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及蒙古兵马匹俱瘦,再城中需防,故令之还。巴克什乌讷格将至永平,有明骑兵四千、步兵三千,来攻大安口。巴克什乌讷格及察哈喇率众击败,尽歼之。获马三百,馀马皆为喀喇沁所取。我等未到之前,巴克什乌讷格、察哈喇兵又於樵采处设伏,诱歼敌兵,获马二百三十。再迤西地方并无消息。闻祖仍驻山海关一带,祖之亲属,概行羁留,即合彼持书往探之,不见其归。前次所遣者,亦未返回矣。侦探环城消息,闻其兵略有增加等语。凯旋诸贝勒,已於十二日起行。”
是日,颁谕曰:诸贝勒曰:看放马匹时,率每牛录章京一员,甲喇额真一员往守。倘有侵掠降民诸物,践踏田禾,以麦秣马者,任意乱行等情,则其为首甲喇额真及章京俱治罪。再诸申人及汉人,各已分街以居。汉人之街,勿令诸申人往,倘若有往者,见辄执之。固山额真等,向所管本旗人众,朝暮严饬,达者治罪。若明白晓谕其何罪之有?尔等军士,戌驻於敌之境,因违法治罪,罹於弄戮;善乎?”
十三日,遣■军五人,往谕诸贝勒曰:“喀喇沁部乌巴西所擒蒙古人至。彼等告称:我方之书,业已送达。明京城诸臣得书,遣人来云:派遣丰润总兵官还我处,土地从何处给之,和则如何和等情,询问切实,回奏明帝等语。丰润总兵官,领我二人往开平,与道员商议,欲遣先来之守备二人来,然由上来书止之。其书云:据密云军门奏书云:议和有诈。丰润、开
平官兵,彼等诡计欲叛等语。此事涉及我等,我等岂可遣使往耶?遂止之等语。先前来我处之守备二人,追及我方所遣二人,寄信曰:有人云我等与尔等通谋等语。我等当即被捕则罢倘一旦为我等知觉,则我等将想方设法逃走等语。”
十三日,起行,营於西河岸古琴之野。
十四日,遣精选■军百人,往明地捉生。马各一匹,自备马各一匹,厮役四人,各给贝勒之马一匹。命布尔坎、乌赖、哈宁阿、雅西塔为首,遣往广宁一带捉生。为之送行,返回
时沿途打猎。
四月十六日,顾三泰额驸之子布颜图家诸申男丁一人,乘一马由丰润来归。有一汉人,由蓟州来归,讯之云:“我原居十里河,曾闻我父兄皆居渖阳,原系车尔格依属下。”此人并无
带有其他消息。
窖内得银九百四十五两,以一百零五两中取十分之一赐获银者,其馀银两可否赏给受伤人员。
十六日,宰牛二、羊三,宴墨尔根戴青、额尔克克楚虎尔、台吉豪格、众■军等。
十六日,遣所获汉人赍书遗开平道曰:“金国二贝勒致书开平道。初我欲议和,实出於诚心,尔亦有愿成和好之言,然尔在廷诸臣不从,致败乃事,尔亦无可如何。我闻尔实心为国,
而尔在廷诸臣,反诬与我通谋等语,遭此譖谤,尔岂能晓然?大人与其遭难,不如深思熟虑,来投於我也。诚来归我,富贵共之。彼阵擒之李永芳与只身来归之余养性,亦为婿养之,何
况尔乎?尔诚来归,岂特比此二人已哉!大人宜审图之。尔国诸臣,陷阵而亡者有之,被诸臣诬谤,而为尔主所诛者有之。尔往日旧臣,有速取功名、享富贵者耶?大人三思之,此不
待我言,大人岂不知耶?”
是日,贝勒谕曰:地方居民,俱以为我即还军,故奸细至,隐匿不举,见明哨卒来、亦不来报。天赐之地,我岂敢弃之而去耶?嗣後,倘若有收容奸细者,全家论死,妻孥为奴,不株连其分居之亲兄弟。有擒获奸细来献者,赏银十两,并将奸细所携诸物,亦尽与之。明兵哨卒,经过归附乡村而来,谅尔民不能敌,何不来报?嗣後,有见明兵哨卒不报者,察其踪迹,凡经过村庄之人,将诛之。”
十七日,汗以台吉德格类幼子殇,亲往慰之。返还时会前往捉生人等,获汉人三名解至乃告称:渡大凌河,逃者驰斩四十馀人,俘获二十人,马八、牛一百、驴三十、骡一。将携之来等语。讯之汉人,言我复发之兵,於三月二十五日到彼,四月初攻取明榛子镇,祖总兵官在山海关等语。遂斩其哨探一人,留其二人养之。由彼前来,台吉岳托迎驾於路,宰牛一及羊六,备置酒席,支行幄於大路高处,进宴时台吉岳托以马四、台吉巴拉玛以马二、台吉尼堪以马二进献,汗纳岳托台吉马二、马拉玛台吉马一、尼堪台吉马一,馀四马却之。











第二十七册 天聪四年四月
十八日,前往捉生军士还,以所俘获,献汗关视,纳牛四十,前往四大臣,各赏马一、牛一、驴一、人二。其余马牛驴及人口,赏与随行人员分取。是日,汗遣人召诸福晋前来。
是日,遣巴克什达海还渖阳谕曰:“命每旗留大臣一员守渖阳城,其余诸臣军士务於二十四日启程。”
十九日,石门麻总兵官下王参将,遣奸细一人至洪山口参将蔡通所,参将蔡通执之送与我该奸细所携书,乃金游击致石军者,因被擒获,未曾送出。此等情形,系范参将察问时供出。
四月十九日,擒获麻总兵官所遣之三人,解至驻守罗民之岱达尔汉所,杀之。
十九日,祖总兵官曾遣奸细至张知府所,知府执之送来。诸贝勒遂曰:“尔擒获奸细来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