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守,王莽改称大尹。
  〔四〕 “行县”,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
  〔五〕 “班春”,范晔后汉书崔骃传李贤注:“班布春令。”
  〔六〕 “而至”,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四三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七〕 “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左传文公十三年载:“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八〕 “一”,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九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崔骃〔一〕
  窦宪为车骑将军,辟崔骃为掾。宪府贵重,掾属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唯骃以处士年少擢在其间。宪擅权骄恣,骃数谏之。及出征匈奴,道路愈多不法,骃为主簿,前后奏记数十,指切长短。宪不能容,稍疏之,因察骃高第,出为长岑长。〔二〕骃自以远去,不得意,遂不之官而归,卒于家。御览卷四五三
  〔一〕 “崔骃”,字亭伯,涿郡安平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 “长岑”,原脱“长”字,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崔骃传相合,今据增补。长岑,乐浪郡属县。
  崔瑗
  崔瑗爱士,〔一〕好宾客,盛修殽膳,殚极滋味,不问余产。御览卷四0五
  〔一〕 “崔瑗”,范晔后汉书卷五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崔寔
  崔寔为五原太守,〔一〕时不种麻,不纺绩。寔到官,劝种麻,命工伐木作机,以教民纺绩。〔二〕书钞卷七四
  〔一〕 “崔寔”,范晔后汉书卷五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以教民纺绩”,此条姚本作“崔寔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桑,而俗不知纺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寔至官,劝种麻,命工伐木作机纺车,教民纺绩”。聚珍本惟“俗”字作“民”,余与姚本同。
  申屠蟠〔一〕
  申屠蟠同郡缑氏女玉为父报雠,杀夫氏之党,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二〕欲论杀玉。蟠时年十五,为诸生,〔三〕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为谳得减死论。〔四〕乡人称美之。御览卷四八一
  〔一〕 “申屠蟠”,字子龙,陈留外黄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二五亦略载其事。
  〔二〕 “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范晔后汉书申屠蟠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云:“同县大女缑玉为从父报仇,杀夫之从母兄李士,姑执玉以告吏。”
  〔三〕 “诸生”,原误作“书生”,范晔后汉书申屠蟠传作“诸生”,今据改正。
  〔四〕 “谳”,请也。
  闵贡
  闵贡,〔一〕字仲叔,太原人也。恬静养神,〔二〕弗役于物。与周党相友,党每过仲叔,共唅菽饮水,〔三〕无菜茹。类聚卷八五  闵仲叔,太原人也,与周党友,尝遗其生蒜,〔四〕仲叔叹曰:“我欲省烦耳。”受而不食。类聚卷八五
  司徒侯霸辟闵仲叔,〔五〕到,〔六〕与相见,劳问之,不及政事。仲叔曰:“始被明公辟,且喜且惧。及奉见明公,喜惧皆去。所望明公问属何以为政,美俗成化,令蒸庶得所。〔七〕以仲叔为不足耶,不当辟也。如以为任用而不使臣之,〔八〕则为失人,是以喜惧皆去。”便辞而出。〔九〕御览卷二0九
  闵仲叔居安邑,老病家贫,不能买肉,〔一0〕日买一片猪肝,屠者或不肯为断。安邑令候之,问诸子何饭食,对曰:“但食猪肝,屠者或不肯与之。”〔一一〕令出敕市吏,后买辄得。仲叔怪问之,〔一二〕其子道状,乃叹曰:“闵仲叔岂以口腹累安邑耶?”遂去之沛。〔一三〕御览卷四八四
  〔一〕 “闵贡”,此下二句原作“闵仲叔”,聚珍本作“闵贡,字仲叔”,文选卷四二应璩与侍郎曹长思书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闵贡,范晔后汉书卷五三周黄徐姜申屠传序、袁宏后汉纪卷五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七、谢沈后汉书。
  〔二〕 “恬静养神”,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0七引亦有,今据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