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曰。又別教之中。亦有同別。由多即一。是其同也。為一中多。即是別也。
解曰。別教中具同義者。即同時具足相應門也。以教義理事行位因果等十對事法為首。皆各總攝一切。成一乘無盡陀羅尼法。無有前後。參而不雜。故曰由多即一也。同時具足。同時顯現故。是其同義也。別教中具別義者。即一多相容不同門也。以一教義。具攝因果理事等十義門。又隨一門中。即具攝前因果理事一切法門。如彼初錢中。即攝無盡義者。此亦如是。故曰為一中多。雖一具多。而多非即。各自差別。故賢首結曰。然此一中。
雖具有多。仍一乘即是其多耳。故知別教一乘法體。具多別義也。是故十玄緣起。十門無礙。初門多即一。是同義。次門一中多。是別義。以此同別二義。為法界緣起。一乘實德無障無礙也。故本經云。菩薩善觀緣起法。於一法中解眾多法。眾多法中解了一法等。
△二同教中具同別。
章曰。同教之中。亦有同別。一乘三乘同一善巧。是其同也。各為據機別。即是別也。
解曰。同教者。同字一言。立同總名。此總同教。自具同別二義也。初有同義者。約教攝乘。故以同教一乘中。同有諸教一乘。故謂同。頓教絕相一乘。終教平等一乘。始教密意一乘。有八密義意一乘。委如至相問答中顯也。二者有別義者。約法攝乘。各為據機別名別也。有絕相一乘機。有佛性平等一乘機。有蜜意一乘機。有聲聞機。有緣覺機。有菩薩機。諦緣度等三法三乘機別也。此之一三教攝法攝。同一善巧。長養機緣。無不周盡。故曰。
同教之中亦有同別也。已上二科。收歸第九同別中。各具同別竟。
△第十顯真俗雖殊。道合一體。文二。初貶凡情偏計過。
章曰。有情眾生所知之境。則無上來所明諸義。何以故。為是偏計故。
解曰。凡情迷性。不達徧知。心境相違。真俗成異。則無上所明同別融通諸義。故徵顯曰。何以故。為偏計執過故也。
△二歎聖智通合德。

