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如有盗匿弃毁、增减隐落,以及漏泄者,罪赏并依编类章疏已得朝旨。』序辰及积中先有是言,三省不行,喻半年矣。序辰既贬,乃复检举降诏。曾布谓三省意欲有所罗织故也。
  八月壬申,龙图阁待制、知瀛州盛陶知河东府。言者论陶昨在元祐中诋诬先烈,协比奸臣,排毁旧弼。诏陶知和州。
  九月乙卯,通判潭州毕渐言:『请应元祐中诸路所立碑刻、纪事等,并令碎毁。』从之。
  闰九月庚午朔,朝请郎贾易特授保静军司马、邵州安置,以易在元祐中尝任台谏,内怀比德,羽翼权臣,谤诬先猷,盗窃虚誉,故有是命。
  十月庚戌,朝奉郎、集英殿修撰文及甫落职、知单州,依吕大防例,不得引用期数赦恩叙复。
  三年正月,徽宗即位。
  四月辛酉。先是,韩忠彦言:『哲宗即位,尝诏天下实封言事,献言者以千百计。章惇既相,乃制局编类,摘取语言近似者,指为谤讪。前日应诏者大抵得罪。今陛下又诏中外直言朝政阙失,若复编类之,则敢言之士,必怀疑惧。臣愿陛下亟诏罢局,尽裒所编类文书,纳之禁中。』诏取以入。中书舍人曾肇亦言:『臣待罪右省,伏见置局编类元丰八年五月以后,至元祐九年四月十一日终,应于臣僚章疏及申请事件,以给舍、都司郎官兼领。自绍圣二年冬置局,至今已及五年。据本局人吏已编写一千九百册投进,又各写净册,纳尚书省、门下省。乞见今进写枢密院、中书省净册未常申纳,续准中书送下章疏约五百余件见行编类次。臣以职事,须至论列。切见祖宗以来,臣僚所上章疏,未常置局编写,盖缘人臣指切朝政、弹劾臣下,皆是忘身为国,不顾后祸。朝廷若有施行,往往刊去姓名,只作「臣僚上言」行出文字,所以爱惜言事之人,不欲暴露,使招怨吝。若一一编录,传之无穷,万一其人子孙见之,必结深隙。祖宗以来,未常编录,意恐在此。今编录已非祖宗故事,又有限定年月。且元丰八年四月以前上至国初、元祐九年四月十二日后下至今日章疏,何为皆不编类,而独编此十年章疏?臣所未谕。臣欲乞指挥,将见写枢密院、中书省净册量留书吏,立限催修写了当外,其续送到章疏更不编录,只送中书省上簿收管,其余手分书写入等,并各放罢,所贵朝廷事体均一,不至多留吏人,枉费请给。』上嘉纳之,乃诏罢编类臣僚章疏局。
癸亥,吏部侍郎徐铎奏:『准绍圣四年三月十十八日朝旨节文[12],蹇序辰奏:切见朝廷前日追正司马光等奸恶,明其罪罚,以告中外。乞将贬责过奸臣所言、所行事状,并取会编类,仍录一本,分置三省、枢密院。又准绍圣五年四月四日朝旨,蹇序辰奏:昨准朝旨,编类贬责过司马光等状事状,俟编类毕,缮写一本进入,以备省览。今勘会编类臣僚章疏局已准朝旨,将前后编类章疏并一宗行遣尽纳入内。臣契勘上件事状,多于章疏,内节出文意类编成书,事体一同。今来合与不合依编类章疏局已得朝旨,将一宗行遣尽进入?』诏并进入。

校勘记
[1]直龙图阁□□ 《长编拾补》卷十四作『直龙图阁』。今姑仍其旧。
[2]凶焰 原本『焰』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四补。
[3]寻医 原本二字作墨丁,据《长编拾补》卷十四补。
[4]致仕 原本作『文仕』,据文意及《宋史·文彦博传》改。
[5]乙未 原本作『甲午』,据《长编》卷四八五改。
[6]瓘自登科 原本作『瓘□登科』;《长编》卷四八五作『瓘登高科』。兹据文意补『自』字。
[7]僭谕宝慈 原本作『僭□口慈』;《长编》卷四八六作『偷谕宝慈』。兹据《长编》补『谕宝』二字。
[8]丙申 原本作『癸巳』,据《长编》卷四九四改。
[9]元指 原本『指』字作墨丁,据《长编》五○二补。
[10]范镗 原本作『范铛』,据《长编》卷五○四改。下句同改,不另出校。
[11]己卯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五○六补。
[12]节文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拾补》卷十五补。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一百零三
哲宗皇帝

台谏言苏轼策题诗谤附
  元祐元年十二月壬寅[1],左司谏朱光庭言:『学士院试馆职策题云:「欲师仁宗之忠厚,而患百官有司不举其职,或至于媮,欲法神考之励精,而恐监司守臣不识其意,流人于刻。又称「汉文宽大长者,不闻有怠废不举之病;宣帝总核名实,不闻有督察过甚之失。」臣以为仁宗之深仁厚德,如天之为大,汉文不足以过也。神考之雄才大略,如神之不测,宣帝不足以过也。后之为人臣者,惟盛扬其先烈,不当更置之议论也。今来学士院考试官不识大体,以仁祖难名之盛德、神考有为之善志,反以媮刻为议论,独称汉宣之全美,况谓仁祖、神考不足以师法,不忠莫大下焉。伏望圣慈察臣之言,物奋睿断,正考试官之罪,以戒人臣之不忠者。』策题,苏轼文也,诏特放罪。光庭又言:『轼罪不当放。』其言攻轼愈竣,且称轼尝骂司马光及程颐。轼闻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