麻黃、吳茱萸,皆欲得陳久者良,其餘唯須精新也。
  論合和第七
  問曰:凡合和湯藥,治諸草石蟲獸,用水升數,消殺之法則云何?答曰:凡草有根、莖、枝、葉、皮、骨、花、實,諸蟲有毛、翅、皮、甲、頭、足、尾、骨之屬,有須燒煉炮炙,生熟有定,一如後法。順方者福,逆之者殃。或須皮去肉,或去皮須肉,或須根莖,或須花實,依方煉治,極令凈潔。然後升合秤兩,勿令參差。藥有相生相殺,氣力有強有弱,君臣相理,佐使相持,若不廣通諸經,則不知有好有惡。或醫自以意加減,不依方分,使諸草石強弱相欺,入人腹中不能治病,更加鬥爭,草石相反,使人迷亂,力甚刀劍。若調和得所,雖未能治病,猶得安利五臟,於病無所增劇。例曰:諸經方用藥,所以熬煉節度,皆腳注之,今方則不然,於此篇具條之,更不煩方下別注也。
  凡藥治擇熬炮訖,然後秤之以充用,不得生秤。
  凡用石藥及玉,皆碎如米粒,綿裹內湯酒中。
  凡‘鍾乳等諸石,以玉槌水研,三日三夜,漂煉務令極細。
  凡銀屑,以水銀和成泥。
  凡礜石,赤泥團之,入火半日,乃熟可用,仍不得過之。不煉,生入藥,使人破心肝。
  凡朴硝、礬石,燒令汁盡,乃入丸散。芒硝、朴硝,皆絞揚訖,內汁中,更上火兩三沸,烊盡乃服。
  凡揚中用丹砂、雄黃者,熟末如粉,臨服內揚中,攪令調和服之。
  凡湯中用完物,皆擘破,乾棗、梔子之類是也。用細核物,亦打碎,山茱萸、五味子、蕤核、決明子之類是也。細花子物,正爾完用之,旋復花、菊花、地膚子、葵子之類是也。米、麥、豆、輩,亦完用之。
  凡橘皮、吳茱萸、椒等,入湯不□咀。
  凡諸果實仁,皆去尖及雙仁者,湯揉撻去皮,仍切之。用梔子者,去皮;用蒲黃者,湯成下。
  凡麥門冬、生薑入湯,皆切,三搗三絞,取汁,揚成去滓下之,煮五六沸,依如升數,不可共藥煮之。一法薄切用。
  凡麥門冬,皆微潤,抽去心。
  凡麻黃,去節,先別煮兩三沸,掠去沫,更益水如本數,乃內餘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