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曰。禱神者。或求生子延壽。或求功名財貨。舍牲牷。無以明敬。奈何。
答曰。天地神明。好生惡殺。使物類無子而求子。減壽以求壽。喪命而求名利。無論天理不容。自心亦大不忍矣。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客曰。凡持齋者。祭可用素。若出自食肉之家。慢神甚矣。
答曰。易有云。東隣殺牛。不如西隣之禴祭。實受其福。傳有云。澗溪沼沚之毛。蘋繁薀藻之菜。可薦于鬼神。豈在天之靈。而與人爭肉食耶。
客曰。血食之神。復墮地獄。信有之乎。
答曰。宿世正直。故為神明。就正直中。慈心勝者。不受血食。正直中。嗔心勝者。必受血食。慈心勝者。慧勝於福。報滿不至沉淪。嗔心勝者。福勝於慧。報滿難免墮落。可知上天好生。不獨人宜體之也。
釋享親祭祖之疑(四問)
客曰。為祀神殺生。固知不可矣。為養親殺生。不知亦有罪否。
答曰。殆有甚焉。禮有云。善則歸親。過則歸己。人子之道也。己則不殺。獨為養親而殺。是歸過于親矣。於心忍乎。或不得已。用三淨肉(不見殺。不聞殺。不為己殺。是為三淨肉)。及自死肉。奉之。是或兩全之道也。
客曰人子報本。莫重於祭。父母生不持齋。沒而用素。不順乎親矣。
答曰。倘謂祖先藉祭而飽。則一歲設祭。不過數次。不其餒。而若謂餒不餒不係乎此。則祭亦不過人子之心耳。豈宰割造業。而可謂盡心乎。且孝子養親。猶需仁人之粟。殺物命而登鼎爼。累父母多生業障。何不仁如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