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魚依劉典文《補正》改『所』作『斯』。
  #50郭慶藩引文移『涉』字于『治』字前。
  #51敦煌本【卻』作『陳』。
  #52原作『底』,四庫本和郭慶藩引文皆作『泯』,又依文意改正。
  #53『徹』當為『轍』之誤,今依郭慶藩引文及上下文校改。
  #54王孝魚依《應帝王篇》名實不入句下疏文改『和』作『利』。后同。
  #55王孝魚依注文改『也』作『此』,今從其說。
  #56原作『人』,諸本皆作『之』,又依文意改正。
  #57趙本作『性』。
  #58『人』字依郭慶藩引文及正文改作『大』。
  #59郭慶藩引文『恪』作『俗』。
  #60趙本『獨』作r及』。
  #61郭慶藩引文無『也』字。
  #62郭慶藩引文『矣』作『識』字。
  #63郭慶藩引文『常荃』作『內名』。
  #64『也』字依四庫本、浙江書局本改作『他』。
  #65王孝魚依劉文典說改『明』作『名』。
  南華真經注疏卷之七
  河 南 郭 象 注
  唐西華法師成玄英疏
  內篇大宗師第六
  雖天地之大,萬物之富,其所宗而師者無心也。
  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者,至矣。
  〔注〕知天人之所為者,皆自然也;則內放其身而外冥於物,與眾玄同,任之而無不至也。
  〔疏〕天者,自然之謂。至者,造極之名。天之所為者,謂三景晦明,四時生殺,風雲舒巷,雷雨寒溫也。人之所為者,謂手捉腳行,目視耳聽,心知工拙,几所施為也。知天之所為,悉皆自爾,非關修造,豈由知力。是以內放其身,外冥於物,浩然大觀,與眾玄同,窮理盡性,故稱為至也。
  知天之所為者,天而生也;
  〔注〕天者,自然之謂也。夫為為者不能為,而為自為耳;為知者不能知,而知自知耳。自知耳,不知也,不知也則知出於不知矣;自為耳,不為也,不為也則為出於不為矣。為出於不為,故以不為為主;知出於不知,故以不知為宗。是故真人遺知而知,不為而為,自然而生,坐忘而得,故知稱絕而為名去也。
  〔疏〕雲行雨施,川源岳瀆,非關人力,此乃天生,能知所知,並自然也。此解前知天之所為。
  知人之所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養其知之所不知,終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
  〔注〕人之生也,形雖七尺而五常叉具,故雖區區之身,乃舉天地以奉之。故天地萬物,凡所有者,不可一日而相無也。一物不具,則生者無由得生;一理不至,則天年無綠得終。然身之所有者,知或不知也;理之所存者,或不為也。故知之所知者寡而身之所有者眾,為之所為者少而理之所存者博,在上者莫能器之而求其備焉。人之所知不叉同而所為不敢異,異則偽成矣,偽成而真不喪者,未之有也。或好知而不倦以困其百體,所好不過一肢而舉根俱弊,斯以其所知而害所不知也。若夫知之盛也,知人之所為者有分,故任而不彊也,知人之所知者有極,故用而不蕩也。故所知不以無崖自困,則一體之中,知與不知,閤相與會而俱全矣,斯以其所知養所不知也。
  〔疏〕人之所為,謂四肢百體各有御甩也。知之所知者,謂自知於色,即以色為所知也。知之所不知者,謂自#1能知色,不能知聲。即以聲為所不知也。既而目為手足而視,腳為耳鼻而行,雖復無心相為,而濟彼之功成矣。故眼耳鼻舌,四肢百體,更相役用,各有司存。心之明闊,亦有限極,用其分內,終不強知。斯以其知之所知以養其知之所不知也,故得盡於天年,不橫夭折。能如是者,可謂知之盛美者也。
  雖然,有患。
  〔注〕雖知盛,未若遺知任天之無息也。
  〔疏〕知雖盛美,猶有息累,不若忘知而任獨也。
  夫知有所待而後當,
  〔注〕夫知者未能無可無不可,故鈴有待也。若乃任天而生者,則遇物而當也。
  其所待者特未定也。
  〔注〕有待則無定也。
  〔疏〕夫知鈴對境,非境不當。境既生滅不定,物亦待奪無常。唯當境智兩忘,能所雙遣#2,方能無可無不可,然後無息已。
  庸詛知吾所謂天之非人乎?所謂人之非天乎?
  〔注〕我生有崖,天也;心欲益之,人也。然此人之所謂耳,物無非天也。天也者,自然也;人皆自然,則治亂成敗,遇與不遇,非人為也,皆自然耳,
  〔疏〕近取諸身,遠託諸物,知能運用,無非自然。是知天之與人,理歸無二。故謂天則人,謂人則天。凡庸之流,詛曉斯旨。所言吾者,莊生自稱。此則泯合人天,混同物我也。
  且有真人而後有真知。
  〔注〕有真人,而後天下之知皆得其真而不可亂也。
  〔疏〕夫聖人者,誠能冥真合道,忘我遺物。懷玆聖德,然復有此真知,是以混一真人而無息累。真知#3之狀,列在下文耳。
  何謂真人?
  〔疏〕假設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