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也。其鼎自然,眾真所居,同天地覆載,育養萬物,故乃言因依也。
  配銖兩以定旬遊,參爻象而較其火。
  數銖兩者,權衡之用也。夫十六兩重一斤,有三百八十四銖也。旬遊者,十日一旬,數旬周遊一年,終則復始。參爻象者,詳六十四卦爻象之數,以分三百八十四銖,於大藥之中,終制大丹,觀象較數,以合造化,運火而成也。
  若夫二至啟候,陰陽遞遷。
  二至,冬夏二至節也,陽從冬至用事,啟候至四月。陰從夏至用事,曆侯至十月。周而復始。冬至陽生,夏至陰生,是以故言遞遷也。
  終結坤而遘遁,
  終,末。結,聚成也。坤,卦也。遘、遁從乾入坤,次第之卦也。乾卦四月圓,五月缺,乃坤卦從乾用事也。乾之六爻,初拆而為遘,五月卦,一陰爻生也。九二拆為遁,六月卦,二陰爻生也。九三拆為否,七月卦,三陰爻生也。九四拆為觀,八月卦,四陰爻生也。九五拆為剝,九月卦,五陰爻生也。上九拆終結坤也,十月卦,純陰爻也。故言此制賦之士,順平上之律以興,而言合後十一月而運火。
  始復臨而盡乾。
  始初終盡也。初從坤卦,復至於乾,此言坤十月成,十一月虧。乾卦從坤用事,一陽爻生為復,十一月卦。六二動為臨,十二月卦,二陽爻。六三動為泰,正月卦,三陽爻生。六四動為大壯,二月卦,四陽爻生也。六五動為央,三月卦,五陽爻生也。六動而盡乾也,純陽之爻也。此言從冬至而運火,至夏至,夏至十月,一年周備也。
  龍飛偃月,上下兩弦。
  龍者,陽氣也。《易》日:初九,潛龍勿用。九二,見龍在田,飛昇也。陽氣上昇,故言龍飛。夫陽氣升者,是太陽日曜,從中氣天正之時。初行盈道,故陽氣隨日而生。太陽既行為君,太陰月曜為臣,應其節候而行,偃側其身,故言偃月,而有上下兩弦也。夫太陰二十七日半,行一周天。復行兩日半,逐赴太陽合朔。故一月有三十日。且月之三日,太陰初見於庚地,乃陽氣動,而木應之,故震卦納庚。太陰又行五日,計前三日,有八暮見南方丁地,偃之一半,而望太陽,平如弓弦,謂之上弦。則陰陽氣靜,而金應之,故兌卦納丁也。太陰又行七日,計前八日,而有十五日,太陰暮見束方甲地,藏滿而回,對望太陽,正隆之氣動,而金應之,故乾卦納甲也。此十五日已前屬暮見,是陽中之陰氣也。太陰又行三日,計前有一十八日,而晨見辛地,陰氣靜而木應之,故巽卦納辛也。太陰又行五日,計前有二十三日,晨見南方丙地,偃側一半,而望太陽,平如弓弦,謂之下弦,陽氣動而土應之,故艮卦納丙也。太陰又行七日,計前而有三十日,晨沒乙地,晦而不明,為盡盛隆之陰氣應之,故坤卦納乙也。故言偃月,上下兩弦也。
  黃金白虎,神化自然。
  黃金者,五行成土,內蘊其金,故言黃金。白虎者,真一之金也。真一皓白,得西方之白色。若非真,則不能神化自然。自上二至啟候,及上下兩弦,皆語大鼎之中,真氣變化神契,而合乾之坤內也。
  融坤艮以成地,
  融,鑄之義也。坤,艮土也。初融之時,以巽為風,融巽以為艮,融艮以為坤,是從虛而生實也。
  仰乾兌而為天。
  仰,法象也。欲法其天,初以震為氣,融震以成兌,震來成兌,是結為金,融兌成乾,則仰法以為天也。
  子母恩感,飛駐鉤連。
  經日:長子繼父體,因母立兆基。長子震卦也,震為長男,坤為老母,今融艮成地,仰兌為天,因其母子恩感,天性自然,而繼父體。是地陰爻,而從坤成乾也。飛駐者,天陽動而不息,言其飛。地陰著而不極,言其駐。今既天地混合,是飛駐鉤連。
  一包三五,水激雲煙。
  上已明其三五之道,今更迷之。魏君日:本之但二物兮,末而為三五。三五並與一兮,都集應二。所云雲煙,真氣也。水數一,凝激而結也。水一火二為三也。五土也。相類無離,故言一包。太易至太陽歌日:日者太陽之精,其數有九,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含和萬類,布氣生靈。日中有烏,名日陰精。陰陽互為,魂魄相經。是以離火,官得九名,結氣朱英,鍊之因精,參三五一,龍駕來迎。古之仙者,鍊日之精,身歸純陽,飛遊太清,是故言其太陽,其數有九者,一包三五之義也。又陶公讚日:是知一者水數,五行之始,色稟北方,包含五彩,修之合道,理契自然。又日水者,太玄之始,為道根本。當其樞紐天地,鍊鍛陰陽,功伴造化。此並一包之氣,如雲若煙,激結而成至藥之理。
  伊變化骨之靈液,反耆嫗而為少年。
  伊一粒神丹,能變老成少。經日:金丹入五內,霧散若風雲。薰蒸達四支,顏色悅澤好。老翁復丁壯,耆嫗成婉女。改形超世厄,號之真人也。
  觀其刑德生殺,道契君臣。
  刑德,賞罰之道。經云:德主生,起春也。刑主伏,殺秋也。刑德之用,帝王之憲章也。欲以政清王道,施德施刑,契於至公之理,則王道隆而天下平也。今修大丹,亦合刑德,春秋無差,律呂有緒。故李真人丹歌日:陰陽既正,魂魄相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