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則是自賢,豈有道之士乎。○林氏曰:聖人雖有為於天下而不以自恃,雖功成而不居其功,雖有至賢之行而不欲以此自見,此為道日損,必至損之而又損也。○吴氏曰:聖人之功,能蓋天下,此其有餘者也,不自恃其所為之能,而若無能,不自居其所成之功,而若無功,不欲顯示其功能之賢於人,皆損己之有餘也。
  第七十八章
  天下柔弱,莫過於水,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其無以易之也。
  呂氏曰:天下之物不同,而柔弱之極者,莫過乎水而已,平山澤,穿金石,通滯礙,攻堅強,善利萬物,善入萬物,任人壅决,隨器方圓,化而為氣,為雲雨,為霜雪,故天一生水,源泉混混,浩浩蕩蕩,雖千曲萬折,未始失其為水者,是得夫沖一之妙者。然施之於物,能強能弱,能剛能柔,故能勝物,幾於道,不可以易。一身柔弱莫過於華池靈液,至人斡旋運轉,無乎不至,或漱咽以溉五臟,或搬運而達三關,至於透尾閭,過夾脊,泝流直上,而補於腦,非神水其可以易哉。○何氏曰:東西可决而流,天下至柔弱者,莫如水,穿太山之石,决千金之堤,攻堅強者,亦莫如水,此古今不易之論也。○林氏曰:水之至弱而能攻堅強,世未有能勝之者。千金之堤,敗於蟻穴之漏,是弱之勝強者,無以易於水也。
  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呂氏曰:水之滅火,陰之制陽,舌柔齒剛,舌存齒亡,天下莫不知,而世俗之所共聞也。天之道不與物争,故勝物,世之人常欲勝物,故鮮有勝者。蓋知而莫能行之者,不可得志於天下,有知而能行之者,次能得志於天下也。○何氏曰:《列子》:天下有常勝之道,有常不勝之道,常勝之道曰柔,常不勝之道曰強,二者易知而人未之知,黃石公授子房,亦惟柔勝剛弱勝強兩言耳,此易知而未知,且雖有知者而莫能行,惟聖人能知能行耳。○林氏曰:弱勝強,柔勝剛,如水之易見,人莫不知之,而至道在於能柔能弱者,莫之能行也。○李氏曰:柔勝剛,弱勝強,天下人皆知而莫能行,何哉,不肯卑下故也。
  是以聖人云:受國之垢,是謂社稷主。受國之不祥,是謂天下王。正言若反。
  呂氏曰:聖人之德,同於天地,天地至大,洪纖巨細,好惡皆在其中,聖人至尊,賢愚貴賤,皆往資之。又能忍垢藏蓄,奈辱包荒,以輔仁義柔弱善勝之道,則民仰其德而不離散,可以常奉社稷而為主矣。聖人謙讓柔順,法天之行,兵戈水火疾厄旱蝗皆劫運之所至,是天之或有警策于人也,惟其不移罪於人,而移罪於己,則四海歸仁,六合宅心,亦可為天下之王矣。故曰受國不祥,是謂天下王。世俗以受垢受不祥為可惡,聖君以受垢受不祥為可樂,樂其樂也,未必不為福,惡其惡也,未必不為禍。正言若與俗相反,蓋世俗掩己之惡,揚人之惡,聖人認己之惡,而掩人之惡,所以背馳,非至正者,故曰正言若反。○何氏曰:孤寡不穀,王公所稱,是皆柔勝剛之意,此天下之正理,而世人不知不行,聞聖人有柔勝剛之言,似乎相反,而實正論也。○董氏曰:此章言柔弱能容,則為物所歸也。
  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餘怨,安可以為善。
  林氏曰:恩怨兩忘,方知至道,人有大怨於我,而必欲與和,雖無執怨之心,猶知怨之為怨,則此心亦未化矣。雖曰能與之和,此心未化,則餘怨尚在,安得謂之善道,此誠到理之言,亦借喻也。○呂氏曰:怨讟已深,仇隙已甚,卒未易以口舌和也。縱然非其所是,而是其所非,報之以德,直之以義,豈能終無憾乎。不若兩忘,其和而化之以道,則怨者不待和而和矣。碧虛子言知有怨而和之,不若無怨而不和,若以刑政和報怨惡,安可以為善乎。○李氏曰:接上章剛柔之義,以恩和怨,怨雖解而心尚存,安可為善,不如責己恩怨兩忘,恩怨兩忘,則民自然而感德契之。
  是以聖人執左契,而不責於人。
  林氏曰:左契如今人合同文字也,一人得左,一人得右,故曰左契。此契在我則其物鈴必索,聖人雖執此契,而不以索於人,忘而化之也。○呂氏曰:古者結繩為約,而民不欺,破木為契,而民不違,是以聖人以人道而合天道,以人心而合天心,故執之于左為契,合之于右為信,不責於人,亦應于天,在此無數,在彼無惡,上下相親,無責於怨,故曰執左契而不責於人。○吴氏曰:執左契而不責於人,謂無心待物也。契者刻木為券,中分之各執其一,而合之以表信,取財物於人曰責,契有左右,左契在主財物之所,右契以付來取財物之人,臨川王氏曰:《史記》云:操左契以責事,《禮記》云:獻田宅者操左契,是知左為受責之所執。
  故有德司契,無德司徹。天道無親,常與善人。
  林氏曰:有德者司主此契,而無求索之心,無德者則以明白為主。徹,明也。猶今人言必與之討分曉也。有德司契者,善人也,天道無親,而此等之人,天必祐之,故曰常與善人。○何氏曰:契為要約也,書契,合同之類。有德則得道多助,如契在我,不求而自合,無德則失道寡助,雖強求通徹於人,人誰應之,《莊子》好通物者非聖人此也。夫苟有道德,豈惟人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