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又【集韻】【類篇】□秦醉切,音萃。告也。【玉篇】言也,問也。 又【廣韻】蘇內切【集韻】【韻會】蘇對切,□音碎。【前漢賈誼傳】母取箕帚立而誶語。【服虔曰】誶,猶罵也。【張晏曰】責讓也。【師古曰】誶音碎。 又【集韻】與訊通。【張衡思□賦】愼竈顯于言天兮,占水火而妄訊。【註】告也。【後漢書】作妄誶。【莊子】凌誶。【陸德明音義】亦音信。 又【廣韻】慈卹切【集韻】【韻會】【正韻】昨律切,□音崒。【金壺字考】凌誶,誚責也。【列子力命篇】□凌誶。【註】謂好凌辱責駡人也。張湛音碎,殷敬順音崒。

誷 【酉集上】【言字部】 誷 【廣韻】文兩切【韻會】文紡切,□音罔。誣也。【晉書郤詵傳】朋黨則誣誷,誣誷則臧否失實,眞僞相冒。【柳宗元登蒲州石磯詩】高歌返故室,自誷非所欣。 又與罔通。【禮少儀】衣服在躬而不知其名,爲罔。【註】罔又作誷。 【廣韻】與□同。【類篇】作□。

誸 【酉集上】【言字部】 誸 【集韻】【韻會】胡千切【正韻】胡田切,□音賢。言急也。【莊子外物篇】謀稽乎誸。【註】急而後考謀。 又【類篇】堅正也。 又【集韻】胡涓切,音懸。亦急也。

誹 【酉集上】【言字部】 誹 【唐韻】【正韻】敷尾切【集韻】【韻會】妃尾切,□音斐。【說文】謗也。【博雅】也。【史記高祖紀】誹謗者族。【莊子刻意篇】高論怨誹。【戰國策】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 又【集韻】或省作非。【前漢鼂錯傳】非謗不治。【師古註】非讀曰誹。 又【集韻】府尾切,非上聲。義同。 又【集韻】【韻會】匪微切【正韻】芳微切。□與非通。【類篇】謗言也。【增韻】非議也。【史記平準書】張湯奏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前漢食貨志】作腹非。【註】口不言,心非之也。又【廣韻】方味切【集韻】【韻會】【正韻】方未切,□非去聲。義同。【史記文帝紀】誹謗之木。【索隱】誹,音非,亦音沸。尸子云:堯立誹謗之木。韋昭云:慮政有缺失,使書于木,後代遂因以爲飾。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

誺 【酉集上】【言字部】 誺 【廣韻】丑知切【集韻】抽知切,□音螭。【揚子方言】不知也。沅灃之閒,凡相問而不知答曰誺。 又【正字通】以言相欺曰謾,以言相誣曰誺。 又【梵書】空谷傳聲曰赤謾白誺。 又【廣韻】【集韻】□丑吏切,音貽。義同。 又【玉篇】力代切【廣韻】落代切【集韻】洛代切,□音賚。【廣雅】誤也。 【類篇】或作□□。

誻 【酉集上】【言字部】 誻 【唐韻】徒合切【集韻】【韻會】【正韻】達合切,□音遝。【說文】諏誻也。【玉篇】妄語也。【正韻】言相惡也。 又誻誻,多言也。【荀子正名篇】愚者之言,誻誻然而沸。又【廣韻】譐誻,亦作沓。【詩小雅】噂沓背憎。【箋】噂噂沓沓,相對談語,背則相憎逐。沓亦作□。【集韻】亦作□。 又【集韻】託合切,音塔。與同。

讞 【酉集上】【言字部】 讞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魚列切,音孼。議罪也。評獄也。【禮文王世子】獄成,有司讞于公。【疏】言白也。【□註】議□也。【前漢景帝紀】諸獄疑若,雖文致於法,而於人心不厭者,輒讞之。【師古註】讞,平議也。【後漢斐楷傳】州郡翫習,欲避請讞之煩。【註】廣雅曰:讞,疑也。謂罪有疑者,讞於廷尉也。【宋史選舉志】司馬光奏設十科舉士,十曰練習法令能斷請讞科。 又【廣韻】魚蹇切【集韻】【韻會】語蹇切。□孼上聲。又【集韻】魚戰切【韻會】疑戰切【正韻】倪甸切,□音彥。義□同。 【正韻】俗作谳。

讟 【酉集上】【言字部】 讟 〔古文〕【唐韻】【集韻】【韻會】徒谷切【正韻】杜谷切,□音獨。【說文】痛怨也。【徐鍇曰】象衆怨也。故从二言。【廣雅】惡也。【揚子方言】讟、咎,謗也。【郭註】謗,言噂讟也。【左傳昭元年】民無謗讟。【杜註】讟,誹也。【前漢五行志】怨讟動於民。【師古註】讟,痛怨之言。

【酉集中】【豸字部】 【集韻】之戎切,音終。【玉篇】獸似豹。【類篇】如豹而角。

计 【酉集上】【言字部】 計 【唐韻】古詣切【集韻】【韻會】【正韻】吉詣切,□音繼。【說文】會也,算也。从言从十。徐曰:十者,物成數。會意。【左傳昭三十二年】士彌牟營成周,計丈數。【禮內則】十年,出就外傅,居宿于外,學書計。【註】書謂六書,計謂九數。【周禮天官】小宰以六計弊羣吏之治。【註】弊,斷也。【疏】六計,謂善、能、敬、正、法、辨,皆以廉爲本,計其功過多少而聽斷之也。又【司會註】司會,主天下之大計。【疏】日計曰成,月計曰要,歲計曰會。【史記平準書】桑弘羊以計算用事。 又【玉篇】謀也。【廣韻】籌策也。【史記項羽紀】項梁召諸別將會薛計事。又【淮隂侯傳】計者,事之機也。 又計簿。【左傳昭二十五年】臧會逸奔郈,魴假使爲賈正焉,計于季氏。【註】送計簿于季氏。【前漢武帝紀】受計于甘泉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