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若小解。亦要收起衣袖。又不可著褊衫小解。
解。放也。其義出自禮記。謂手容恭敬。君子起居。常自恭敬。不敢散手掉臂。惟至大小便時。不得不暫解也。然衣袖不能常洗。凡小解時。先須抄起。宜在桶邊解。不得向桶中直沖作聲。使臭氣薰人。亦不得共人語笑。褊衫。原非佛制。乃此方所造。竺道祖云。魏時請僧入內供養。宮人見僧褊袒右肩。不以為善。遂作褊衫施。綴于左邊。覆肩衣上。而覆右肩。因名褊衫。今隱覆肩衣名。通號兩袖者。曰褊衫也。
睡臥第十四(凡七事○分二)初正儀(分二)
初身念如儀
臥須右脇。名吉祥睡。不得仰臥。覆臥。及左脇臥。
右脇臥者。佛之遺式也。謂沙門臥法。應如獅子王臥。右脇著席。累足合口。頭枕右手。舒左手順身。不捨念慧。思惟三寶。則惡夢不起。心不顛倒。故名吉祥睡也。仰臥者。尸寢也。覆臥者。偃臥也。寶梁經云。仰臥。是修羅臥。覆臥。是餓鬼臥。左脇。是貪欲人臥。右脇。是出家人臥也。然臥須安枕。或曲肱而枕。頭不得著席。黃庭經云。上有黃庭。下有關元。前有幽關。後有命門。若仰臥覆臥。則命門與丹田之氣不伸。
故有亂夢顛倒之境也。靈樞經云。天不滿西北。故右耳目。不如左耳目聰明。地不滿東南。故左手足。不如右手足強健。故吉祥睡者。虗左以實右也。
二尊卑須別
不得與師同室同榻。或得同室。不得同榻○亦不得與同事沙彌共榻○凡掛鞋履小衣等。不得過人頭面。
不得與師同室同榻者。謂遵佛制故。或同室者。謂防梵行難故。非難不得△同事者。謂同沙彌所施行事。或同師受學者。如僧護比丘。見地獄中二沙彌。眠臥相抱。猛火燒身。苦不休息。比丘白佛。何罪所致。佛言。迦葉佛時。是二沙彌。共一被褥中相抱眠臥。以是因緣。入地獄中。火燒被褥。相抱受苦。至今不絕△鞋履小衣。是下身衣物。過人頭面。損福招愆。故不得高掛也。
二補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