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曰:慎言则无咎也。
 
  六五:黄裳,元吉。
  干宝曰:阴气在五,九月之时,自剥来也。剥者,反常道也。黄,中之色。裳,下之饰。元,善之长也。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阴登于五,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已,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僣疑,周公其犹病诸。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也。故曰“黄裳,元吉”也。
 
  《象》曰:黄裳,元吉,文在中也。
  王肃曰:坤为文,五在中,故曰“文在中也”。
  干宝曰:当总已之任,处疑僣之间,而能终元吉之福者,由文德在中也。
 
  上六:龙战于野,
  荀爽曰:消息之位,坤在于亥。下在伏乾,为其兼于阳,故称“龙”也。
 
  其血玄黄。
  《九家易》曰:实本坤体,未离其类,故称“血”焉。血以喻阴也。玄黄,天地之杂,言乾坤合居也。
   侯果曰:坤,十月卦也。乾位西北,又当十月。阴穷于亥,穷阴薄阳,所以战也。故《说卦》云“战乎乾”是也。六称龙者,阴盛似龙,故称“龙”也。
  干宝曰:阴在上六,十月之时也。爻终于酉,而卦成于乾。乾体纯刚,不堪阴盛,故曰“龙战”。戌亥,乾之都也,故称“龙”焉。阴德过度,以逼乾战。郭外曰郊,郊外曰野。坤位未申之维,而气溢酉戌之间,故曰“于野”。未离阴类,故曰“血”。阴阳色杂,故曰“玄黄”。言阴阳离则异气,合则同功。君臣夫妻,其义一也。故文王之忠于殷,抑参二之强,以事独夫之纣。盖欲弥缝其阙。而匡救其恶,以祈殷命,以济生民也。纣遂长恶不悛,天命殛之。是以至于武王,遂有牧野之事,是其义也。
 
  《象》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
  干宝曰:天道穷,至于阴阳和薄也。君德穷,至于攻战受诛也。柔顺穷,至于用权变矣。
 
  用六:利永贞。
  干宝曰:阴体其顺,臣守其柔。所以秉义之和,履贞之干。唯有推变,终归于正。是周公始于负扆南面,以光王道,卒于复子明辟,以终臣节,故曰“利永贞”也。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侯果曰:用六,妻道也,臣道也,利在长正矣。不长正,则不能大终阳事也。
  《文言》曰:
  何妥曰:《坤?文言》唯一章者,以一心奉顺于主也。
 
  坤至柔,
  荀爽曰:纯阴至顺,故“柔”也。
 
  而动也刚,
  《九家易》曰:坤一变而成震。阴动生阳,故“动也刚”。
 
  至静而德方,
  荀爽曰:坤性至静,得阳而动,布于四方也。
 
  后得主而有常,
  虞翻曰:坤阴,先迷后顺,得常。阳出初,震为主,为常也。
 
 
 含万物而化光。
  干宝曰:光,大也。谓坤含藏万物,顺承天施,然后“化光”也。
 
  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荀爽曰:承天之施,因四时而行之也。
 
  积善之家,必有余庆;
  虞翻曰:谓初。乾为积善,以坤牝。阳灭出复,震为余庆,谓“东北丧朋”,乃终有庆也。
 
  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虞翻曰:坤积不善,以臣弑君,以乾通坤,极姤生巽,为余殃也。
  案:圣人设教,理贵随宜,故夫子先论人事,则不语怪力乱神,绝四毋必。今于易象,阐扬天道,故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者:以明阳生阴杀,天道必然。理国修身,积善为本。故于坤爻初六,阴始生时,著此微言,永为深诫。欲使防萌杜渐,灾害不生,开国承家,君臣同德者也。故《系辞》云: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是其义也。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
  虞翻曰:坤消至二,艮子弑父。至三成否,坤臣弑君。上下不交,天下无邦。故子弑父,臣弑君也。
 
  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
  虞翻曰:刚爻为朝,柔爻为夕;乾为寒,坤为暑,相推而成岁焉。故“非一朝一夕”,所由来渐矣。
 
  由辩之不早辩也。
  孔颖达曰:臣子所以久包祸心,由君父不早辩明故也。此文诫君父防臣子之恶也。
 
  《易》曰:履霜,坚冰至,盖言顺也。
  荀爽曰:霜者,乾之命令。坤下有伏乾,履霜坚冰,盖言顺也。乾气加之,性而坚,象臣顺君命而成之。
 
  直其正也,方其义也。
  虞翻曰:谓二。阳称直。乾,其静也专,其动也直,故“直其正”。方为辟,阴开为方。坤,其静也翕,其动也辟,故“方其以也”。
 
  君子敬以直内,义以方外,敬义立而德不孤。
  虞翻曰:阳息在二,故“敬以直内”。坤位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