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則不遠矣。至於身,則不知吾之所以用者何邪?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有有之以為用,無無之以為利,則所謂利者,亦廢而不用矣。有無之為用,而無有之以為利,則所謂用者亦害而不利矣。是故聖人入,而未嘗有物也,所以為無之之用,出而未嘗無物也,所以為有之之利。故曰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陸農師曰:三十輻共一轂至無之以為用。有無相用,不可以一偏。故無無則不足以用有,無有則不足以見無,以有為利則或至於止,以無為用則用常至於無窮。
  王元澤曰:三十輻共一轂至無之以為用。凡此三物,或運轉,或貯盛,或居處,而皆以無有為用。無非有對,因有有無,於無之中,復有妙有不窮之用,妙有之功若大有,物之有具存形質,非能應於不窮者也。故因為利,利陰屬也。雖然,此有無之論耳。極而言之,則無不離有。有亦真無,非有非無,乃真妙有也。
  劉仲平曰:三十輻共一轂至無之以為用。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聖人之於天下也亦然。觀其所有之利,然後可以知其所無之用。
  劉巨濟曰:三十輻共一轂至無之以為用。轂利轉,輻直指,相與為輪者也。三十輻以象月。埏,和也。埴,搏也。陶人和土搏器,而後火之,車器室皆以有為利者也。而車之利有無,室之利有大,惟器之利有雖寡且少,然而非假有則不成。蓋凡利有者無多寡,無小大,無不出於有故也。三十輻共一轂,特為輪而已。其利多如此,而蓋軫輈尚不在焉。故《周官》曰:一器而二聚者,車為多。古者穴土為居,鑿戶以出入,鑿牖以通。為君臣、父子、宗廟、朝廷、寢處之制,皆以隱於成,則利有亦大矣。故《易》曰後世聖人易之以棟宇,蓋取諸大壯,器則瓦缻甑之類是也。而又其間寡有所尚,數有所滋,圓有規,方有矩,曲有鉤,直有繩,莫非利有也,而其用則主空無而已。老氏歷陳是言者,以明無雖假有以彰其用,不可去無以獨利。故有之體壞,而無之性存。利用之為言,合則一,離則二。蓋用有利有不利,而以利用為善,此合則一也。車之利在輪,器之利在埏埴,室之用在戶牖,而其用皆在於空無。此離則二也。孟子曰:故者以利為本,禹之行水也,行其所無事而已。無之為用,於斯見矣。前章言玄德,而玄德相於無,故次之以三十輻共一轂。
  劉驥曰:三十輻共一轂至無之以為用。扁鵲言人身中有五臟,真氣之所會。五臟各有六氣,故有五六三十之會原。猶車之三十輻也。流轉不息,通於一樞,猶三十輻之共一轂也。聖人知變化之樞機,假有為之形體,以身為爐,三宮為鼎,造化於虛無恍惚之中,如所乘之車,所用之器,所居之室,在有為體,在無為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世之昧者,唯聞捨身之道,未達即身之妙。此老氏所以引車器室而詳喻之也。是猶乾坤成列而易立乎其中,乾坤毀則無以見易,形體毀則無以保神,所以貴乎形神俱妙也。聖人假有為之體,鍊無為之神,自有入無,以假就真爾。豈直以形色名聲為足以得彼之情哉?故次之以五色也。
  趙實庵曰:初示無用為用祖:一、申乾坤往復。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道以虛而為用,未見用之功,因實而方顯。物以實而為體,未見虛之之利,取虛以為容。一體一用互相發明,一有一無方能顯著。大率無用之用,道理昭然,無功之功,道妙莫測。乃知實不為用,虛則理通,假三物以露機,試二端而窺測一者,丹准月法進退,三十日而剝復自然矣。一為轂,一雖有而不用,三十為輻,一月之數,咸周此則。以虛運有,非轂則輻無所安,猶之以道御時,非日則月不生,體陰虛待實借晦朔以成,明陽實函虛,養蟾蜍而孕魄。此修丹者取乾坤往復,明有無之利然爾。故道本無象,而丹生自然,引轂輻彰五六之宗,陳有無為利用之本,是知道者虛而應萬物之用,實則礙而不通。故明無之以為利,有之以為用。輻與轂,車之成體也。輻之用在轂,虛以運物,若使轂實輻,孰安焉?又云:車上屋也。當其無者,謂轂之虛處也。以輻實空車,斯用矣。至于運載不已,則車之利始存焉。是以有者為利,無者為用。二、指以埏埴。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埏埴者,埏和土埴黏土為器也。今瓶盎之類是也。取其虛中以為用,可用則器之利也。天地以虛無而生萬物,大道以虛無而函天地人,以虛心而應萬有。埏埴以虛中而受諸物,則知埏埴為有之利,虛中為無之用。前舉轂輻之義已明,再申埏埴而曉。蓋有無體用全道之功,其義淵微,未易通矣。此實性與天道者也。故又舉之以次戶牖。三、指以戶牖。鑿戶牖以為室,堂其無#1,有室之用。障所以礙明,虛故能容物。凡以取其虛中為用也。半門為戶,交木為牖。戶以開閉為功,牖以竇明為用。戶牖不鑿,堂室奚存?去礙者以為虛,室取虛處以為起居,故戶牖為利,室為用。蓋戶牖有可室之用,因之然後能成。然非止此三者,取虛為用,物物亦然。谷以虛故應,管籥以虛故聲,器皿以虛故容,舟船以空故載。太上指此三者,餘可例之。後明有無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以器顯道,道即明於器中。以無為用,用即非於實處。然器不可毀,毀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