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生者。菩薩利益眾生。有十一事。
一眾生饒益事。悉與同事。二看病。三說法。四報恩。五救苦難。開解憂惱。六給貧。七以德畜眾。八安慰眾生。九稱有德。十折伏過惡令改。十一神通示現過惡。令人畏避也。
律儀能令心住。攝善自成佛法。攝生成就眾生。此三。攝大士諸戒盡也。大論戒品。列十種戒。一。不缺。
缺者。已全廢壞。屬根本。
二。不破。
破者。損而未壞。屬僧殘。
三。不穿。
穿者。漏而未損。屬波夜提。
四。不雜。
身心俱攝。名曰不雜。則三失皆免矣。
五。隨道。隨順諦理。能破見惑。六。無著。見真成聖。於思惟惑。無所染著。此兩約真諦持戒也。七。智所讚。八。自在。約菩薩化他。為佛所讚。於世中間。而得自在。此約俗諦持戒也。九。隨定。不起滅定。現諸威儀。示十界像。導利眾生。雖威儀起動。任運常淨。故名隨定戒。
滅定示現。即真而俗。起動常淨。即俗而真。任運者。猶言自然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