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見徐瞪應作鄧字。二君,言去。二十九日,桐梧府校籍頓誤上罪人典簿,三人被責。云云。便不了此事所以也。
  七日,夢往司命處,告玉清清玄事。云云。此所論殊高,□ 不略說也。
  十一日,夢見韓夫人云:比者情志落落,彌入真相。云云。應是韓太華,始以七月度東宮為妃。
  十九日,見一人駕大車,形容甚壯,從者十人,直見拜溫凍而已。
  二十一日,定錄告云,前來拜者,鄧都執法君蔡子遷也。爾.方綜其上官,故來通報耳。云云,保命府職僚,皆總治鄧岱丞位,彌相關涉上宮,當保籍任也。
  二十五日,見趙丞直云:仙籍空矣,爾勿憂矣。故七月中,定錄所歎,亦云方憂仙籍無人。
  二十八日夕,見定錄,趙丞,范帥三人。子良問所通辭,仰呈君未。君云適得。君仍語丞云:可速因直爾而已,更別餘語。云云。此中似ZIJ 有事旨,不容備言,亦應是為帥見有辭存。
  右七條,十二月中事。五條云見,二條云夢。
  閏月三日,夢見韓夫人云:世上方無復蹤如可。云云。韓猶應是太華。
  六日,見洪先生云:子勤之,勗之,前後事事也。云云。此亦勵息耳。
  十五日,見保命云:爾屋事,勿以在懷,傷人神氣,其人尋來就上。其正月、欲戴屋而所顧,師永不來。乃云:欲作辭,告縣攝之帥,定尋自來,當由此。故有今告也。
  十八日,夢大司命君問日:子欲仙。不答,實願仙。云:願仙,何,不學仙。云云。
  二十三日,見洪先生云:此所問泛舟者,乃中嶽仙人干朴也,其前生經識陶某耳,非今生相識也,豈復來於此邪。去冬,有人姓顧名道度,從外江還。云於大雷,忽逢一人,乘小小鹿頸船,工劣容一人,從浪中來,直呼顧姓名,云:下都去,欲寄書與茅山陶隱居。隱居已與我欲助其功夫,以獻主,主正爾,見作書垂,當授與,忽云罷君會不往山,我尋自下云:此人自稱姓彭,顧至都匆匆往廣陵,欲宣此消息,而無方於華監問,過嗣真綰道士彊,文敬因疏寄具還如此,隱居唯聽其下,亦不以問周,周當是問彊說自私訪冥中,既如此告,便當不復自下。
  二十五日,見定錄保命二君。保命日:年內多勞,扇削鬼神,三官中奏爾云多罪,吾已卻之,不宜三過如此。云云。伊蒙神真扶獎如此。不免=一官所奏,汎庸庸之徒邪,唯各宜如履薄冰耳。
  二十六日,見周君云:葛衍之束,水已加八十一丈,南衡山西邊,頓崩為淵。云云。
  二十八日,見徐君云:韓眾已復有事,今與鄧生往看之。云云。此詛不眾字惠期邪,眾亦云作霍林司命。歲夕夢見司命南真,南真見授一子,大如鵝卵,令瞰之。司命云:道未成,不得九轉之華,且食此,亦足明爾。云云。
  右八條,閏月中事。六條云見,二條云夢。右從八月初至閏月末,几六月中合五十一條事。十六條云見,111 十五條云夢,從九月二十九日來至此,並朱書大度色紙,並紙,黃書共一紙也。
  丙申年正月二日,夢造小有天,見王君云:爾何遑遑於人間,名已定,勿虧頓於世路。云云。此王屋山清虛王君,為下教二十四真人之首也。
  十日,見洪君范帥,云:明是戊寅,上玄治建,可戴屋。云:但宅不得其所。洪云:大象尚復無常,人生有何定邪,只此亦好。又及洞經事。云云其本欲取此日戴屋,而師不來。又小雨,遂不果。至丁亥日,方得戴耳。
  十一日,見定錄保命桐相周君。周君云:爾不復骯真道耶,吾將去爾。子良未得答,定錄乃云:其心不然,正是身廢耳,紫陽試之邪。保命云:爾何意頓取人三百斛穀。子良答:不取。又云:見取何意頓取人三百斛穀。子良答:不取。又云:見取何云不取已爾,別當埤之餘,別自語所不能了。其此數旬中,為起屋事恆偉惶不作,恐身既廢,心亦是急,定錄訝之耳,取穀之事,了不聞,有此音適,計三百斛穀,是百三十斛米,平人六年食,恐以為食師以此米者,其從來為師使,本是衣食弟子,不應以此為責。伊云:不取。神證云:取兩不應妄。又云:別當埤之思。此答所不解。
  十四夕,夢見許仙侯等五人,自共語。許云:自宅此宇,未足久便,已近二百許年。又聞一人答:兆劫尚復倏爾,此何足為遠。不知是誰許長史立山宅,應是晉穆帝永和中,至今一百六七十年耳。
  十七夕,見定錄唐丞來,中君云:許侯近所言,亦深哉。唐丞論北臺事極多,非可書銘,北臺鄧都北帝臺。
  二十四夕,見定錄君云:念真不密,穢氣無辯,自云研瑩之云云。
  二十七日,見保命及洪君。洪君云:勿輕說人事。云云。此當有所試,不知是何耳。
  右七條起,丙申年正月中事。四條云見,二條云夢。
  三月三日,夢見洪先生云北斗事。云云。此復是司二星也,洪是授云,故屢屢言之。
  七日,夢見定錄云:臨海燒山中,有仙人遊在人問,自號彭先生,實是鄭玄,字子陰,陸渾仙人也。朱交甫令其觀上人情及修道者,其尋或當來,先昨已往建安,臨海人書與道士鄒堯云: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