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婬怒痴諸貪求音。其言究者。出悉本末真淨之音。
緇門警訓。不工書。無以傳。書者。如也。敘事知人之意。防現生之忘失。須繕寫而編錄。欲後代以流傳。宜躬書以成集。則使教風不墜。道久彌芳。故釋氏經律。結集貝多。孔子刪詩。但益時機。自非章安秉筆之力。豈留今日。故罽賓高德。盤頭達多。從旦至中。手寫千偈。從中至暮。口誦千偈。但當遵佛。能寫名字。慎勿傚世。精草隸焉。
不得污手執持經。
【箋】溪堂雜錄。元祐中蜀僧智超。常諷華嚴三十年。一童子手貌清爽。舉手高揖。超曰。何來。曰。五臺。曰。何遠至此。曰。少事相聞。吾師誦經固嘉。但失在登廁。洗淨。觸水。淋手背。未嘗用灰泥洗之。灰泥。律制七度。今但三度。觸尚現存。禮佛誦經。悉皆得罪。言訖不見。超慚愧改過。識者曰。此乃文殊化現。有警超也。故知洗手。必須依法。
因果經。觸手請經。當獲廁中蟲。
對經典如對佛。不得戲笑。
【箋】涅槃經。法是佛母。佛從法生。三世如來皆供養法故。
水懺。眠地聽經。仰臥讀誦。高聲語笑。亂他聽法。皆得罪也。清規。不得背靠板頭看經。不得常展經。不得手托經寮中行。
不得案上狼籍卷帙。
【箋】濟陽江錄。讀詩書未竟。雖有急速。必待卷束整齊。然後起。故無損壞。人不厭其求假。有狼籍几案。分散部帙。多為童婢玷污。風雨蟲鼠毀傷。實為累德。我每讀聖人書。尚肅敬對之。故紙中有五經詞義。及聖賢姓字。不敢他用。
不得高聲動眾。
【箋】讀經宜澄靜思惟。深入其義。況在眾中。更宜默識。若高聲。則取眾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