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佑,候过涨水取旨当罢。况此一事,上系朝廷休戚至大,下系生灵利病不小,大臣岂敢以亲党之故,置私意于其间?所有臣自供职后来论列章疏,亦乞检会,再赐采择。』
商英此章,据布《日录》,在十一月二十五日癸亥。今附本日。
  乙丑,上以商英言安持章付枢密院,与三省同进呈。郑雍白上:『曾布尝诘责安持反复奸言,故安持对水官惧后命,不敢不为自全之计,亦无喧悖状。』上曰:『安持果安石婿?』韩宗彦曰:『蔡卞友婿。』布曰:『人臣何敢用私意庇人,变乱是非,以误国事!』上曰:『此无可行者。』遂罢。
  二年十月甲申,三省、枢密院言:『绍圣元年,命权工部侍郎吴安持、都水使者王宗望、监丞郑佑,自阚村而下直至海口,相视应新旧堤防及淤浅河道增修疏浚,可使将来盛夏,不至壅滞冲决为患。即据向所闭北流之功,当言等第推恩。如向去措置不当,致有冲决,为公私大患,亦当考察事实,重作施行。』诏:『以大河东流,軔请大夫、都水使者王宗望为右中散大夫,朝奉大夫、工部侍郎吴安持为朝请大夫,候过来年涨水,东流无虞,更加旌赏。若致决溢,仍旧滋长河患,当议施行。』
  四年十二月乙未,诏朝议大夫郑佑、承议郎李仲各迁一官,仍減三年磨勘。内郑佑依四年法比折。朝请郎黄恩转一官,并赏治水功也。又诏減三年磨勘,仍依四年法比折。又诏郭知章、李伟、王孝先各遷一官,中散大夫王令图赠左中散大夫,赏首建言主回河功也。
元符二年六月己亥,河决内黄口,东流断绝。
此据元符二年十月二十六日工部状追书[12]。绍圣史官专主北流之议,至东流断绝,乃不正言其日月,盖奸臣意别有主[13],于记述则未详细耳。
  七月丁巳,诏水部员外郎曾孝广诣河北路相度措置河事。孝广尝为南外都水丞,迁都水监丞,不主东流之议。及是河决内黄,故使孝广按行,因得申其素志。
八月甲戌,诏大河水势十分北流,将河事付转运司,责州县共力救护北河堤岸。寻又诏东流各着埽分照管勾当。戊子,监察御史石豫言:『窃闻阚村水涨,其势不至湍悍。若加救护,可无决溢之患。而有司坐视不救,意谓上流决溢则下流減杀。盖河口易以闭塞,侥幸逃责,以到今日,全河北流,滄浸人户田苗,成此大患。望根究诣实,重行朝典,以戒欺罔。』诏王祖道体究以闻。
旧录于此下云:河顺下北流,先帝已降诏旨,而豫以为欺,则误矣。新录辨云:大河流溢非细,微可隐之事。既按视之,必得其实。若果如豫言浸民田庐,则黜责以戒欺罔宜矣。今不论事之虚实,而即以豫言为误,盖私意也。今删去十九字。
  九月庚子,左司谏王祖道言:『请先正吴安持、郑佑、李仲、李伟之罪,投之远方,以明先帝北流之志。』诏令工部检详东流建议及董役之人,以名闻奏。
十二月乙巳,水部员外郎曾孝广言:『大河见行滑州、通利军之间苏村埽。今年两经危急。请自苏村埽危急处,候来年水发之时,乘势开埽导河,使之北行,以顺其性,下合内黄县西行河道,永久为便。』从之。

导洛广武埽附
元丰八年五月庚子,诏提举汴河堤岸可隶都水监。
旧录云:先帝导洛入汴,缮完戎器,于无事之日,皆专置司,事得以举。至是归之有司。新录辨曰:导洛水、造军器,此非人君必躬必亲之事。先帝既置司,何常不归之有司邪?始则专置一司,得以核实。事既就,当有统属,故各归所隶,是亦先帝之意也。自『先帝导洛』至『归之有司』二十九字,并删去。
  元祐二年冬,始闭汴口。
  据绍圣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蔡京云云,并三年正月李仲云增入。元祐四年冬未,梁焘奏议当考。
  四年十二月甲子,御史中丞梁焘言:『臣愚尝求世务之急,得导洛通汴之实。始闻其说则可喜,及考其事则可惧。窃以广武山之北,即大河故道,河尝往来其间,夏秋涨溢,每抵山下。旧来洛水至北流人于河,后欲导洛,以趋汴梁,乃乘河未涨,就嫩滩之上,峻起东、西堤,辟大河于北,壤其地以引洛水,中间缺为斗门,名通舟楫,其实导河,以助洛水之浅涸也。洛水本清,而今则常黄流,是洛不足以行,而汴所以能行者,附大河之余波也。增广武三埽之备,竭京西所有,不足以为支费。转运司每干于朝廷,势不能不为之应副。窃计自缘清汴之费,其失无虑数百万计,从来上下习为期罔之奸。朝廷惑于安流之说,税屋之利,恬然不以为虑,而殊不知新涉疏弱,力不能制悍河,水势一薄则澜漫溃散,将使怒流循洛而下,直冒京师[14],其患岂胜言邪?此其大可惧者是耳。以数百万日增之费,养异时京师万一之患而已矣。夫岁倾重费以坐待其患,何若折其奔冲以除其害哉?为今之计,宜复为汴口依旧引大河一支,启闭以时,还祖宗百年以来润国食民之赐,诚为得策。汴口复成,则免广武溢注,以长为京师之安,省数百万之费。以纾京西生灵之困。牵大河水势,以鮮河北决溢之灾;便东南漕运,以蠲重载留滞之弊。时节启闭,以除蹙凌之苦;通江淮八路商贾大舶,以供京师之饶,为甚大之利者六,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