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出。
  四月丙戌,礼部侍郎、平章事、兼修国史王安石罢为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知大名府韩绛依前官平章事、监修国史。吕惠卿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五月戊戌朔,左司郎中、天章阁待制李师中言:『伏望陛下诏求方正有道之士,召诸公车对策。如司马光、苏辙辈,复置左右,以辅圣德,如此而后有敢言者。』又言:『臣愚不肖,亦未忘旧学。陛下欲为富国强兵之事,则有禁暴丰财之式;欲为代工熙载之事,则必有利用厚生之道。有臣如是,陛下其舍诸?』上批:『师中敢肆诞谩,辄求大用,朋邪罔上,愚弄圣躬。肆其奸欺,所宜显黜。可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利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王安石甚恶师中,尝欲夺其待制,上未许。及是,吕惠卿请出师中所上疏付外,因摘其语激上怒,遂废斥之。癸丑,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学士韩维为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知河阳。维自以言不用数求去,会兄绛入相,又援故事乞补外,遂出。
  七年十一月,韩维落端明殿学士,以侍御张琥言维与孙永同定夺免行钱不当,故责。
  八年正月甲午,谏议大夫冯京守本官知亳州。吕惠卿恶京,因郑侠上书斥逐事,欲藉侠以排去京。狱既具,上以京大臣,令推究官取信否状,京等皆引罪,遂罢京政事。侠虽荐京宜为宰相,然实不识京。侠又称元绛、孙永、王介凡四人,自言识绛,余皆未识,而御史张琥等斥京,盖希惠卿风旨也。乙卯,诏宣徽北院使、判应天府张方平归宣徽院供职,罢知青州。先是,方平与滕甫易任,方平又辞,应对延和殿,袖英宗所书立上为皇太子十五字面进,遂有此诏。
  二月癸酉,观文殿大学士、吏部尚书、知江宁府王安石依前官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
  闰四月癸卯,宣徽北院使、中太一宫使张方平判永兴军。方平乞免宫使,求近郡,乃有是命。仍以疾辞,诏依旧供职。其后上欲方平为枢密使,既批出,王安石将行文书,吕惠卿留之曰:『当晚集更议之。』因私于王安石曰:『方平入,必为吾属不利。』翌日再进呈,其事遂寝。丙午,赐大理寺丞欧阳发进士出身。发,修之子,以三司使章惇荐其有史学,乞特加奖擢,寘之文馆,故有是命。上因问修所为《五代史》如何,王安石曰:『臣方读数册,其文词多不合义理。』上曰:『责以义理,则修止于如此。每卷后论说皆称「呜呼」,是事皆可嗟叹。』是日,韩琦奏倚阁预买绸绢,赊买借贷斛斗。王安石曰云云:『昔苏秦说齐侯厚葬以明孝,高宫室以明得意,用破弊齐。今方镇用心有如此者,陛下岂宜不察?』上曰:『韩琦用心可知,天时荐饥,乃其所愿也。前访以北事,乃云:「须改尽前所为,契丹自然无事。」』安石曰:『琦再经大变,于朝廷可谓有功。陛下以礼遇之可也。若与之计国事,此所谓启宠纳侮。』上曰:『初亦不意琦用心如此。琦尝对使人云:「先帝臣所立。陛下先帝儿子,做得好,臣便面润;做得不好,臣亦负惭愧。」因称郭子仪事代宗以为忠顺。』
  六月戊午[13],司徒兼侍中、判相州韩琦薨,年六十八。前一夕,大星殒州治,枥马皆惊。上闻讣[14],辍视朝三日,发哀于后苑。
  十一月己卯,钱藻罢直舍人院。御史中丞邓绾言:『冯京为性庸狠,朋邪狗俗,而藻乃称京执政不回,一节不扰,乞加黜责。』上从之。绾知王安石恶京,又恐京复用,故为此以附会安石也。
九年十月丙午,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王安石罢为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枢密使、工部侍郎吴充依前官平章事、监修国史。

校勘记
[1]腹诽耳 原本无『耳』字,据《续长编拾补》卷七补。
[2]制置三司 原本脱『司』字,据《续长编拾补》卷七补。
[3]戊辰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一补。
[4]云 原本作『云云』,据文意删除一字。
[5]辛巳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一○补。
[6]『方许举奏』至『许举通判』凡十八字原本误脱,据《长编》卷二一○补。
[7]庚戌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一一补。
[8]邵亢 原本作『邵充』,据《长编》卷二一一补。
[9]戊午朔 原本无『朔』字,据《长编》卷二一四补。
[10]唐书 原本作『尚书』,据《长编》卷二一四补。
[11]庚申 原本无二字,据《长编》卷二一八补。
[12]郎中 原本作『侍郎中』,『侍』字衍,据《长编》卷二一八删。
[13]戊午 原本无此二字,据《长编》卷二六五补。
[14]闻讣 原本作『闻赴』,据《长编》卷二六五改。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六十四
神宗皇帝

王安石专用小人
  熙宁二年二月庚子,王安石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甲子,安石请以吕惠卿为制置司检详文字(惠卿自有本事)。
  三年四月己卯[1],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