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君。云云。
  九月五日,夢又至蓬萊,先過司命。司命見告:服神丹應,先須名上仙籍,乃得服之。云云乃至蓬萊見周大夫,食一草,狀如槐香而紫色,見告云:子未得食此,得食此,便如吾耳,及火棗交梨事?云云火棗交梨出《真誥》中亦竟不知此果是何神奇。
  九月八日,夢與趙丞共遊易遷,童初二宮,二宮相去可五六里。易遷,女仙宮。童初,男仙宮。而未知東西列為南北列耳也。
  九月十日,夢與保命到一山,山形平團,異於人問,山名為丹龍,云中有洞,多仙真。丹龍云在陽洛之南,是南真所治之宮也。
  九月十五日,夢獨往桐橋山,見金庭館,珠寶煥麗,宮室行列殊多。亦有青黃,盡相似。復云有金庭洞宮,自所見者,非其限,乃眾仙之遊憩,典司之所治耳,非王真人所居。束方大君來時,別復有宮,雖云有而自不見。桐相右弼,王所治之處,亦云山內外並有宮府。
  九月二十三日,夢定錄來於朱陽,見攜到司命府,道逢玄清,紫微二夫人,乘雲餅,從二十餘玉女,語定錄云:司命紫陽正相遲塵生,今來,亦是其冥。意言見笑為塵生,不言是陳生。
  定錄答語。云云當爾時,亦不知在何所,但覺不然而行耳。到司命門,即見紫陽,共見。告大有所言,非可具記。此應有奇事也。
  九月二十五日,忽夢見張理禁令,誦《道德》云云。《道德》二篇,實道書之宗極,太極真人亦云:誦之萬過,白日昇天。
  右從前來至此,並墨書大度西麻,几七百紙。
  九月二十九日,夢見天西北有一
  物,長數十丈,青赤色,首尾等大狀似虹。因到張理禁處,問此為何物。答云:名玄霞之獸,或呼為水母,乃可愁矣。夫有中之無,未若無中之無,空無之理,難可思議,此九六之災顯矣,人誰知之。張為保命府禁伯,主請雨水,故以問之。事出《真址嬰,張既善談虛無,每語輒入斯境。隱居謂有中之無,自性空也,無中之無,畢竟空也。但水解說,此何指耳。
  右八條,九月中事,並記云夢。
  十月二日,夢見洪先生,見令誦《太素祝》。云云。未詳此出何經。
  十月五日,夢見定錄君,云:比來多諸進御,善自禁節,勿縱志也。似應作恣字,既亟有上落實,宜恆加精勤也。
  十一日見紫陽,定錄保命桐梧來,及移朱陽事。云云。不知論此可否云何。
  十八日,見定錄,云:朱陽非爾所居處,若不能遠去,只朱陽左側,亦好良常為勝,恐爾不能處之耳。此月十九日,隱居始移朱陽住,周亦同來,既是公館,當慮有日之事,以為妨礙故也。
  二十日,夢見南真紫微。云云。
  二十七日,夢見趙丞洪先生及星事。云云。猶應是司二星事耳。
  二十九日,夢至一處,名為陰城之宮,大有仙人,而自不識。未見陰城宮所出處。
  右七條,十月中事。二條云見,五條云夢。
  十一月三日,夢見洪君及唐丞,言日:雲間星沒,唯宜矚南山坐耳,此雖可瞻,而非求真之體。三日,應司二星既雲聞,亦不宜便眠耳。
  十一月八日,夢見定錄,因自陳欲寄朱陽束為小屋,未審可爾不。答云:束好所恨,下葬為不便耳。夫居當作四合舍,不者不可不作堂束西廂。若不爾,名為孤凶宅,但以意作之,爾其去矣,以遺來者。吾見陶某,比意大欲相試爾,但浮此跡,勿畏人不信,得不信,乃為吾之快矣。東岡有兩大窠。皆可營墓,初本欲於西窠作癬恨廣大,更令就窠西立察,近朱陽為好,周今定葬束窠正南向。
  十三日,夢見周君言曰:陶某或信不信,多好試人,但爾比亦喧然多諸雜想,可自節。此頻頻告云:陶或信不信,欲相試,今追思不意的,有不信事,自從遺想來。凡一切有為,通無爾恨耳。於周事實,亦謙尚,亦不乖,芳背正自愜然。有時見其遇冗,既率意,嫌接神之體不應爾。至於周欲別立屋,便虛心相許,自為看地,給錢一萬。伊本顧即作三問堂,東西廂各二問,林竹至而道士心未善者,互興言說,遂不成。復作廂,止三問堂屋而已。今日方見事邇如此,明非已立意也。比者微有準擬,猶欲追為起之,其留啟云止請留一問,既為遊舊之所,今則並修,理之不令蕪雜也。
  十五日,夢見洪君來告,曰:爾即欲所居西北面,有故氣,吾今共汝看之。便往至彼處,見一人,形極醜陋。君日:此即是大都,畏人居之,定無苦。朱陽綰及彼察以後,乃有兩三槨,狀似古塚,· 既林草榛蕪,亦可經人,埋塵不見。有巫場處所,云故氣,正當魂爽輩耳,既日無苦,便不為害也。
  二十日,見一女人,形容殊麗,上下青衣侍二女,至戶內,立而無言。
  二十六日,夢見周蓬萊,云北.斗已復不見,而祝於二星云云。當是二十七,應司二星,今夕已陰晦,必不見也。
  二十九日,夢見茅二君,周二君,並有控,乘遊於雷平,直取伏龍,定錄並舉手見向,如謝去狀。雷早在綰東南,伏龍在西北,便昇空從綰十度,故得相望也。
  右七條,十一月中事。一條云見;六條云夢。
  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