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揵度云。若新受具者。應恒依和尚。順其教授。學持毗尼。時有比丘。和尚命終。若休道。若決意出界外。以無人教授故。種種破戒。作非威儀。佛言。聽有阿闍黎。當求依止。如和尚法。阿闍黎看弟子如子想。弟子看阿闍黎如父想。當共相奉敬瞻視。便得正法久住增益廣大也(彼求依止者。當具修威儀。如是請云)。
大德。一心念。我(某甲)。今求大德為依止。願大德。與我作依止。我依大德住(三說。彼受請已。應報言)。
可爾與汝依止。汝莫放逸。(理應答云)爾。
(一叩而起。如滿五夏。不能誦戒。羯磨。盡形依止。其執侍之法。如作持明 右比丘二字。准義應加)。
○第五悔過修淨篇(二法)
初親臨審戒法
自恣前十餘日。如先和尚成規。應打念佛七。於初起日前。先懺悔清淨。以便入念佛堂。正顯淨戒為因。淨土為果。欲淨佛土。先淨身心也。此是和尚懺摩。不同半月之式。
(是日午後。挂懺摩牌。授事人令沙彌。或年少比丘。掃灑處所。敷座燃燈。時至鳴椎。此乃是打鐘三下。或五十四下亦得。大眾聞已。各披七衣。持具。肅儀至作法處。內外集已。一首領執香。二引磬隨後。再去首須四人。或六人。多者八人。往方丈請和尚。執香者走中門。餘者側門而進。左右序立。和尚〔問〕引磬聲。即出臥室。至公位前。迎請者向上三拜。尚云一拜。末後先行。引磬在後。執香者在和尚前。至作法所。若〔俱〕佛者。
禮三拜已。陞座。其座一徃是不供佛。若論懺悔文中云。若有犯者。應對三寶前。發露懺悔。就供亦不妨。首領上香畢。大眾排班。頂禮三拜。問訊已。然後分班站定)。
次具儀呈課法
(其受事人。將日課簿。先令一人捧之。然後出眾脫屣展大具。至誠頂禮三拜。問訊。長跪。手捧日課簿。高聲作如是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