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能作者诚不如能用者,故曰:为功名起见也。人生读文,多者不过三百余篇,少者不过二百余篇,(疑缺一“难”字)保无有有或遇一二题,所读之文竟无可用,仍须自己经营;更或久久倚傍他人,一旦无所依倚,虽竭力构思,终不能出人头地,则能用者又不如惯作者之有把握也,故曰:为文章起见也。如是,则二说皆有当,不可偏废。彪有折衷之论焉,文章自出机杼,则文品高而传合亦久,既作一题,必宜竭力经营,不当先思剿袭。以用为辅,遇可用者,不妨借用,如兵家之因粮于敌,如此,则并行而不相左矣。

  (四)修词

  唐彪曰:词有宜、有忌。其宜者,日轻新,日秀逸,日明显,日老健,日典雅,日润泽,日流利,日长短相间,日奇偶停匀,日抑扬合节,日平仄各调;其忌者,日板重,日粗俚,日暗晦,日庸熟,日凿空,日涩拗,日重叠。宜者合一地亦佳,忌者必宜全去。捶炼而后精,不捶炼,未必能精也。淘洗而后洁,不淘洗,未必能洁也。落笔之时,与脱稿之后,俱宜润色之。
  唐彪曰:文章修词一事,不过以凡有文词贵乎出之以轻松秀逸、古雅典确、奇偶相参、虚实长短相间。转掉处,以高老雄键佐之,段止势尽处,以抑扬顿挫参之,使意尽而余韵悠然,更得平仄谐和,句调协适,文采灿然可观矣。古人谓不必修词者,亦止欲词如此也,岂尚浮靡雕绘也。古人谓必宜修词者,亦止欲词如此也,岂尚浮靡雕绘哉!言虽异而意未尝不一矣。程楷曰:修词无他巧,惟要知换字之法。琐碎字,宜以冠冕字换之;庸俗字,宜以文雅字换之,务令自然,毋使杜撰,此即修词之谓也。若以浮靡之言,反掩文之真意,则可鄙之词也,何以修为?知此,可无疑于人言之不一矣。
  唐彪曰:文章有修词琢句,反复求工而不能尽善,其故何也?以与平仄不相协也。盖平仄乃天然之音节,苟一违之,虽至美之词,亦不佳矣。作文者,苟知其理,凡句调有不顺适者,将上下相连数句或颠倒其文,或增损其字,以调其平仄,平仄一调,而句调无不工矣。

  (五)论文疏密、长短、奇正

  唐彪曰:文章长短,不可拘一律,如司马迁《项羽本纪》长八千八百一十九字,《赵世家》长一万一千一百十三字,《颜渊列传》仅有二百四十字,《仲弓列传》止六十三字,此司马迁文章长短不拘一律也。又如《左传﹒韩之战》一篇,长二千六百六十三字,《郑人侵卫》一篇,仅有八十字,《考仲子之宫》一篇,仅有六十二字,此《左传》之文长短不拘一律也。故知文章原有不得不长,不得不短之妙。如题无可阐发者,不可强使之长,长则敷衍去蔓矣;题应重阐发者,不可疏率令短,短则意不周详,词不畅达矣。世人乃曰:文贵长短一律。呜呼!二十八宿井木长三十一度,而觜(zi二十八宿之一)火止一度,非列宿乎?列宿,天之文章也。开之文章尚不拘如此,人之文章不可推类乎?

  (六)作文引用经史典故

  唐彪曰:时艺引用经史,宜典雅显明者如无弊,若用陷僻生涩之言,非但不足以增华,反足为吾文之玷。考试之文,尤当细心拣择,不然语非习见,又不易解,学浅者不知为经史,多致涂抹,安保不绌落乎?何可不加慎也!

  (七)论应试文

  唐彪曰:学人改读自作经文,最为长策,盖士人不患无七篇之才思,患无七篇之精力。场中席舍迫狭,终夕不能成寐,精神发疲,苟欲七篇尽出场内经营,则力量必减,而所作不能过人矣。故场中止宜专心书艺,其经文必当平日做就读之,入场书写,方得文章克满整齐,前后如一,不然,未有不捉襟露肘者,欲求试官入目,难矣!时有一俗师曰:“己之文焉可诵读?”余曰:“君之见左矣!窗下尽一日之长,但作两艺,又可以今时所作,他时改窜,尚且自谓不佳,不可记育,则风檐寸晷之下,一日七艺不及推敲润色者,反谓足以慊于心,动主司目,吾不信矣。”其人愧而无言。

  (八)临场涵养

  唐彪曰:余闻诸缙绅先生,其用工进取有二法:一于大比年之正月始,每日作文篇,至临场而止;一于大比前一年之八月始,每三六九作文二艺,限定其时刻,心香尽文成为节,不令少迟。二者,一取其纯熟,一取其速成,然速而至于久,未有不熟者,熟而至于久,未有不速者,是二者用工虽殊,其致一也。如此,神精翕聚,文必精工,既具过人之技,焉有不成名者乎!

  卷七

  (一)文章诸法

  卷内所载文章诸法,其古文、时艺合者。或专就古文者,以该时艺;或专就时艺言,以该古文;至于法不相合者,则提出古文、时艺名目,分阐其理。阅者须知书内所以分合之故也。

  1、总论

  先辈云:文章大法有四:一日章法,二日股法,三日句法,四日字法。四法明,而文始有规矩矣。四法之中,章法最重,股法次之,句法、字法又次之。重者固宜极意经营,次者亦宜尽心斟酌也。
  (股法相当于今天的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