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部侍郎李之纯前为御史中丞,阿附苏轼,为其用。』御史黄庆基言:『轼诬诋先帝。』董敦逸言:『辙以国名器私与所厚,之纯遂以庆基等诬罔忠良,乞行窜逐,庆基等再被降谪。之纯朋邪苟容,望赐黜责。』诏之纯宝文阁直学士降授宝文阁待制,差知单州。拯又言:『前端明殿学士、知定州苏轼落职、知英州。按:轼敢以私忿形于制诰中,厚诬丑诋,轼于先帝不臣甚矣!王得君诬诋之甚,上书言之,旋被谴斥以死。秦观浮薄小人,影附于轼。请正轼之罪,褫观职任,以示天下后世。』诏苏轼合叙复日未得与叙复,秦观落馆阁校勘、添差监处州茶盐酒税。
六月甲戌,太中大夫、知汝州苏辙特授左朝议大夫、知袁州,左承议郎、新差知英州苏轼授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余见《党籍》)。

校勘记
[1]丁卯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四一九补。
[2]微诚 原本『微』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一九补。
[3]谓能 原本『能』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二○补。
[4]癸丑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四二二补。
[5]己亥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四二二补。
[6]丙子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四三○补。
[7]经筵 原本『筵』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三六补。
[8]所绐 原本二字均为墨丁,据《长编》卷四三六补。
[9]虽悔 原本脱『虽』字,据《长编》卷四三六补。
[10]增厚 原本『厚』字作作据《长编》卷四三六补。
[11]丙寅 原本『丙』上衍一『内』字,据《长编》卷四八一删。
[12]引年 原本『引』下衍一『老』字,据《长编》卷四八二删。
[13]制书 原本脱『书』字,据《长编》卷四八二补。
[14]自外 原本『外』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八二补。
[15]遣使 原本『使』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八二补。
[16]善贷 原本『贷』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八二补。
[17]愚臣 原本作『□愚』,据《长编》卷四八二改补。
[18]责罚 原本『责』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八二补。
[19]努扎 原本二字作一墨丁,据《长编》卷四八二补。
[20]恣为 原本『恣』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八四补。
[21]刘谊 原本作『刘喧』,据《长编》卷四八四改。
[22]以法 原本『以』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八四补。
[23]宜深知 原本『宜』字作墨丁,据《长编》卷四八四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零六
哲宗皇帝

常安民罢察院
  绍圣二年三月丁酉,试中书舍人林希权礼部尚书。监察御史常安民言:『希在史局八月,岂有端坐不下笔之理?况《实录》成书,希同迁一官矣。比众人皆得罪,希既置而不问,又复峻迁偏秋,如此何以服人?希盖章惇之党,为惇谋客。惇之肆横强狠,皆希教之。若不去希,朝廷必不安静。天下陛下之天下,予夺黜陟,陛下之操柄,奈何是非混淆,黑白不分,尽以付权臣乎?』章屡上,不报。由是惇与其党日毁安民于上前,谓安民力主元祐,意欲为范祖禹等营解,然未有以显中也。
  九月壬戌,诏:『监察御史常安民立心凶险,处性颇邪,荐致人言,奸状甚著。置之
要路,诚非所宜。可罢监察御史,送礼部与监当差遣。』
旧录云:安民奸人之党,张商英荐之于朝,得为言事官。数以奸言进对。初谈正论,浸怀异心。上睿知,屡察其奸,遂逐之。新录、《辨诬》曰:张商英荐安民于朝,检寻《哲宗实录》,并无证据。如「奸言异心」等语,皆是诬谤。今依《常氏家传》及奏议别行修定,删去上件五十九字。
  又诏:『常安民已降指挥罢监察御史,来日可更不引上殿。』 御笔九月三十日下。编御集者又著云:安民已被黜,命下而称上殿,欲自诉,哲宗降旨罢之。
  安民又上言:『今大臣为绍述之说者,其实皆假借此名以报复私怨,一时朋附之流从而和之,遂至已甚。张商英元祐时上吕公著诗求进,其言谀佞无耻,士大夫皆传笑之。及近为谏官,则上疏乞毁司马光、吕公著神道碑。周秩在元祐间为太常博士,亲定司马光谥号为文正。及近为言官,则上疏论司马光、吕公著,乞斫棺鞭尸。陛下察此辈之言,果出于公论乎?朝廷凡事不用元祐例,至王珪家荫孙五人,皆珪身后所生,乃引元珪例许奏荐。近日讲复官制,职事官不带职,寄禄官不带左右,至于权尚书、侍郎,独以林希、李琮之故不复改易。如此等事,谓之公心,可乎?故凡劝陛下绍述先帝者,皆欲死先帝以行奸谋,谓他事难以感惑陛下,若闻先帝,则易为感动,故欲快私雠、陷良善者,须假此以移陛下之意,不可不察。宣仁圣烈皇后其得人心,前日陛下驾幸秦、楚国夫人第,浇奠及辍朝,并命襄葬诸费从官给,人人无不欢呼。高遵惠为侍郎,士论皆以为当。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