塵垢之外,逍遙乎無為之業,則不以物傷生,此乃過於贊厚其生,天下亦賴以全其生,豈不美哉。
  第七十六章
  民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
  呂氏曰:夫道者神之主,神者氣之主,氣者身之主,道存則神存,神存則氣存,故人之生也,含元和之氣,抱真一之精,形全神旺,萬炁朝元,流通不息,故其柔弱可知也。及其死也,元和之氣散,真一之精竭,形虧神逝,百體堅強矣,故曰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嘗試論之,萬物草木之生也,天地之炁流行乎其內,陰陽之炁潤澤乎其外,春氣一動,膏雨遍沾,芽蘗敷榮,鮮妍秀發,風霜纔扇,殺氣相仍,枯槁變更,柯條凋謝。有識者以道存亡為生死,無識者以氣聚散為桔榮,故曰萬物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搞。○吴氏曰:人生則肌膚柔軟而活動,可以屈伸,死則肌膚冷硬而張直,而不能屈伸也。草木生則枝莖軟脆,死則枝莖枯槁堅硬也。○林氏曰:柔弱堅強,皆借喻也,老子之學主於尚柔,故以人與草木之生死為喻。
  故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
  呂氏曰:陽氣之所居,木可卷而草可結也。陽炁之所去,水可凝而冰可析也。故神明陽炁,生之根也。柔弱滋潤,物之芽也。欲剛者必以柔守之,欲強者必以弱保之,今夫堅強不能養和也,與物為敵,豈免傷乎,柔弱者不失中也,與物同波,故能全其生也。○何氏曰:天下之柔弱者,道也,氣也,所以能貫天地而包萬物,故人物與生為徒者,必其道與氣存焉,與死為徒者,必其道與氣去之。○林氏曰:徒,類也。○吴氏曰:上文言人與草木之形體,生則柔,死則堅,推此物理,則知人之德行凡堅強者不得其死,是死之徒也,柔弱者善保其生,是生之徒也。
  是以兵強則不勝,木強則共。強大處下,柔弱處上。
  呂氏曰:兵,凶險之器,鬬争之具也,所觸之境,與敵對者也。恃其強而輕其敵,非義也。不義而輕於用事,豈勝乎,故曰兵強則不勝。木之小也柔且弱,及其強則合拱矣,木猶如此,况於人乎,况於國乎。故曰木強則拱。強大者勇敢之士,柔弱者君子之道,推以力者強大為勝,推以德者柔弱為勝,故天下有常勝之道曰柔,有常敗之道曰剛,蓋世之人任力不任德,忘本而逐末,達者以道觀之,則柔弱勝剛強,此理之必然者也。○何氏曰:齒剛則折,舌柔而存,理也。共如木墓拱之拱,物壯則老,是謂不道也。兵強則反不勝,何也。以其恃國家之大,矜人民之眾,欲見威於敵國者,故曰驕兵,兵驕者滅也。強大處下,柔弱處上,非但以木為喻,而以柔道理天下,乃君上之道,如妄自尊大,不過井蛙之見耳。為人上者,可不鑒哉,非但道家以卑弱自持也。○林氏曰:兵之恃強者必不勝,木之初生者皆柔,久則堅強,至於拱把,則將枯矣。故知道者以柔弱為上,堅強為下。○吴氏曰:共,兩手所圍也。○董氏曰:此章言柔弱可以保沖和之氣。
  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猶張弓乎,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
  呂氏曰:天法于道,與道同功,無為而成,不言而化,四時資之以行,百物待之以生,未嘗差忒,而不失公平正直之理,故曰天之道其猶張弓乎。夫工人之為弓也,無殺無生,無噏無張,制以規矩,督以準繩,弦高急者寬而緩之、弦弛下者攝而上之,其有餘者削而損之,其不足者補而益之,故弓可抨而矢可行也。人君道當法天道,抑強扶弱,損有利無,弛之張之,調之練之,百發百中,以準的為道,虧盈益謙,稱物平施,相為表裏,與夫天道均其用也。得之於心,應之於手,故曰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李氏曰:接上章強弱之義,損有益無,天道也。強大者必受損,柔弱者必受益。○董氏曰:天道無私,皆當適中。
  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人之道則不然,損不足以奉有餘。
  呂氏曰:無為而尊者,天道也,有為而卑者,人道也。主道化者天道,宰禮法者人道,蓋天地有餘則損,不足則與,非有心者所能得遠,非無心者所能得近,感而遂通,默而行之者也。人則不然,性失中而情不一,好高惡下,奉有棄無,不能同天道損益,去道遠矣。○林氏曰:天之於物,每每然也。而人之為道,何為而不然,乃欲損人而益己,欲以天下之不足,而為一己之有餘,失天意矣。
  孰能以有餘奉天下,惟有道者。
  呂氏曰:且夫有餘者不可不損,其不足者不可不補也。故有道者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以天下之子而為子,其待人也如此之重,其待己也不輕矣。非聖賢之心,其孰能為是也。故曰孰能以有餘奉天下,惟有道者。○林氏曰:惟有道之人,乃能損我之有餘,以奉天下。○李氏曰:惟有道者則天而行,損情益性,損多益寡,損己益人,損有餘補不足,損之又損,以至於無為。
  是以聖人為而不恃,功成不處,其不欲見賢。
  呂氏曰:聖人圓通為智,因物為心,萬物而不為義,澤及萬世而不為仁,無自伐之心,施為而不矜恃其美,無自滿之志,功成事遂而不居,其不欲人知其賢德也,若昭昭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