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為用也。
  蘇敬靜曰:三十輻共一轂至以為用。此章老子之意,只在於無。轂,車中容軸者。輻,車之輪股。轂惟虛其中,故可容軸以推輪,而有車之用。埏埴,陶者之器,所謂鈞盤也。鈞惟虛圓旋轉,故可成器,而有器之用。鑿戶為牖,而後室明。牖惟其虛,則有室之用。轂之虛,鈞之虛,牖之虛,皆無也。是三者無以為體,而有用遂有。故有車、有器、有室,皆自無而生。此亦有生於無之意也。
  本一庵居士曰:三十輻至以為用。物,有也。所以用是物者,無也。持有以用有,是以物而相物耳。故無有則無無所寄,無無則有無所宰。非特車室器皿為然。自天下言,物其徼而道其妙。自一人言,身其實而心其虛也。然無以有為利,有以無為用,兩者未嘗不一也。則天下無道外之物,亦無心外之身矣。此用乃利用之用,非體用之用。若以體用言,則無為體而有為用。
  石潭曰: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三十輻共一轂,所以為車也。然其安軸之處必虛中,乃可以運。此車苟實而不虛,則轂何所用?埏埴所以為器,然埏埴以陶,必有虛以為之橐籥,而後可以成器,若非埏埴以虛為用,則器何以成?鑿戶牖以為室,然必因其通明,然後可以起居,苟不虛通,則室亦何所用哉?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也。有之以為利者,車與器與室也。無之以為用者,皆資於虛無也。以喻人,必虛心乃可以受道,所謂道集虛者也。或以為器虛然後容受,室虛然後可居者,却於埏埴戶牖,即所謂虛也。又或以為未有此車此器此室之前,已有此車此器此室之用者,亦恐非老子之意。
  道德真經集義卷之十七竟
  #1 堂其無:『堂』疑應作『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