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路并置医学谕一员,以本学上舍出身人充。』并从之。
  三月己亥,诏诸路置医学教谕指挥勿行。
  六月癸亥,诏:『医学选试,如无通医术文臣,许于本处医长、医职、医工内选差一员。同州县有出身官出题考校。如阙医长等,即选本处有出身管勾学事官管勾。』
  九月甲戌,诏诸州医学博士并改为医博士。
  七年七月戊子,太医学奏乞本学三舍生依太学辟雍国子监法隶属礼部。从之。
  宣和二年七月己未,诏:『先帝董正治官,太医局置丞、教授,立学生员额,成宪具存。今医局之外复建医,既违元丰旧制舍选之法,本示教养,今又医学赐第之后,尽官州县,不复责以医术,平昔考选,遂成虚文。在京医学可并罢,应医学三舍生旧系内外学籍,愿入学者,上、内舍并特令于见医学舍额上降一舍,外舍许通理医学,校定入学,令礼部、国子监限五日条奏具闻奏。』
六年正月己未,诏提举措置书艺所以主客员外郎杜从古、新知大宗正丞徐兢、新差编修《汴都志》朱有仁并为措置管勾官,生徒五百人为额,篆正文法钟鼎,小篆法李斯,隶法钟繇、蔡邕,真法欧、虞、褚、薛,草法王羲之、颜、柳、徐、李,逐月会试。先是,王黼以唐告三道:虞世南书《狄仁傑告》、颜真卿书《颜允南母兰陵郡太夫人张氏告》及徐浩《封赠告》进呈。上曰:『朕欲教习前代书法,所颁告命,使能者书之,不愧前代。』时书学已罢,故特置是局。

校勘记
[1]七十二候 原本衍一『十』字,据文意删。
[2]万宝常 原本作『方宝常』,据《隋书·万宝常传》、《长编拾补》卷二十三改。
[3]之数 原本作『之之』,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三改。
[4]熊罴案 原本作二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三补。
[5]龙角 原本『龙』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二十三补。
[6]学事司 原本脱『学』字,据《长编拾补》卷二十四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三十六
徽宗皇帝

当十钱
  崇宁二年二月庚午,初令陕西铸折十铜钱并夹锡钱。左仆射蔡京奏:『据陕西转运使许天启申送到新铸铜铁钱样,已降指挥:铜钱于岁终,须管铸钱三十万贯;铁钱铸二百万贯。自来铸钱张官置吏,招刺军兵,所费不少,而军兵之役,最为辛苦。官得至薄,率三钱得一钱之利。盖是久矣[1]。擘画今陕西、河中府等处,民间私铸最多,召募私铸人令赴官,充铸钱工匠,广为营屋,许其一家之人在营居止,不必限其出入,官给物料,尽其一家人力鼓铸,计其工直,率十分中支若干分数充其工价,又可收私铸人在官。盖昔人招天下亡命即山铸钱之意。欲令许天启相度,疾速准此施行,仍与旧来军工相兼鼓铸。今来所铸铜钱,陕西、四川、河东系铁钱地分,更不得行使外,诸路并令折十行用。其钱惟令陕西铁钱地分铸造,却于铜钱地分行使,贵绝私铸之患。如有私铸,并以一文计小钱十科罪。又陕西铜钱至重,每一钱当铁钱三或四。今夹锡铸造,样制精好,欲一钱当铜钱二支用,令许天启相度,依此施行。』从之。
  九月癸卯,尚书省言:『提举陕西铸钱许天启起第一运乌背折十铜钱五千缗至京,乞自禁中先用,然后颁之四方。』从之。
  十月戊申,尚书省言:『乞降当十钱样于天下。』诏各降一千,分布晓示,使人识认,有司觉察,如稍异,许越诉,论如和钱法,以钱计赏。甲戌,诏改折二、折十钱并作当二、当十钱称呼。
  十一月癸卯,初令江、池、饶、建、舒、睦、衡、鄂州八钱监依陕西样铸当十钱。江淮、荆浙等二路发运司言:『自熙宁以来,鼓铸当二大钱盛行民间,而于条不许起发上京,以故目今诸州军官库见管当二钱甚多。乞将当二大钱改铸造当十大钱,四文可得三文,约四十万贯,寔计三百万贯。工部欲依所乞,仍依陕西见铸钱样,于钱背铸「十」字,以示所当小平之数。其当二铜钱更不鼓铸。』从之。
  三年正月戊子,诏:『江、池、饶、建州罢铸小平钱及当五钱,并依陕西当十大钱样制、模规、大小、轻重,次第改铸当十大钱。』
  戊戌,诏:『江淮荆浙等路所管当二钱尽拘收,改铸当十大钱。癸卯,诏京城外置钱监,并复徐州宝丰监、卫州黎阳监并改铸当十大钱,其当二限一年更不行使。』
  四月丙寅,户部言:『舒、衡、睦、鄂、韶、梧州六监,岁铸小钱共额一百五十三万,内韶州从来专充岑水买铜本钱,余五监以给本路常用。今欲并行改铸当十钱,除一切费用外,可得见钱四百八十万五千余贯,以助本部经费。仍自崇宁四年力始。』诏从所乞。
  四年四月癸酉,尚书省言:『崇宁监铸御书当十钱,每贯重一十四斤十两,用铜九斤七两二钱、铅四斤一十一两六钱、锡一斤九两二钱,除火耗一斤五两,每钱重三钱,十钱重三两。』诏颁样于诸路,仍令赤仄乌背,字画分明。
  六月丙寅,尚书省言:『访闻东南诸路盗铸当十钱,率以船筏于江海内鼓铸,当职官全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