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间之、必噬而后合。天下有强梗谗邪间之、亦必治之以法而后治成。又火为明、雷为震、皆有当于治狱之道、故全卦皆以治狱之事言之。六爻则初上无位、为受刑之人。中四爻为用刑之官。大抵以爻位之刚柔论噬之难易、要归于能谨。
  此全卦六爻之大略也。
  噬嗑。亨。利用狱。
  上下两阳而中虚、口之象。天下之物、中有所间则不通。齧之而合则通矣、故有亨象。此概论天下之事、用狱则噬嗑中之一事也。天地生物、有为造物之梗者、必用雷电击搏之。圣人治天下、有为民之梗者、必用刑狱惩治之。上离电之明、所以察狱也。下震雷之威、所以决狱也。六五以柔居中、有威与明而得中者也、故有利用狱之象。又相噬以求合、教化之衰也、故但利用狱。
  彖曰。颐中有物、曰噬嗑。
  上下两阳颐象、中一阳有物象。此以卦体释卦名义、所谓近取诸身者也。
  噬嗑而亨、刚柔分、动而明、雷电合而章。柔得中而上行、虽不当位、利用狱也。
  噬之而嗑、乃得亨通。以治道论、寇盗作梗。以伦纪论、谗邪作梗。
  治而去之则合矣。彖传增而字、所谓以卦名释卦辞也。三阴三阳、刚柔均分、此以卦体释卦辞也。下动而上明、言夫嗑以前、以噬而致亨。雷震电耀相须並见、曰合而章。言既噬之后、以嗑而致亨。所谓以卦德二象释卦辞也。此以上皆释噬嗑之亨也。柔得中句。本义谓爻变自益卦六四上行于五而得其中。然与得中上行不合。今依卦综、贲之离二本得中、今上行于五、为是以柔居五、为不当位。然刚柔相济、治狱所宜、此以卦综释卦辞也。此二语释利用狱也。
  象曰。雷电噬嗑。先王以明罚勅法。
  雷电当作电雷。明者、辨别精审之意。象电之明、所以示民而使之知避也。勅者、整饬严整之意。象雷之威、所以防民而使之知畏也。罚者、一时所用之法。法者、平日所定之罚。明罚勅法犹不知戒、不得已乃有丰之折狱致刑。
  初九。履校灭趾。无咎。
  初上受刑之象、中四爻用刑之象。校、足械也。屦校者、校其足如纳屦然。趾所以行。灭其趾、遮没其趾使不得行、受刑之小者也。震为足、初应四。三四五互为坎为桎梏。初爻最下、故有屦校之象。震变坤、不见其足、灭趾之象。罪小而受薄刑、小惩可以大诫、故无咎也。
  象曰。履校灭趾、不行也。
  震主动、变坤则静。不敢妄动、不进于恶矣。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中四爻言用刑之人、皆取食物为象。肤、豕腹下柔软无骨之肉、噬而易嗑者、灭鼻、深入至没其鼻也。六二阴柔中正、听断得理、噬之最易合者。二三四互艮为鼻。二变则为离、故有深没其鼻之象。盖以乘初之刚、以柔治刚、深痛治之、不至于有咎也。此解照程传。按、本义谓伤灭其鼻、占者虽伤而终无咎。然噬肤无伤鼻之理、不如程传之顺。
  象曰:噬肤灭鼻、乘刚也。
  噬肤至于灭鼻、疑于深矣。所以无咎者、以乘刚故也。盖在下有强梗之人、恐过柔以治之则废。故深严而得宜、乃得其中也。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腊肉、小兽全体骨而乾之者、坚韧之物也。六三柔中有刚、有腊肉象。
  互坎、有遇毒象。六三阴柔不中正、治久年疑狱而人不服者也、故占小吝。
  然时当噬嗑、于义亦无咎也。
  象曰。遇毒、位不当也。
  以柔弱居刚强之位故也。
  九四。噬乾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乾胏、肉之带骨者、至坚而难噬者也。金矢、本义谓入钧金束矢而后听之。然周礼束矢钧金、所以禁民讼狱。使琐屑之事不敢妄兴讼、非听讼之正道也。不如程传以金刚矢直为得治狱之宜。九四离体、离为乾、乾胏之象。三四五互坎、坎得乾之中爻、有金象。坎又为矢、得金矢之象。九四以刚居柔、居大臣之位。所断之狱、又非若肤腊之易者。必如金之刚则不挠、如矢之直则无私。然刚直非易行、恐瞻顾而不果矣、故必艰难正固则吉。
  象曰。利艰贞吉、未光也。
  离有光明之象。四离体而居下、大臣之位、不便威福自已。治此大狱、虽以刚直为主、未免艰难戒惧、故曰未光。
  六五。噬乾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乾肉、难于肤而易于腊胏者也。六五君位。小事不至于君、故所噬非肤之易。君威无所不加、故不至如腊胏之难。黄金、本义谓指钧金。盖周礼小事束矢、大事钧金。大臣大小兼听、唯钧金则以闻之君者也。今从程传作刚中之德为优。离中变乾为金、黄金之象。盖大臣贵其不挠、尤贵于无私。君则无可私矣、唯恐其优柔不断而已。黄中色而金刚德。六五柔顺居尊、刚柔相济、得其中矣。然刑者、圣人不得已而用之、不可无戒惧之心也。故虽贞亦厉、但于义则无咎也。五位与二同。而五能噬乾肉、二但能噬肤者。二以柔居柔而五以柔居刚、五之才胜乎二也。五之才与三同。
  而五得黄金、三不免遇毒者。三之柔不中、五之柔得中、五之位胜乎三之位也。六五之才之位胜二三、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