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寻曰,系曰旆,通体皆用绛帛为之名旃。
  大夫,兕中,各以其物获。(兕,兽名,似牛一角。)
  [疏]“大夫”至“物获”。
  ○注“兕,兽名,似牛一角”。
  ○释曰:下有士,则此专据大夫为文。而云“各以其物”者,公、侯、伯大夫再命,子男之大夫一命,为卿大夫,刃数虽同,旒依命数不同,故云各。又下云士“旌以获”,唯小国之州长不命者,则公侯之州长一命,有旌,亦入物中,则各内兼之矣,故云各。兕似牛一角,案《尔雅》及《山海经》知之。
  士,鹿中,旌以获。(谓小国之州长也。用为旌以获,无物也。古文无以获。)
  唯君有射于国中,其馀否。(臣不习武事於君侧也。古文“有”作“又”,今文无“其馀否”。)
  [疏]“唯君”至“馀否”。
  ○注“臣不”至“馀否”。
  ○释曰:天子、诸侯皆燕射在国。又天子宾射在朝,亦在国。大夫、士燕射、宾射不在国。大夫又得行大射,虽无郊学,亦不得在国。是以孔子为乡射,射於矍相之圃,是其一隅。若然,此乡射亦不在国,射亦宜在国外,故记人於此见之也。
  君在,大夫射则肉袒。(不袒薰襦,厌於君也。今文无射。)
  [疏]“君在”至“肉袒”。
  ○注“不袒”至“於君”。
  ○释曰:上云大夫与士射袒襦,今与君射为厌,与士同,故肉袒也。
  ●卷十四燕礼第六
  [疏]《燕礼》第六。
  ○郑《目录》云:“诸侯无事,若卿大夫有勤劳之功,与群臣燕饮以乐之。燕礼於五礼属嘉。《大戴》第十二,《小戴》及《别录》皆第六。”
  ○释曰:案上下经注,燕有四等。《目录》云诸侯无事而燕,一也;卿大夫有王事之劳,二也;卿大夫又有聘而来,还与之燕,三也;四方聘客与之燕,四也。若然,《目录》云卿大夫有勤劳之功,聘使之劳兼王事之劳二也者,知臣子┹聘还与之燕者,《四牡》劳使臣是也。知有王事之劳燕者,下记云“若以乐纳宾,则宾及庭,奏《肆夏》”。郑注云“卿大夫有王事之劳,则奏此乐焉”是也。知君臣无事有燕者,案《鲁颂》云:“夙夜在公,在公明明。振振鹭,鹭于下。鼓咽咽,醉言舞。于胥乐兮。”郑笺云:“君臣无事则相与,明义明德而已。白之士,群集於君之朝,君以礼乐与之饮酒。”燕乐以尽其欢,是其无事而燕也。又知宾及庭奏《肆夏》,是己之臣子有王事之劳者,案《郊特牲》云“宾入大门而奏《肆夏》”,郑注云:“宾朝聘者。”是异国聘宾入大门奏《肆夏》,故知。记云“宾及庭奏《肆夏》”者,是己之臣子也。又知异国聘宾有燕者,《聘礼》所云燕与时赐者是也。
  燕礼。小臣戒与者。(小臣相君燕饮之法。与者,谓留群臣也。君以燕礼劳使臣,若臣有功,故与群臣乐之。小臣则警戒告语焉,饮酒以合会为欢也。)
  [疏]“燕礼小臣戒与者”。
  ○释曰:自此已下尽“射人告具”,论告戒群臣及陈馔之事。必使小臣戒与者,以其燕为聘使者为主,兼与旧在者欢乐之,故今戒可与之人使依期而至。
  ○注“小臣”至“欢也”。
  ○释曰:云“小臣相君燕饮之法”者,案《周礼大仆职》云“王燕饮则相其法”,又案《小臣职》云“凡大事佐大仆”,则王燕饮,大仆相,小臣佐之。此诸侯礼降於天子,故宜使小臣相,是以下云“小臣师一人在东堂下”,注云:“师,长也。小臣之长一人,犹天子大仆,正君之服位者也。”是诸侯小臣当大仆之事。云“与者,谓留群臣也”者,谓群臣留在国不行者也。云“君以燕礼劳使臣,若臣有功”者,此即《目录》卿大夫有勤劳之功,劳使臣即《四牡》劳使臣也。若臣有功,即王事之劳也,故郑总云“卿大夫勤劳之功”。若然,郑不言与群臣无事燕者,以其经云“戒与者”,功劳之外与及之为有事之臣燕,不得云无事燕者,故不言之。案《大射》云“君有命戒射”者,以其大射辨尊卑,故云君有命,明政教由尊者出。燕礼主欢心,不辨尊卑,故不言君有命。
  膳宰具官馔于寝东。(膳宰,天子曰膳夫,掌君饮食膳羞者也。具官馔,具其官之所馔,谓酒也、牲也、脯醢也。寝,露寝。)
  [疏]“膳宰”至“寝东”。
  ○注“膳宰”至“路寝”。
  ○释曰:以其燕在寝,故膳宰具官馔于寝东,拟燕时设之。云“膳宰,天子曰膳夫,掌君饮食膳羞者也”者,以其天子有宰夫,兼有膳夫,掌君饮食。诸侯亦有宰夫,复有膳宰,掌君饮食,与天子膳夫同,故引天子膳夫并之。云“具官馔,具官之所馔”者,谓卿大夫、士之馔总馔之。大射亦用燕礼,直云官馔,不言膳宰,与此同不言者,文不具。云“谓酒也、牲也、脯醢也”,知者,案下所设亦有此三者,牲即其牲狗也。云“寝,路寝”者,以其飨在庙,服朝服。下记云“燕朝服於寝”,正处在路寝,不在燕寝可知,故云路寝也。案《公食大夫》云“凡宰夫之具馔于东房”,不使膳宰者,彼食异国之大夫,敬之,故使宰夫具馔。此燕己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