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資持云。重發據多戒。重受約一戒。
若爾。論明重發。那見重受。
答。由體重發。即得重受。由彼七受一體發故。
問。據教重增。宗歸成實。如何立義。乃約圓乘。
答。據彼空宗。縱云上品。猶屬偏擁。須究佛懷。及明開會。無法不妙。無戒不圓。吾祖疏鈔所明發心。准文約義。雖列三品。為在格量。令知深淺。的窮祖意。全依圓旨。妙發上心。期感圓戒。故名上品。鈔疏之中。示上品相。皆云為成三聚。及教開懷。妙發身心。總虗空界。容受法界微妙善法。記以上心。對唯識觀。又云。如是心受。即發圓體。今云增受。須依南山宗旨。圓發三心。圓成三聚。方為究竟上上品戒。
問。吾祖教門。自唐至今。盛行天下。孰其不知上心圓旨。豈有受者。尚滯中下。
答。教門雖顯。機器乃殊。或能授寡陋。開導無方。或所受愚蒙。識心昏散。絲毫落妄。千里乖差。其猶周孔之道。訓人以善。賢之不肖。今古咸然。何恠之有。
問。業體一也。空有何殊。
答。如來隨機。故於一法。或召色心。或召非二。種種不同。諸家論師。不體佛意。隨名執體。各計為宗。如涅槃云。我於經中。或說為色。諸比丘便說為色。或說非色。諸比丘便說非色。皆由不解我意。於是祖師窮究佛懷。立圓推體。即一識種。既得佛意。心色非二。隨名認體。皆得其實。言是心者。謂此業體。全心本具。唯心發生。能緣所緣。能發所發。無非心故。言是色者。乃即性之色。猶即水之波。了色真源。達色邊際。得色實相。
則前有宗。雖得色名。不知實故。言非二者。體既唯心。故云非色。實有相狀。故言非心。言種子者。然此業種。即性本具。諸緣搆造。全性發現。體有功能。出生眾善。故名種子。南山考體。旨在於斯。
問。壇場既納圓體。更須增受菩薩戒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